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仙侠修真>军王猎妻之魔眼小神医>第七十一章 好人好报
踩,容得了人,买卖双方更加要好脾气儿,卖家开天价,买家别火,买家还价还得极低,卖家也别气,买卖成了,银讫两清时谁也别想反悔。

隔壁摊引来一堆人占了地方,旁边摊位做不成生意,贩主也不恼不气,不赶人,也不催,任人走也好不走也好,他兀自守着摊儿,谁若看上两眼,问价几何,他报价,不买,没事。

乐韵跑到摊位边蹭呀蹭,挤到人堆里,装做先看热闹,结果挤不进去,好吧,她不挤了,蹲在摊位边缘,睁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用电筒照着摊位,好奇的欣赏。

人太多,燕行差点被挤扁,他追到小萝莉,看着安然无恙的小女孩子,满心抑郁,人小就是好啊,往人堆里一钻就没了影,像他这种高大上的个儿,每次要挤半天。

小萝莉平平安安,他也就没空抱怨,站小萝莉身后,用电筒照射摊位,增加光亮度,让她看得更清楚些。

他的电筒是军人专用品,聚光效果杠杠的好,有了它,整个摊差不多全被照得亮堂堂,东西一目了然。

摊主是位中年男士,望望站着的青年,望望蹲着的小姑娘,脸上露出大写的懵,小女孩长得那叫个甜美,长袖衬衣却搭着短裤子,那白白的腿儿就露在空气里,她也不嫌凉。

t市的气候与首都差不多,昼夜温差极大,趟鬼市的男女都是长袖春秋装,年纪大的还穿了外套。

中年男士看到自己望过去时小姑娘对自己笑,那巧笑嫣然的俏丽模样又甜又可爱,他下意识的微笑。

乐韵先卖萌博好感,东瞅瞅西瞅瞅,捧起一个烛台,左瞅右瞅,笑得眉眼弯弯,甜甜的问“帅哥大叔,这个多少?”

被称帅哥大叔的中年男士其实谢了顶,还比较胖,然,有道是“温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一句好听的话让人心情愉快,谢顶中年男士听到那句奉承话,就算明知是客套话,脸上也漾出笑容。

“这个是旧物,铜制的,以前专放腊烛的烛台,你喜欢的话,三百块拿走。”

“帅哥大叔,一百,中不中?”

“最低二百。”

“二百的话,加这个做添头,行不行?”乐韵顺手摸过一只古朴漂亮的陶瓷杯子。

“不行哟,那个杯子最低也要五百块。”

“这个?”换成一只玉手镯。

“哎哟,姑娘喂,那个要五千。”

“这个?”改而换成一只小香炉。

“三千。”

“这个?”

“九百”

小姑娘不停的挑当添头的东西,左挑右拣,尽挑些贵的,摊主也是醉了。

挨了摊主无数个幽怨眼神的燕行:“”他能说他跟熊孩子不是一路人么?小萝莉杀价特牛,他望尘莫及,看他想让他劝的话,他表示他也莫可奈何。

挑来挑去,换了十几样,乐韵赌气似的从石头堆里摸一块灰溜丢的石头:“帅哥大叔,人家就是想让你给个添头,你报价儿跟芝麻开花似的节节高,我不选你的宝贝疙瘩了,我拿这个当添头总行了吧?”

男士瞧着小姑娘随手摸了一块石头,再细看一下,是块摆了不知多少次摊也没被人淘走的石头,约有拳头大,跟河边捡来的石头没啥两样,又想着小姑娘那哀怨的话,不由得汗颜,大大方方的挥手儿:“行行,就送你当添头吧。”

乐韵绽开笑脸,把石头塞背包,摸出两张粉红毛爷爷给老板,等他接了钱,她才问要张报纸,把铜制烛台包起来塞背包,笑mī_mī的道了谢,美滋滋的抱着背包挪步离开摊位。

小萝莉乐呵呵的样子跟捡了几百万似的,让燕行倍觉无语,二百块买个普普通通的烛台,有什么好乐的?那种烛台,在全国普及电前,稍稍富裕点的农村人家常有,后来乡村也通电,烛台和油煤灯退出历史舞台,许多人把烛台那类东西当破烂卖了。

她本人开心,他是不好泼冷水的,也不敢泼,泼冷水浇灭了她的好心情,没准儿她立马就爆走,到时又对他不理不睬。

让他比较放心的是小萝莉只淘她经济能承受得住的便宜小物件,不会好高骛远的挑贵东西赌运气,他也就不用担心她的钱大把大把的流失。

没空管燕帅哥在想什么,挤出人群,叮叮咚咚的朝对街跑,之前所观察的灵气最浓的地方已光顾,现在该去另一个地方,那儿灵气虽然不及刚去过的摊位浓,好歹比其他地方的光环美丽一些。

小萝莉一溜儿的开跑,燕少无条件的当保镖,又步趋步跟的紧跟着小小的熊孩子东钻西挤的挤过人群,挤到路对面的一边。

时过四点,也是鬼市最鼎兴的黄金时段,随着人不断的增多,人满为患,来往人群擦肩接踵,灯影暗暗灭灭,人影绰绰约约,甚是喧闹。

在人群里奋勇前进的乐韵,也越来越激动,手臂的灼热感越来越大,说明离胎记喜欢的东西越来越近,就是不知是不是自己看到有灵气的东西。

钻出人流,到达摊位区,一个摊位一个摊位的看,连逛了七八个地摊,终于达她预选的目标点,挤到地头,一瞅,啥,熟人?

摊主是位细小精瘦的男子,约三十左右,眼睛贼亮贼亮的,那位,还记得,他就是她去潘家园市场一百块买了包括铜针和砚台在内的好几样东西的那位好说话的地摊贩主。

乐韵蹲下去,扬起大大一朵大大的笑花:“早好哟,英俊帅气的大叔,我们又见见面了。”

猴精抱了一本杂志,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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