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小眠感觉贺远的声音有些古怪,就像是做了亏心事想要讨好她一样,哼哼,看来这人的良心还没有让狗全吃光。
崔小眠已经饿得没有力气挖苦他了,只能冷冷地看他一眼:“来不及了,已经可以吃了。”
她拿起碗筷自顾自地吃起来,寺院里的麻雀不但膘肥体壮,而且肉质鲜美,许是好久没有吃肉,崔小眠觉得这麻雀的肉比任何肉类都好吃,风卷残云一般,一只麻雀便已下肚。
贺远看她吃得香甜,忍不住也有了食欲,话说他已经很久没有吃到小光头煮的饭菜了。他像变戏法儿一样,从身上取出一副象牙筷子,捞起一只麻雀吃了起来。
崔小眠瞪了一眼这个争吃争喝的家伙,没见过这样做人家师父的,更没见过随身带着筷子的人。据她所知,贺远身上绝壁不是只有一双筷子,至少还有一双银筷子,这厮不但臭讲究,还特别怕死,银筷子是他专门用来试毒的。
用最普通的烹调方法配上菊花煮出的麻雀,保持了禽肉原来的风味,菊花又恰到好处地掩去了肉腥,虽说麻雀再肥也没有二两肉,但汤清味美,芳香扑鼻,就连里面的豆腐和香菇也肥香鲜美。
师徒两个正在大快朵颐,忽然听到一个大惊小怪的声音:“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你二人非但在寺院荤腥不忌,竟还杀生?”
不用去想也知道是谁,贺远的眼睛像刀子一样狠狠地刺向志觉:“这就是你帮我照看的人?我养了她三年,才把她养得白白胖胖,你用了几个月就让她皮包骨头,我亏大了。”
贺远说话的口气就像是辛苦多年的养猪专业户,痛失一头即将出栏的大肥猪,而那个把他的猪饿瘦的家伙就是志觉。
志觉闻着满室弥漫的肉香,哀伤地叹了口气,误交损友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引狼入室,而且是小狼又招来大狼,这一大一小两头狼令他在佛祖面前无地自容。
小狼年幼,天性未泯,她看看悲痛欲绝的和尚,有些于心不忍,啃着麻雀腿口齿不清地道:“不关大师的事,我生了大病是大师治好的,再说过午不食又不是他定下的规矩,怪不得他。”
大狼脸色稍霁,但很快又像讨债一样质问:“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生过病,为何跟着你就病了?”
志觉悲从心起,佛祖在上,真的是他人品问题吗?为何早不出晚不出,小光头偏偏这时出水痘,不过话说回来,小光头是在禁足挨罚时病倒的,而让小光头去受罚的人是他......
“唉,罪过罪过,都是贫僧的罪过。”
在这对狼师徒面前,和尚甚至想学佛祖割肉喂狼,不过好像狼是吃不饱的。
好在面前的这两头狼终于吃饱了,大狼恶狠狠地瞪了和尚一眼,掏出他那名贵的手帕擦去小狼嘴角的汤汁,把小狼崽子往腋下一夹,像一只飘飞的大鸟,几个起落,便消失在一片暮色之中。
直到狼影消逝无踪,志觉这才如梦方醒——
这两头白眼狼,竟然连句“谢谢”都没有说!可是,唉,按他们的说法,好像也没有值得一谢的。
还有,那两头狼啃剩下的一堆骨头和半锅肉汤该如何处置?
阿弥陀佛,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只能劳烦贫僧替他们将鸟儿葬与树下,再念经超度了 -_-|||
一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