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草根侠医>第五百四十六章 隔代亲

孙玉郎也是奇怪,张天泽怎么好好的给自己挂电话了呢?之后的通话中,孙玉郎了解到,原来汪学武说的那个胃癌病人就是张天泽爷爷啊。

什么,张天泽的父辈不想给爷爷看病。从一开始就不想给看。后来受不了邻居的议论,就把爷爷送到医院里,演了一出戏。

钱也是花了一点,比如几瓶白蛋白。但这点钱,张天泽说,他自己都可以出。

后续才是大头啊,手术费用,术后的后续治疗。他的父辈明显预料到了。

在电话里说话不方便,孙玉郎也是让张天泽来小街诊所找他。

在诊所,张天泽把这几天的郁闷一股脑儿的倾述出来。

孙玉郎已经了解了事实了,但很难直接下定论。

比如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弃婴是有罪的。

我们国家人口基数大,新生儿自然也多,其中不乏一些带有遗传病或者先天性疾病的婴儿。这样的婴儿,直接抛弃,就会构成弃婴罪,这是违反刑法的,要判刑的。

这时候,如果家长找了家保健院性质的医疗机构,把婴儿住院,但不上积极的治疗措施。让婴儿等死。

这样的消极方法,是不构成犯罪的。

而且别人也没法管。

家长是婴儿的法定监护人,他们没有弃婴啊,他们送病婴住院了啊。怎么治疗,哪家医疗机构,那是人家的权利,是家事了。

你不能说必须要送大的儿童专科医院,必须要花大价钱全力医治。我家长做不到,或者我不想做,我觉得这样手术抢救是遭罪。这样的行为,道德上会被谴责,但是没罪。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他们有罪。

甚至道德上也有争议。比如一个先天性无肛的婴儿。这是胚胎发育不良的先天性疾病。这样的婴儿一般也伴有其他遗传病。比如心脏问题等等。

因为先天性无肛或者叫gāng_mén闭合。婴儿的粪便排不出去。那么会在出生后的1个月内,因为肠梗阻肠破裂等问题而夭折。当然有些因为其他方面,比如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而更早夭折。

这时候,治疗上,首先要行结肠造瘘术。先天无肛,那就给他造一个gāng_mén。先解决燃眉之急。

之后再行二期手术,再行其他病变的治疗。

这一过程自然是痛苦的。这样的病婴长大成人后,因为本身身体原因,也比健康人有很多不便。比如很多学业,很多工作,会有规定,不允许他们介入。

如果病婴一切都顺顺利利,也有钱做一切治疗,那么他(她)的人生也可能会很完美。

但更多情况,孩子会埋怨家长,你们为什么把我生成这样。我为什么这么苦。

所以也有人选择消极对待,让病婴夭折。理由就暗示自己,治疗失败了。

有些人自以为自己明理,也会说死了也好,活着多遭罪。电影《火烧圆明园》里面,就有一个情节。妇人因为被八国联军的洋鬼子士兵奸污,要跳井自杀,后面一个类似她公公的人在那喊,不要拦不要拦,死了干净,死了不遭罪。

因为在那个年代,封建礼教比较重。被洋鬼子奸污了之后,就算活着,也要遭人白眼,非常难受,所以才会有死了干净的电影台词。

孙玉郎是在上小学的时候,学校里组织看了这部电影,看到这一段,还是很震撼的。

病婴跟被洋鬼子奸污的妇人本质不同,但表现形式上也有类似,就是生存太艰难了。

不过在医学上,根据医学lún_lǐ学,是不能有这样的行为及想法的。医生护士,都是全力抢救生命。所谓性命相托健康所系,誓词就是这样念的。

张天泽的爷爷也有类似的情形,也是到了生存不易的地步。

你非要给张天泽爷爷治疗,上手术,手术后打化疗,折腾来折腾去。最后因为种种原因,比如发现时候病情属于中晚期,比如治疗效果不佳,比如肿瘤恶性程度过高,病人还不治了。那么这通罪遭受的冤枉不冤枉。

这也是张天泽父辈把张天泽爷爷接回家不治疗,而不违反法律的原因所在。

不可能有法律强制规定,必须全力积极治疗,不计较后果的去治疗的。

人财两空了,谁来赔?

孙玉郎很快问到关键问题,你爷爷怎么想?

是啊,人活一辈子,临终了,发现有些事情自己不能做主了。这好像说不过去。

张天泽也尴尬了,是啊,自己强烈建议爷爷要治疗,要手术。但自己并没有去问爷爷的意思啊。现在自己说爸爸与叔叔们不对,貌似自己跟他们也没差别。他们不经过爷爷同意,就擅自把爷爷接回了家。

自己难道不是一样,自己也是不经爷爷同意,就擅自建议,爷爷要正规治疗。要知道正规治疗必然也是非常痛苦的啊。手术要麻醉,手术又创口,手术风险之外,化疗也有化疗风险。

要是接下来的时光,爷爷终日与病床为伴,然后最终在病床上离去,那其实也并不是好事。

因为现在,爷爷可以在老家的道坦上坐着,看看老家的田园风光,跟邻居们说下话,吃炒锦粉面,吃纱面,喝杨梅酒,咀嚼高丽肉等等。自己也不能擅自剥夺爷爷的这些愿望啊。

被孙玉郎这么一问,张天泽急起来,就想赶回乡下,去问爷爷的想法,问爷爷要不要医治。

孙玉郎连忙劝道,别急,既然来了,再说下你爸爸叔叔的想法。

张天泽没好气地说,还能是什么想法,不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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