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林凤仙果然看上去已经双眼冒着金星了,毕竟,女人都是喜欢这些东西的,胡一童并没有说谎。
“这是我给你做的戒指,希望你能够喜欢。当然,这并不是人间界那种多少克拉多少钻石或者黄金白银的戒指。我想了很久,不知道该送你一个什么样的戒指,我想,我现在知道了。”
我看着林凤仙说着。“就是这个了,这是我用我最精纯的元气化作的戒指,戴在你的手上,可大可小,最重要的是,我将这一缕元气,完全的和我的元神达到了一起,这样,不论你在什么位置,距离我有多远,我都能够感觉到你。同时,如果你遇到什么危险,当你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出现在你的面前。”我神情款款的说道。
“当然,论珍贵,真的没有多少珍贵,相比于人间界那些动辄上百万rb的戒指,这个戒指,根本算不上是什么东西。但是,这算是我的一片心,一片我爱你的,愿意将你放在我的胸膛里面,时时刻刻记着点心。同时,也算是我对你的承诺,承诺以后用余生来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任何的伤害。
当然,这个还不够,我还要承诺,要让你吃好喝好,穿暖。并且,还要让你快乐,每天都快乐。这些还不够,我还要让你幸福。”我并咩有像人间界的那些偶像剧桥段一样下跪,并不是我不想跪,我只是觉着,一方面是林凤仙还拉不下那个面子,另一方面,我要等到所有人见证我们幸福的时候,让他嫁给我。
“当然,如果你需要那些人间界的黄金白银,我也二话不说,立马命人去办。如果你要是希望我亲自去办,我也亲自去了便是。这一点,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不是那种贪图便宜之人,这么久了,我想你应该是明白我的。
我只是想,让这件东西变得有意义一点,让这些东西,都能够有我的心意,有我的意识在里面,这样,我和你,就算是成为一体了。否则,都是扯淡。”我缓缓说道。
“嗯,我都知道。我也愿意,我不要那些什么要钱的东西,我也不喜欢那些,同时来说,那些东西都是身外之物,你明白的,对于咱们来说,那些身外之物,确实是完全没用的。你送我的这个,我已经很喜欢了,难得你有这份心,其实,我真的很感动。现在,你把戒指给我戴上,好吗?我已经有点迫不及待的感觉了。”林凤仙接着我的话,缓缓的说道,款款的说着让我将戒指给他戴上。
我心里一阵感动,急忙将尚且还悬浮在我的手心的戒指轻轻的用手拿着,然后,另一只手轻轻的拉起林凤仙的左手,然后轻轻的抬起他的无名指,将我精纯元气炼制的那个戒指,轻轻的套在了他的指头上。
因为戒指是精纯元气炼制的,所以,当戒指戴在手上的时候,完全没有管到底是大了还是小了,而是在戴在手上的那一刻,完全契合在了林凤仙的左手无名指上面。刚刚好,不大也不会小,甚至,他会随着林凤仙的指头的动作而产生变动。有点像是那那种橡胶圈,但是,要知道这个东西可是比橡胶圈要好很多了,舒服,并且,意义不一样,功能,更是天壤之别。
看得出来,林凤仙很是喜欢。
其实,我之前倒是也认真的考虑过了。
我们这样的人,俗世的物质的东西,已经完全对我们来说是没用了。不用吃饭,不用喝水,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幻化的,并无实质。当然,我不是给我买不起戒指找借口,毕竟,作为神宗的宗主,买一只人间界最贵的戒指的财力,还是有的。只是,在胡一童说完女孩子的心思的时候,我的心思也开始活络了起来。
我想要给李凤仙给一个和别人完全不同的,不一样的戒指,世间独一无二的戒指,才能够配的上我心爱的她。而这个东西,也只能是由我自己做出来,任何工匠的打磨,都将是对我们感情的亵渎。
因此,我想出了这么一招,将自己的精纯元气化作一个戒指,同时,将我的神识链接在上面,这样就可以让林凤仙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我,而我,也可以时时刻刻的感受到林凤仙的存在了。并且,就算是在紧急时刻,我也能够感应到,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保护我的爱人。
看的出来,林凤仙也是明白了我的一番心意的,看上去有点感动。痴痴的望着我,不说话。
“凤仙,我已经想好了,当然,我也想了很久了。等我去过一次青墟,等我回来,我们就将神宗交给大胡子和独眼龙管理,而我们,去找神谕的人。
神谕的宗主,倒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们可以在山林里面,每天和他们论道轮道,也可以采点茶叶,自己晾干煮茶喝,我想,那一定别有一番风味的。”
“当然,你也可以选择大都市的生活。到时候,我们拿一部分神宗的钱财,在你所喜欢的大都市,买一套大大的房子,布置成你喜欢的样子,然后我们住进去。我们可以在那里休息,玩耍,睡觉。什么事情,都可以在那里做。
当然,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挽着手,拉着彼此,去不远的超市里面,找那些最便宜的东西,一个一个的对比,一个一个的寻找,最后出来的时候,还要和售货员锱铢必较的计较一下他给我们少找的那几毛钱。当然,也不用等我们老了,我们可以幻化做是老头老太太,去完成这件事情, 只要你喜欢,就好。”
“我们也可以去大海边,买一间小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