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修斯忽然看到一个跟自己手上抓着的家伙,穿得差不多的大汉从草丛跳了出来。只不过,这个大汉比较壮硕,当然,从他那暴露在外的肌肉不难看出。
“我们是附近的猎人,对小兄弟你没有恶意的。要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小兄弟多多见谅。”大汉在距离卡修斯五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解释道。
“猎人?你可知道,你儿子差点就杀了我?”卡修斯一听,看向大汉的目光微微眯起。
猎人?猎人又怎样,猎人很大吗?猎人就可以拿着弓箭随便指人吗?
“这是个误会,今日是我儿子的十六岁生日,按照部落的规定,十六岁成年的小孩必须亲手捕捉猎物,以此来章示着已经成年。
本来我们已经杀掉了两只剑齿虎,留下一只给我儿子亲自来击杀的。但,那只剑齿虎比较狡猾,看到危险果断跑了,我儿子一急便追了过来,也因此得罪了小兄弟。”察觉到卡修斯的变化,大汉脸色骤变,赶忙解释道。
他可是亲眼看到了,自己的儿子是怎样在一瞬间被打败制服的。大汉知道,要是动起手来,自己绝对也会被对方瞬间秒杀掉。
因此,最保险的方法只有,认怂!
卡修斯仔细一想,好像还真的是这么回事。
先是这只大猫瞎跑,然后自己做掉他后,某个小崽子就跑了出来,然后又被自己给制服了。
“咳咳~!”
卡修斯轻轻咳嗽几声掩饰掩饰自己的尴尬后,继续说道
“既然这样,我就不跟他计较了,不过,这只大猫是我的猎物,你们另外替他找目标吧。”
说着,将某个倒霉蛋朝着他的老爸丢了过去。吓得大汉,赶忙丢掉手上的长矛接住后者。
就在卡修斯打算扛起某只大猫离开后,大汉的声音再次传了过来。
“若是小兄弟不嫌弃,就去我们部落坐坐吧,我们也好以此来向小兄弟赔罪赔罪。”
卡修斯一听,想了想便答应了。
废话,不答应?难道等着自己做饭啊。作为懒癌晚期的患者,卡修斯的所作所为必须要符合自己的身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