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候过皇妃的人就是不一样,李妈妈的品味就是独到,这么精致的灯一定很贵吧,不知道她给的家用够不够。
崔小眠太喜欢这盏小灯了,她从小生活不安定,小时候看到精致漂亮的东西即使有钱也不敢买,因为买了就只能随身带着,她和贺远都是孤魂野鬼。后来在桃花城安顿下来,那时贺远正被通辑,两人日子过得紧巴,贺远又是个大手大脚的,她也舍不得买这些精巧东西,况且桃花城是小地方,像这样的灯别说买不到,就是想看都看不到呢。
整个晚上,崔小眠连戏本子都不看了,就是趴在床头看着那盏小小的水晶灯,直到眼睛酸了,眼皮再也睁不开,这才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崔小眠起床遛狗,见李妈妈正在院子里浇花。她讨好地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李妈妈的胳膊。
“李妈妈,那盏灯我真喜欢,一定很贵吧,你从哪里买的啊?”
李妈妈被她忽然一抱,只好放下手里的水舀子,笑道:“你喜欢就好,小姐的闺房里就要摆这样的灯,把人照得越来越水灵,这灯不贵,李妈妈在路边买的,一个老婆婆自己做的,很便宜的。”
崔小眠放心了,如今离开王府了,李妈妈和白菜都拿不到以前的高工资,她能给的薪水有限,她给的家用并不多,李妈妈却常给她做衣裳鞋袜,买这买那,她知道李妈妈有积蓄,可也不想让她老人家自己贴钱。
“李妈妈,我给的家用够不够啊,铺子里生意不错,我手上挺宽裕的。”
李妈妈道:“就咱们三个人一条狗,能吃多少花多少,足够了,不够时再找你要。”
崔小眠上午去铺子上班,临出门前还不忘再看一眼那盏小灯,啊,真是越看越喜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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