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的修士皆可辟谷,自己却要为晚饭而发愁,想想也是好萌!
闲话少说,宋皓可不想做有史以来第一个被饿死的修仙者,所以他的身影,很快就影没于前方的深山之中。
半个小时后。
宋皓觉得吧……自己今天出门,一定是没有看黄历,否则怎么会事事都不顺利,刚才明明听见野兽的嘶吼此起彼伏,当自己来打猎的时候,怎么却变得一只都没有?
这不科学。
荒郊野外,不是最容易遇见危险?
尤其是自己形单影只,在黑灯瞎火中四处乱走,不应该遇见野猪啊,大灰狼之流,为什么会什么都没有?
此时万籁寂静,唯有听见虫子的声音。
但偏偏这东西却不能做为食物。
一时间,宋皓好想哭。
但眼泪一定要忍住,男人本就是好面子的动物,堂堂修仙者,因为沮丧与饥饿而哭泣,实在是没脸见人哩。
他还不信了,没有野兽,总能采到几枚野果,充充饥也算是聊胜于无。
十分钟后。
宋皓望着一棵高大树木上的野果,垂涎欲滴。
那是一种红彤彤的野果,个头比苹果稍大,看上去可口以极。
宋皓大喜。
树高十五米,光秃秃的不好攀爬,但对于身为修仙者的他,这一切都不是事儿啊!
宋皓稍一借力,就窜了上去。
采了一枚野果,用衣袖擦了擦,便狠狠一口咬落。
别说,味道还不错。
此行,虽然没打到猎物,但看着前面那红彤彤一片的野果,应该也够自己充饥了。
于是宋皓开始愉快的啃起了野果,狼吞虎咽。
吃了小半个时辰的功夫,正感觉心满意足。
突然。
“我是一个大好人,最喜欢唱歌~”
“每天生活很快乐,还是要唱歌~”
“唱歌跳舞心情好,啦啦啦啦啦~”
……
那歌声来得突然,宋皓一个没站稳,差点从树上摔下来。
咳咳咳……
却是刚才啃了一口野果,受惊吓,被卡住,连呼吸都有些不顺畅了。
荒郊野外,黑灯瞎火,突然有人在那里放声高歌,而且还是通过高音喇叭传过来的。
你能想象么,宋皓此时受到的惊吓与错愕。
噗噗噗的声音传入耳朵,山林间,被这杀猪般的歌声惊起飞鸟无数。
……
与此同时,大山深处。
“师兄,真的要用这样的方法,才能将灵参吸引过来吗,我感觉好不靠谱儿。”
说话的,是一身材高挑的年轻男子,他脚蹬运动鞋,穿着休闲体恤与牛仔裤,若是放在都市,这样的打扮再正常不过,然而荒郊野外,却显得有些过于单薄,但他好像一点都不感觉冷似的。
“书上是这样说的,应该没错。”
他旁边,是个一脸沧桑的中年男子,此时的表情,同样就跟便秘了相似。
而在两人前方不远,一虎背熊腰,身穿羽绒服的大汉,手里正拿着麦克风纵声高歌。
歌声透过高音喇叭,远远传开,又是一阵鸡飞狗跳……
“太难听了。”
年轻男子用双手捂住耳朵,脸上的表情满是痛苦,虽然这件事情,他是始作俑者,但还是不得不吐槽,师兄找来的这位麦霸,杀伤力太大。
他们来自一古武世家。
二人从小练武,如今已是后天四品的修为,实力不弱,但想要再进一步却是难上加难。
练武需要天赋。
如不出意外,他们今生的成就仅止与此了。
与修士不同,武者的境界分为先天和后天。
先天仅存在于传说。
而后天从初始开始,一共分为九个层次。
一品,二品修炼很简单,但到了三品,想要晋级,则变得异常困难。
在古代的时候,都需要丹药辅助,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单方却已在古武世家失传。
所以现在的武者,只能靠勤学苦练。
那难度可不是一丁半点。
不过二人运气不错,外出游历的时候意外发现了灵参的线索。
灵参,顾名思义,通灵的人参,那可是稀罕物,已经可以归于天才地宝的范畴,普通凡人吃了延年益寿,若是习武之人服用,立刻能够修为暴涨,就算突破先天也不是梦!
二人自然不会放过,他们翻阅了不少典籍,如何捕捉灵参的方法却让二人一脸懵逼。
与武侠小说中,人参胆小如鼠不同,真正通灵的人参,胆儿其实是很肥的,而且喜欢听唱歌。
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耳朵的构造迥异的缘故,灵参对于音乐的鉴赏能力与人截然不同,那些刷爆各大音乐榜的歌曲,在它听来,无一喜欢。
相反,那些跑调跑得厉害,常人听来,就像杀猪般的歌声,却是它的最爱……
甚至会被吸引过来。
于是便有了刚刚的一幕。
荒郊野外,黑灯瞎火,却有人用高音喇叭在唱歌。
身穿羽绒服的大汉也很无奈,别看他虎背熊腰,为人却很温和,岂是两名古武高手的对手呢?
当时他正在家里用卡拉ok唱歌,然后就被破门而入,强行带到这里来了。
两人塞给他一只麦克风,让他用尽全力嘶吼,一遍又一遍的唱歌……呜呜,妈妈我错了,我常常在家里唱卡拉ok,影响邻居休息,还屡教不改,一定是这个缘故,所以才有人报复,将自己扔到这荒郊野外,来唱个够。
大汉又冷又拍,于是歌声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