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瑶并不是因为钱就可以献出自己的一切,只是人都活在这个世界中,要懂得现实,没有钱,物质生活根本得不到任何的保障,也许她可以仗着自己的姿se找一个大老板过i子,可是那样寄人篱下的感觉不是陈思瑶所要的。
由于毕业之后一直在集团公司任职,陈思瑶给自己定的工资并不高,每个月只有一万块港币,还不够她一瓶香水钱,所有财团的收入都进入了她养父陈镇山的账户之中,当初陈思瑶也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妥,虽然是她养父,可是从小含辛茹苦把她养大,就算把她的钱都要了,也都是应该的。
可是陈思瑶不了解陈默的为人,不想把遗嘱的事情都告知陈默,万一陈默贪钱好se,借此要挟她,那她真就是覆水难收了。
但这一切埋藏在心中的苦楚,陈思瑶根本找不到任何人来倾述,只能自己憋着,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