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玄感先是给人几乎撞了个满怀。怕有人行刺,早已经全神戒备,差点一拳打了出去,一看是那个饭馆伙计,才松了一口气,把他扶住,淡淡地说道:“别慌,坐下来慢慢说。”于是便和那伙计一起坐回了自己刚才的桌子。
那伙计抹了抹脸上的汗水。先自顾自地从桌上的水壶倒了一杯水喝下,缓了口气才说道:“大爷你是有所不知啊,这马家饭馆七八年前就改名了,原来是在胡人区的羌坊那里,是由一个姓马的金城人在这里开的。”
“后来听说老掌柜死了,他们家的兄弟两个分了家,这姑臧城里的在家里排行老二,就改名叫冯家饭馆了。”
杨玄感听了哑然失笑,心道这胡人也真有意思。马前加二点,就算是马家老二,倒也贴切,只是在金城的那位号称马老三,看样子比这姑臧的老二还要小一点,怎么反而就接管了本家的饭馆呢。这里面倒是应该有些故事的。
那伙计一口气说了这些,又有点喘,连忙再倒了杯茶喝下。边喝边说:“我就怕大爷你吃完了面片儿先走了,所以一路跑步,问了十几家店铺的老板,一直到了胡人区那里的一个栗特人老店主,在这城里做了二十多年生意了,才想起这么一段往事,应该不会有错。”…
杨玄感心中有些感动,从怀里又摸出一串铜钱准备给这伙计,伙计一看。连忙摆手道:“爷。这可使不得,我前面收过你的钱子了。不能再要。你要是坚持要给我,我可恼了。”
杨玄感哈哈一笑,在那伙计肩头拍了拍,道了声谢,收回银子,昂首出了饭馆。
杨玄感跟着街上涌动的人流慢慢地流进了胡人区,人一下子变得少了许多。连空气也变得清新起来,汉人区正在迎着新年,而这胡人区没这风俗,只是照常规地做着生意。
杨玄感一路上顺着那伙计所说的东走西拐,碰到商铺时还进去跟那些粗通汉语的店主们连说带比划,走了足有半个多时辰,总算找到了那个传说中的冯家饭馆。
站在冯家饭馆门前,杨玄感就算不看那块招牌也能认出来,因为这里的门面和店内的装修风格,就连桌椅板凳的摆放都几乎一模一样。一眼看去,里面的台子上正在和面的一个中等身村,赤着膊,披着皮围子的黑瘦胡人,长得和那金城马家饭馆里的马老三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想必就是传说中的马老二。
杨玄感看了看周围,这条街上行人寥寥,大概都到汉人区去看热闹了,一半的店铺里都是空无一人,时值中午,许多胡人掌柜都趴在台子上打着瞌睡,这里的冷清和汉人区的热闹相比,仿佛不在一个世界。
杨玄感走进了饭馆,不算大的店里只有他一个客人,那马老二头也不回地问道:“客人想吃点什么?”
杨玄感微微一笑:“我找王老板。”
马老二闻言浑身一震,扭过头来看了看杨玄感,突然笑了笑:“原来王老爷要等的人就是你啊,你若是再晚来个一天,王老爷只怕就要离开这里回大兴了。”
杨玄感心中暗道侥幸,开口道:“没办法,我第一次走这丝绸之路,自然比不得他常年行走在这道上的,从金城开始跟着一个胡人商队,也不可能走得太快。”
马老二“唔”了一声,走出了店门四处张望了一下,低声道:“请跟我来。”
杨玄感跟着马老二走进了掌柜的台子,后面的一个门上挂着一块蓝色的布帘,掀开布就穿进了后院,只见这里东一堆西一堆地摆着酒坛子,正面是一间小屋,半掩着门,应该是马老二的住处,右边的一间房子则非常低矮,门口堆了几十个空坛子,看起来象是酒窖。
杨玄感跟着马老二走进了右边的小屋,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扑鼻的酒味,马老二指着屋里一个通向地下的台阶道:“还请阁下在地窖中稍候,我马上去通知王老爷。”说完他便转身走了出去,顺手带上了门。
杨玄感点了点头,拿起桌上一个烛台,点了起来,径自走了下去,这个地窖里倒是异常的阴凉,很适合储藏各种酒类。借着火光,可以看到四周密密麻麻地摆满了酒坛子,足有两百多个。
杨玄感在这地窖里等了约有半个时辰,只听得外面的门“吱呀”一声,紧接着是一阵急匆匆的脚步声,王世充那粗浑低吼的声音在上面响了起来:“杨老弟,这回怎么一个人来了?红拂姑娘呢?”紧接着,他那张脸上挂着笑容。出现在了地窖口。
杨玄感冷冷地回道:“她说看到你就想吐,所以就不过来了。”
王世充缓步走了下来,手中也拿了个烛台,这回杨玄感看得真切,他换回了汉服,头上梳了一个髻,所有的头发都梳得整整齐齐,连胡人特色的卷毛儿也不见了。若不是高鼻深目,尤其是那对碧绿眼珠实在没法变。这身装扮看起来还真象个饱学的汉人儒士呢。
杨玄感第一次见王世充这种书生打扮,笑道:“怎么,这回又想玩什么新花样了?难不成太子帮你弄了个凉州刺史当?”
王世充恨恨地道:“别提了,这几年太子把我一脚踢开,四年了我都还是原地踏步当那个兵部员外郎,几次跟他提想外放当个州刺史。这都不能满足,亏我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