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商议已定,各自起身,长孙晟看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爬上枝头的太阳,笑道:“想必这时候那个卢德林应该已经被王刺史拿下了,华强,你现在换一身盔甲在身,随行的护卫不少,我也已经帮你安排好了,多一个护卫不会让人起疑的。”
王华强点了点头,说道:“那我就去了,二位辛苦,换好衣甲后我们还是在这里碰头吧。”言罢转身就走出了房间。
长孙晟脸上的笑意渐渐地凝固,看着王华强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裴世矩上前两步,轻声道:“季晟,这回华强真的可以搞乱突厥吗?”
长孙晟的表情变得很严肃:“只怕没他想象的这么简单,不过这次只要除掉大义公主就行,都蓝和染干,还有达头的事情以后还得我亲自出马。弘大,记住高仆射临出发时的交代,万一王华强那里出了纰漏,我们绝不能让他牵扯到使团,牵扯到大隋,到时候还得跟他划清界线才是。”
裴世矩叹了口气:“咱们这么做,是不是不太仗义?人家玩命,冒这么大风险,我们就眼睁睁看他去死?”
长孙晟摇了摇头,脸上表情一如既往地坚毅:“出使虎狼之邦,每个人都是提着脑袋在玩命,你看我长孙晟以前那几次,有哪次不是置生死于度外吗?个人生死事小,两国开战,涂炭的就是几百万的生灵,孰轻孰重,不用我多说了吧。”
裴世矩不再说话,只剩长长的一声叹息。
五天之后,苍茫无边的大草原上,王华强全副盔甲,骑在高头大马上,混在一堆强悍威武的护卫壮士中,跟着一条长达两三里,拉着上百辆大车的长龙缓缓地前进。
从代州出来已经四天了,三人碰头的那天下午,王华强估算着段达等人应该已经在山洞里扎营了,又暗中嘱咐王颁派亲兵连夜把路上的车痕抹去,第二天天一早,使团就动身上路。
突厥和大隋的界碑就在代州城北那段羊肠小道的尽头,出了山后,就是一望无际的千里大草原,而突厥的迎接使者,也在前一晚得到了长孙晟的通告,早早地带人来这里迎接。
这次长孙晟和裴世矩的使团带了一千多人,有三百名从各军中挑选的精英,按惯例,都是精选了箭术超群,武艺高强的人,以威慑突厥。
由于大家来自的部队不一样,长孙晟又在代州特意挑了十名壮士,把王华强也混在其中一起加入,因此大家对王华强倒是也没起什么疑心,外事纪律,不该自己问的,一句话也不能多嘴,这一点,在出发前就宣布过,大家还是懂的。
除了三百名护卫外,使团的正式使节只有四五十人,其余的都是拉那一百多辆运丝绸大车的仆役。
王华强看出这些人也个个身手矫健,孔武有力,远非一般民伕,应该也是精兵锐士临时客串。与北方强邻的外交,示强示威是必须的,相比之下,本来身体比一般人还要强壮一些的王华强,在这些如狼似虎的壮士们中间,显得有些单薄和瘦弱了。
突厥来迎接的使者是一个名叫因头的特勤,特勤乃是突厥可汗的儿子或者兄弟,出去执掌一个部落后的官名,相当于隋朝的宗室或者亲王。这个因头特勤是都蓝的另一个弟弟,手下有一个一万帐的部落,这次带了本部的两千骑兵过来迎接隋朝使团,负责护送到可汗本部。
长孙晟多次入突厥,跟这因头特勤熟识,两人关系一向不错,这一路上也是并辔而行,一路谈笑风生。而那两千突厥骑兵,都是一人双马,骑一匹,牵一欧,在队伍的两侧夹道护卫,但是看着隋朝使团的眼神中却是在阴冷中透着一股阴寒,总象是在打量着自己的猎物,绝非热情友善的迎客眼神。
王华强这一路上也是举着长槊,挎弓背箭,这次出使突厥,为了显示隋朝军威,所有骑士都穿着重达五六十斤的明光大铠,举着长达丈余的重型马槊,背着二石四分的强弓,马鞍的左边都挂着骑弩,右边则挂着链锤,马刀等近战破甲武器,除了没有披马甲外,这一套就是标准的骁果骑士冲阵的装备。
王华强的力量比不过这些肌肉发达的猛汉,看着他们拿着几十斤重的纯钢骑槊,举重若轻,仿佛拿着一根小木棍一样轻松,而自己则是每天肌肉酸痛,呼吸都困难,但是为了装得更象,他每天都在咬牙苦撑。
第二天的时候,王华强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举槊的时候不是单手持着,而是把槊柄顶在自己的大腿上,这样腿部承受了绝大多数的重量,手臂的酸麻程度一下子缓解了许多,走上一两个时辰后趁人不注意,再换到左手。
这样一来,两条腿虽然辛苦了一些,但手臂的压力却小了许多,每天高高地举着冲天骑槊,也看不出和其他人有何异常之处。
突厥的部落每个季节都要换草场,居无定所,大的部落如可汗的阿史那本部,足有六七万帐。
草原上没有计划生育,也没有别的娱乐活动,一般入了夜以后唯一的活动就是趴体大会,所以一帐往往少则四五口,多则十几口,光阿史那本部就人口数十万,牛羊更是数以百万计,一片方圆几十里的草场,无法负担这些部落全年的消耗。
于是草原上的部落一年四季都要迁移,每个部落都有固定的固定草场,往往靠近水源,而前一年牛羊在这里拉的粪便,一年下来也都成了干屎蛋子,既可以作为肥料营养滋补上一年被吃掉的草,又可以被捡来作为生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