88看书>都市现代>巫师音乐>第8章 亡命之徒

《亡命之徒》是一首慢歌,感叹“亡命之徒”的倔强、冲动,失落和无奈,充满了深深的同情和包容,然后是规劝他,打开自己的内心,接受别人的爱。

老鹰乐队(eagles)是1970年代美国最成功的乐队之一。每个成员都是全能型人物,会写能唱。乐队的灵魂人物是鼓手唐·亨利(donlennfrey),后者在2016年1月去世。

《亡命之徒》在数十年里传唱不衰,很多人,包括不少华语歌手都翻唱过。

这首歌的原版是钢琴伴奏,但方岩的吉他,简单几个音,味道却更浓烈。

杨震宇现在明白了,重要的不是他弹什么,而是弹琴的方式。这就像《笑傲江湖》里风清扬和令狐冲用的独孤九剑,随意挥洒,都威力无穷,哪怕令狐冲内力全失,照样一剑刺瞎15个高手的眼睛。

《亡命之徒》是唱给每一个人的。浪子在时间里消失不见,只留下一丝淡淡的惆怅和不甘。

现场聚集了差不多500人,大多数人都没听过《亡命之徒》,还有很多人听不懂英文,可他们仍然沉醉了。

这歌声像晒干了的烟草,平淡无奇,但一经点燃,就浓得化不开。

“怎么办,好想哭……”戴眼镜的萌妹子想着。她知道这首歌,却是第一次认真听歌词。她心里一阵酸楚,拼命忍住,又抬头四处看,一眼瞥见之前给了很多钱的大叔。大叔也坐在前排,闭着眼睛,抬起头,已是泪流满面。

杨震宇也感动得不要不要的。

他搞不懂。方岩的声音太平静,甚至冷漠。《亡命之徒》是一首沧桑的歌,可他没有一丝一毫渲染这种沧桑,相反,还在一直克制。

哦……杨震宇领悟了一些。

声很轻,声音不大,却很诱惑,让人忍不住调动全部的精神去听。所以,大家的反应反而强烈。

这很像一种催眠术。

“亡命之徒,哦,你已饱经岁月,伤痛和饥饿,让你回归家园……”

《天天想你》和《亡命之徒》风格完全不同,一个清新柔美,一个浓烈深沉,但被方岩唱出来以后,都被打上了他自己的印记……朴素,简单,很陌生的感觉。

歌声结束,观众们疯狂地鼓掌,不少人开始打听歌的名字,然后在网上搜索。

“牛逼啊!”

“好~!”

“安可!”一个男生吼道。安可(encore)的意思是再来一个,再加唱一首。他应该常听音乐会。

萌萌的大叔泪水已干,还在回味。

女白领举着手机,若有所思。

“我~爱~你~!”

人群里,一个女生大声叫唤,大家哈哈大笑,接着一阵起哄。几个女孩一齐发出尖叫,笑声一片。“爱死你啦!”

戴眼镜的妹纸怔怔地看着方岩,呆住了。

杨震宇默默地点了一根烟,失魂落魄地坐着。

这几天他为了攒钱交房租,在街上卖唱,说实话是很不屑的。他觉得街头匆匆而过的人都是俗人,啥也不懂,根本不关心音乐,不能欣赏自己的才华。

就怕货比货。方岩的出现颠覆了他的认知。自己不是怀才不遇,而是木有才。路人们也不是不懂音乐,相反,人家是识货的。他……什么也不是。

音乐?摇滚?

……理想?

眼前这个男人,好像一个大铁锤,把他的音乐梦砸得粉碎。

杨震宇忽然站了起来,走到方岩身前,深深鞠了一躬,90度,弯下腰不起来。方岩尴尬万分,赶紧去扶:“你怎么了?”

“没……”杨震宇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嘛,他又坐回了音箱上。

观众们都坐在地上,声音渐渐低下去,又回到了嗷嗷待哺的状态。忽然,一个满脸胡子的小伙子举了下手,高呼:“哥们儿,唱一首《蓝莲花》!许巍!”

“哦哦!”大家起哄。

方岩笑着回答:“不好意思,我没听过这个歌。”

《蓝莲花》是许巍写的一首歌,也许是他最有名的歌。方岩当然听过。但这时,他毫不犹豫拒绝了观众的要求。原因很简单,他不能唱。

底下坐了那么多人,每个人都有喜欢的歌,如果答应唱了一首《蓝莲花》,那下一首白莲花、红莲花呢,是不是也要唱?唱这个,不唱那个,就把人得罪了。

这是监狱里的习惯。

在监狱里矶家给囚犯大哥们唱歌。一开始,他不懂拒绝,有两个犯人起了争执,先是骂,随后大打出手。从那以后,方岩就定下规矩,只有过生日的人才有特权点一首歌。

假装听不见,不理那个哥们儿,也不成。人家既然开口,就必须给个回应。“不会唱”、“没听过”是最好的拒绝理由,信不信无所谓。

再说,他觉得唱得差不多了,天色已晚,他还要找个旅馆住下。再唱下去,大家挨个点歌,说不定半夜都走不了。

那一脸胡子的小伙子稍稍有些尴尬,但也没再强求,也报以微笑。

“我会唱!”

杨震宇噌的一下站起来,大声吼道。

他在一旁憋太久了,方岩说没听过《蓝莲花》,他忽然有了信心,决定自己来唱这首歌。

许巍的歌曲通常很简单、平实,旋律动听,又有一种沧桑的感觉,很适合街头卖唱。像《曾经的你》、《礼物》、《故乡》等等,养活了很多卖唱的歌手。杨震宇觉得,许巍的歌张嘴就来,没有压力。

方岩摘下了吉他,抓住琴颈,小心地递给杨震宇,又拍了拍他的肩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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