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狼孩,在火堆升起来的时候,就跑到很远的地方,在远处嘹望着,琳琅这才反应过来,这个人虽然有着人的外表,可是却有着狼的习性,怕火!
狼孩在远处看着,清澈的眼睛里浮现出不解,他不理解为什么那个人要升起那么可怕的东西,而且那么好吃的兔子肉,竟然还要用火烤!
可是时间一久,他就闻到兔子肉传来的香味儿,这种香味跟他吃过的兔子肉完全不一样,十分的诱人,他的肚子也不由自主的响了起来!
让他吃到兔子肉的时候,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因为他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的东西,就连极其鲜嫩的野鸡肉也比不上!
第二天一大早,琳琅起来之后,现自己面前堆了一大堆的肉,而那个狼孩,眼睛着光的看着自己,这让琳琅哭笑不得,但也理解他是什么意思!
琳琅带着这些猎物,来到了一个小溪流边,唯一可惜的是,手中的石块儿实在是太钝了,花了好长的时间,才把这些猎物处理干净。
虽然打定主意会和这个男孩在这里过一辈子,但是她可不想成为原始人,先要买一些必备的生活用品,像盐,还有火,还有棉被什么的!
虽然现在还是夏日炎炎,但是山里不比外面,基本上到了夏末,就得盖厚棉被,早上起来的时候,就得穿着厚厚的夹棉了。
琳琅想了一下就把这些东西带回来洞窟里面,因为没有盐,这些年猎物不可能一下子就吃完,所以琳琅找了一些干树枝,把这些肉烟熏起来。
狼孩一直看着琳琅的动作,看着她把这些猎物抽皮扒筋,看着他把这些猎物放在火中烤,当香味儿传来,狼孩儿终于忍不住了,直接扑倒过去,把东西拿了过来,也顾不着烫,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琳琅看着狼孩吃的这么香,慢慢的笑了起来,露出了深深的梨涡,把正在吃饭的狼孩,一下子就看呆了,眼睛也直了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狼孩的心跳得有点快,他觉得,在漂亮的母狼也比不上面前这个女孩子,虽然这个女孩子没有健硕的体魄,更没有漂亮的皮毛,但依旧吸引着他。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个小小的山洞里也生了巨大的变化,里面充满了很多的生活用品,下次竹篓,还有小凳子,还有石碗之类的。
不过这些东西不经用,想要有真正的东西,还得去集市购买。
琳琅和狼孩也算是混熟了,每次都给他做肉吃,慢慢的,琳琅也教他一些基本的语言,还给他起了一个名字,叫做小狼。
“小狼,我要去集市一下,你在这里好好的等我回来!”琳琅摸了一下面前男子的头,以前还是油腻腻脏兮兮的,可是自从被琳琅用皂角洗了洗,变得非常的漂亮,也非常的柔顺,每次让琳琅看到了,非要上去摸两把。
而小狼,每次被琳琅摸头,都觉得十分的满足,眼睛也亮了起来,他觉得十分的舒服,也十分的开心,可是听到琳琅要走,他的脸垮了下来。
“为什么……要去集市……”小狼口齿不清地问道,这里有吃有喝的,为什么非要去那个地方?难道是想离开自己吗?
琳琅自然是知道这个男孩的顾虑,摸了摸他的头,笑着解释道:“这边虽然好,但是没有我需要的东西,你就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就回来了!”
狼孩听到这话,委屈的低下头,看着有一丝可怜兮兮的,让琳琅的心跟着软了一下。
“哎呀,因为你还没有穿衣服呢,等我回来之后给你做一身好衣服,到时候你跟我一起去集市!”
听到这话,小狼露出了一丝笑容,“那说好了,不许骗我!”
琳琅点了点头,走过了漫长的山路,总算来到了京城里面,他并没有着急去买东西,而是来到了当铺,把自己身上的饰全部倒了出去。
也幸好那个继母要脸色,所以给琳琅的饰还算是好,足足当了两百两银子,如果琳琅的花销了。
就在琳琅去买东西的时候,突然听到旁边几个人正在讨论着,不由得听了两句,可是一听不得了,却现讨论的基本上是原主的事儿。
“你们知不知道?苏家二小姐和建军候的大公子定亲了!”
“他们定亲是正常的,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哎呀,你是不知道,原来和二公子定亲的是大小姐,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换成了二小姐!”
“这个我知道,我有个亲戚在苏府干活,说是大小姐不知廉耻,既然在寺庙和别人私奔!”
“不可能吧,人家的未婚妻可是侯府的公子,人家也不可能眼瞎了,跟一个陌生人私奔,而且我还听说,苏家二小姐的母亲,是继室出身呢!”
“哎呀,那这一切都说得通了,这后母可真心狠啊,为了让自己的女儿嫁出去,先用这样的方法!”
“是啊,说不定那苏家大小姐,早就死了,还编出个什么私奔,人家又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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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些话,琳琅笑了笑,反正这一切都跟自己没有关系,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守护好那个小狼狗。
拿着钱,琳琅买了一头骡子,不是琳琅不想买马,可是养马的成本实在是太大了,再加上山林里的野兽多,万一吃了或者被咬死,那就得不偿失了,再加上山路也崎岖,骡子比较能吃苦耐劳,而且价钱也实惠,就算是丢了或者没见了,心也不用那么的疼。
琳琅去买了很多的米面,又去买了一些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