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六百六十二章秦爷传奇
虽说这两个读书人,只是吹嘘秦爷厉害,并没说具体的事情。
但众大儒何等人物,他们结合各种蛛丝马迹,立刻感觉事情不对劲。
“今日北国举国大庆,大街两侧却全都是说书人,而且都是歌颂秦爷的各种事迹。”
一路往前走,离老不禁皱起了眉头:“这不合理。”
“此番飞雪关大捷,此乃公孙大人,和我们的功勋,秦爷莫非是心中不服,准备给自己造势?”杜雄,试探问道。
“可就算如此,我家先生建立不世出功勋,就算秦爷不断制造障碍,那也没有任何意义。”小昭,不屑说道。
“但不知道为何,在老夫的心中,总是有一种,非常不安的预感。”李大儒,目带忧色。
“让开!”
“全部让开,好狗不挡路!”
驾!
忽然间,远方大地震动。
上百名骑兵,一路纵马奔腾,不断的驱逐路人,让官道显得很空旷。
虽说这群战士,非常的粗暴无礼,但似乎王城的百姓,却并不讨厌他们。
反而在很多人的脸上,都出现了兴奋,以及会心的微笑。
“难道这些人的脑子,都有问题不成?”小昭,一脸呆滞。
“这是金吾卫的外勤,负责维护王城的治安,专门和百姓打交道,却并非真正的金吾卫,但他们依旧属于秦爷管辖。”
杜雄眉头一皱,冷声说道:“这些外勤极为霸道,平日里百姓们都敢怒不敢言,今日为何,却反而……”
一群百姓们唾骂的对象,却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了被人尊敬之辈?
这……太扯淡了吧?
“来了!”
“来了,来了!”
官道两侧围观的人群中,忽然传来了惊呼声。
循声望去,众人顿时惊呆了。
切原来,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忽然出现了一辆四乘马车。
这马车并不精致,乃是用狼的骨骼,直接搭建而成,显得极为野蛮。
驾驶马车的人,则是一个皮肤黝黑,身材极为高大,足足2米3的大汉。
除了牙齿是白的以外,这人如果不说话,和一簇黑炭,压根没任何区别。
这马车的车帘,是直接垂下的,让人看不清楚,马车内究竟坐着何人。
但在马车的前测,插着一面战旗,赫然写着一个字——金!
“是金族!”小昭,一脸呆滞。
“蛮族是上万个大小部落的合体,大祭司和天可汗所在的部落,便是蛮族中的金族!”
杜雄,沉声说道:“金族是蛮族的领袖部落,自古以来,就和人族是仇敌。”
“北国和蛮族关系并不好,距离上次蛮人公开入城,那已经是一千年前的事情了!”
就连熟悉北国的离老,也不禁皱起了眉头。
一千年前,宁逍遥建立文明巨城,团结黑水城李家,并和南国建立了良好关系。
再加上蛮人多次攻打北国,却都无功而返,反而损兵折将,损失极为惨重。
故而在最终,蛮族和北国,都各自退了一步,签订了合约。
合约规定,在北方草原覆盖的地方,都属于蛮人的地盘,而飞雪纷飞的地方,那都是北国的地盘。
合约建立之后,蛮族和北国之间,虽然小摩擦不断,却再也没爆发过真正的大战。
就算不久前,蛮族大举入侵,口号也只是攻击黑水族,而并非对北国开战。
可如今,蛮族刚战败,金族代表的马车,居然踏入了北国王城?
这……什么情况?
一时之间,十几个黑水族大儒,都陷入了呆滞,感觉到困惑。
“这位小兄弟,老夫可否问一句,金族的马车,为何会出在此地?”
黑袍老儒翻身下马,走到路边,好奇的问下一个,正在啃瓜子的路人青年。
“看你的样子,莫非是外地来的?土包子!”
青年目带鄙夷,不屑说道:“难道你不知道,蛮人百万大军来袭,却被我们北国击败了!”
“我知道此事,但此乃黑水族的壮举,似乎公孙大人,并没让金族入城?”黑袍老儒,试探问道。
“公孙秋?他不过是一个逃兵罢了,一看到蛮人就尿裤子遁了!”
青年一听这话,顿时炸了:“要不是秦爷率领金吾卫,当机立断,对蛮人进行猛攻,飞雪关的危机能解除?”
啊?
竟然是这样?
一听这话,众大儒面面相觑,都陷入了震惊。
“如此说来,是秦爷建立了不世出的功勋,将蛮人给击败了?”
黑袍老儒眼睛一亮,嘴角不由噙起了一抹笑容:“那代相国个那公孙秋,他究竟又是怎么回事?”
“公孙秋和蛮人谈判,愿和蛮人合力攻北国,蛮人假装答应,暗中却偷袭了黑水族!”
一个吃西瓜的路人老头,也忍不住说话了:“这公孙秋真不是东西,我们被国人收留黑水族,他身为黑水族的王,居然还想和蛮人瓜分北国,我呸!”
这话一出,四周的百姓,无不义愤填膺,恨不得用手,将叶秋给撕了。
“那秦爷的金吾卫,不过三千人而已,如何能击败蛮族?”小昭俏脸通红,气的不行。
这分明是叶秋的功勋,却成就了秦爷,叶秋反而成了混球?
我靠!
怎么会这样?
这一刻,十几个黑水族大儒,都气的白胡子发抖,都有骂人的冲动。
“蛮人戏耍公孙秋,并进攻飞雪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