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鞠躬,转身离去。
马车里。王义毫不客气的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女人,流里流气道:“怜儿姑娘,好久不见了。”
“哼。”
王义脸色一变,趁着马车抖动,一下子扑到了养母手上,一只手掐着养母的下颚,一只手按着她的胸脯。威胁道:“不想吃苦头,就给我老实点。”
养母本来就体弱,哪里是练过武艺的王义的对手?只能任由他啃着自己的嘴,双手到处乱摸。按照礼法,她已经算是甄逸的人了,万万没想到王义的胆子居然这么大!
“你就不怕你主子知道?”
“嘿。知道又怎样?”王义得寸进尺,一下子分开养母的双腿,嬉笑道:“让我看看这下面变松了没有?”
“混蛋!”养母悲愤交集,本欲反抗。可想到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又没了力气。她这一家都是贱民,只是被人摆布的命运。
“嘿!”王义俯身再次含住她的嘴唇,腰部一挺,随着马车晃动起来。
郭松来到学堂,赵夫子见他如此失魂落魄,先给他倒了一杯茶。待他喝完了,才问,“发生什么事了?”
“不过再一次家破人亡而已,习惯了。”
“唉。”赵夫子一声长叹,“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郭松低头不语,他无处可去了。赵夫子缓缓站起身,拍拍他的肩膀,慈祥的看着他,道:“这样你就在我这里住下。我老了,这学堂正好给你接班。”
“不了。”郭松摇摇头,缓声说:“我还有其他事情想做。”
“什么事?”
“复仇。”郭松站起身,对赵夫子拱手行礼,恭谦道:“多谢先生的教诲,弟子告辞。”
“此去何时回来?”
“一去不回。”
离开学堂,来到青楼的围墙外,此时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隔着围墙也能嗅到花香。在青楼西侧,有一座高楼。走到那一侧墙边,果然有几块残缺的石板。
掀开石板,还有厚厚的泥土。再翻开泥土,手指尖传来了不属于泥土的触感。稍一翻弄,露出了一个袋子。郭松立刻四下张望,确认周围没人。这才加快速度,将袋子挖出来。
袋子是丝织品,也就手提包大小。打开来,金灿灿的光芒晃得郭松睁不开眼。里头全是黄金和珠宝。从黄金的造型上看,其中绝大部分都是金首饰,不过上面镶嵌的珠宝已经被取走了。珠宝则主要是四颗红宝石,一颗蓝色夜明珠,一颗白色夜明珠。一拿出来,顿时将昏暗的小巷照的透亮,吓得郭松赶紧包好。
众多的黄金之中,只有一个小盒子。打开来,是一枚镶嵌着蓝宝石的黄金戒指。指环上刻着一个字:怜。
养父母是贱民,并没有“名字”这种东西,对母亲而言,“柳怜儿”这个名字代表着屈辱的过去,并没有什么归属感和荣誉感。
这枚戒指的工艺绝非寻常。光是这个“怜”字,能在指环内圈刻上,就已经是顶级的刀工。要知道,隶书的“怜”字,可是笔画众多的。它是属于母亲的宝物,它是唯一完整的金器,也是唯一用盒子小心保存的。
“难怪一个猎户可以娶到花魁。”养母的赎身钱肯定不是养父能支付的。从这一袋子东西来看,养母是用自己卖身的钱给自己赎身,嫁给了一个猎户。本应该是个“卖油郎”的爱情故事,现在却是家破人亡的惨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