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没有咧,我喜欢的女孩子可是妈妈!”
爸爸还没反应过来,妈妈就扑哧一笑,摸着墨白的小脑袋,道:“墨白乖,但妈妈已经不是女孩子了,而且以后和你结婚的人也不会是妈妈。”
“为什么?”
爸爸正色道:“因为妈妈已经是你爹的女人了啊。”
“可我们不是一家人吗?”墨白好奇道。
“哎,这种关系可不能随便乱说的,况且亲人和结婚又不一样,总之,简单来说,就是以后你会在一个女孩子身上留下永远也无法磨灭的痕迹,然后她就是你的女人了。”
“那爸爸的意思是说,爸爸也在妈妈身上留下了永远也无法磨灭的痕迹?”
爸爸点点头,道:“没错,只有这样,爸爸和妈妈才能将你拉出来……”
墨白听闻,顿时嗷嗷大哭,年纪轻轻的他,很显然被‘拉’这个字给吓道了。
“呜呜……原来我是被你们拉出来的……我就像便便一样臭臭的……”
生命的赞歌,总是儿时无法理解的事情,墨白的曾经,拥有很快乐的童年,并不是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冷漠阴森。
他有很爱他的家人,也拥有在乎的父母,父亲是普通工人,虽然是城市户口,可打了大半辈子工还穷酸得很,而妈妈是村里的,家境贫寒。
记得以前在自己八岁的时候,曾经问过老爸,他是怎么将妈妈追到手的。
“其实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当时的厂里的效益挺好的,而我们属于一线工,是主要劳动力,所以领导为了激励我们,组织我们去了一趟乡下游。”
在七十年代,那样的活动已经算很丰富了。
“当时嘛就是在村里看到你妈的,然后我就一路跟了上去。”
墨白听闻,顿时用小手捂住嘴巴,忍不住笑出声来。
“小混蛋,别笑。”老爸一本正经道:“当时啊,可没有现在那么浪漫,可我骨子里天生就有一股浪漫细胞,嘿嘿,你爹我用大麻袋去村口大榕树下装了许多树叶,又偷了单位里用来露营的蜡烛,然后爬进你妈家院子里,然后用那些树叶摆成爱心,点上几根蜡烛,然后把你妈叫了下来,就这样,在我的浪漫告白之下,成功的俘获了你妈的芳心,最终抱得美人归!”
妈妈在旁边吐槽道:“什么鬼爱心,当时明明摆的是正方形……而且后来蜡烛被风吹倒了,把我家茅房都烧了,结果我老爸扛着锄头就出来了,然后把你老爸敲晕,我爸看出了你爸是城里人,于是就想把我嫁出去,我爸当时认为,嫁城里人可能要比嫁村里有出息,于是,我爸就扛着两把屠猪刀架着你爹的脖子,说如果不娶我就报警,宝宝你知道了嘛。”
墨白无语了,原来是这样……
老爸被老妈拆穿,顿时尴尬的笑了笑。
妈妈双手叉腰,扭着老爸的耳朵,道:“笑个屁啊,这个月的工资还没有上缴呢!”
老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