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唐威仪给苏夜云的感觉相当不错。
从第一次在车库里认识到现在,两个人约着在外面吃了几次饭,喝过几次咖啡。唐威仪每次都表现的文质彬彬,从不突破男女之间的障碍,谨守着必不可少的礼仪。
这是一个很懂得打扮的男人。
子衬衫配长裤,脸上的胡须经过修饰,有种独特的成熟魅力。
有时候他脸上挂得光光的,一套年轻人喜欢的运动衫,昂贵的品牌,悄然衬托出他不菲的身家。
还有些时候比较随意,短裤t恤的混搭很适合这个季节。他笑起来很好看,身上也没有浓烈的汗臭,非常注重保养和化妆。
他不是一个张扬的人,每次外出也都显得彬彬有礼。无论是对苏夜云,还是餐厅服务员,唐威仪都报以微笑。
苏夜云的朋友不多,异性朋友就更少。但她觉得,唐威仪算是其中之一。
她很清楚唐威仪对自己的态度,也能感觉到来自对方的热情。那双眼睛无时无刻不在看着自己,充满了喜爱,更多的还是热切。
“结婚”这种事情对苏夜云来说,曾经显得很遥远。早逝的丈夫是个普通人,他没有英俊过人的外表,也没有令人羡慕的身家。苏夜云之所以直到现在都对他念念不忘,是因为亡夫在自己遭遇不公平的那个特殊时期,表现出男人才有的勇气,以及豪迈。
就像历史上那些留下名字的英雄,他们其实就是普通人,但是他们的行为令人瞩目,永远不会忘记。
面对唐威仪,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
人到中年,就会觉得夜里凉了,身体有更多的需要,思维情感也比任何时候都要丰富。
很多时候,苏夜云都在问自己:我是不是应该找个男人,第二次结婚?
唐威仪轻轻触及自己小手指头的那一刻,苏夜云觉得整个身子都在颤抖。就像触电,却没有立刻缩回来。僵硬的动作就这样持续了近半分钟,直到唐威仪胆子变大,直接拉住她的整个手掌。
“做我女朋友好吗?”这是他当时说的一句话。
有了第一次良好的开端,后面的事情,就会顺理成章。
苏夜云没有立刻做出回答,也没有拒绝。她用自己觉得更加合适的话进行了中和:“我们是朋友。”
从那天起,两个人在一起吃饭的次数更多了。
苏夜云收到了一束很大的玫瑰花,九十九朵,装在豪华漂亮的纸盒里,表面扎着缎带,西装革履的礼仪公司人员直接把花送到办公室,引起了空前的轰动。
一帮老女人带着说不出的嫉妒冷眼旁观,冷嘲热讽。
“哼!不逢年过节的,送哪门子的花啊?”
“那么大的一把,肯定得不少钱吧?玫瑰花挺贵的,啧啧啧啧……真是浪费。哎,对了,那个送货的小伙子你别走,那个……我想问问,你送给苏老师的这束花得多少钱?什么?你也不太清楚,好像是三百块?那么贵?”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这么玩。不过我听说小苏老师有个女儿读初中,还有个上高三的儿子……咝,她男人不是死了吗?我记得她当初进学校的时候,个人信息表上填的是“丧偶”,那这花是谁送给她的?”
“你这是老黄历,死脑筋了。人家丈夫没了就不能再找一个?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包括毛晓丽在内的年轻人很是羡慕。
“哇!苏老师好幸福啊!”
“苏老师,改天把你男朋友带出来给我们见见啊!别藏得那么严严实实。怎么,怕我们撬你的墙角啊?哈哈哈哈……”
“我男朋友什么时候也送我一把花就好了……那是个榆木脑袋,我旁敲刺激跟他提过好多次,他却跟我说什么“玫瑰花就是中看不中吃的摆设,与其买花,不如多买几斤肉炖了吃……”气死我了。”
苏夜云有些发慌,也很紧张。
她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唐威仪紧接着打来电话,约着晚上一起吃饭,顺便问:“收到花了吗?”
苏夜云反问:“你送的?”
唐威仪的笑声很爽朗:“喜欢吗?”
苏夜云沉默片刻,答应了晚上一起吃饭,却没说喜欢还是不喜欢。
她的心情有些复杂。
就这样,持续到下班时间。
还是唐威仪第一次带她去的那家豪华西餐厅,还是那几样她喜欢吃的菜。只是今天多要了一瓶葡萄酒,乘着酒意,唐威仪直言:“夜云,我觉得……我们之间的关系,应该可以更进一步。”
他今天很大胆,改变了称呼。
苏夜云还是那个样子,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
两个人离开餐厅的时候,唐威仪主动握住了她的手。
这一次,苏夜云没有挣扎,也没有抗拒。
一切都那么正常,一切都那么顺理成章。
这个周末,苏夜云没有像往常那样呆在家里。她跟着唐威仪,去了他的公司。
这是唐威仪的邀请。按照他的说法:让喜欢的女人了解自己,才能更好的进行、安排以后的生活。
他的公司位于市区,在高楼大厦之中租了整整一层楼用作办公。门前挂着醒目的金字招牌,虽是周末,却仍有着多达数十名员工在忙碌。
商贸公司的具体事务苏夜云不是很清楚。唐威仪是个很贴心的男人,他拿着各种文件与单据,详细做着解释。循循善诱,让苏夜云很快从茫然无知的门外汉,完成了大体知晓的全过程。
她认识了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