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生的极为高大,结结实实的身材,使得他即使是在匈奴人中也显得格外显眼,一头披散着的长发,被颇为用心的结成一条条具有特殊风格的发辫。
阿布拉无疑是匈奴贵族中的一个另类,在越来越追求华丽的衣着,奢侈的享受的贵族中,他显得格格不入。
他与他的父亲,匈奴故去的老上单于一般,极为重视传统,他的军队从来就不靠那些越来越花哨的技术战斗,因为在漠南人看来,杀人的技术还是简单的好。
与现在越来越追求重甲重箭战争的漠北匈奴不同,漠南很穷,根本装备不起哪怕是很薄的护甲,因此漠南人战斗,从来就不披护甲,光着膀子撕杀才是正道。
不过现在,这名从来不穿丝绸的匈奴将军,破天荒的准备了具有浓厚中原服饰特征的丝绸衣服,他那从不离手的爱剑被他放在床头,几乎没有梳洗过的身体,此刻却泡在滚烫的热水中。现在的他不像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有如刀削般的脸上,更多的是坎珂,他便如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郎,心脏不可避免的剧烈跳动着。
他清楚,只要他走出这个大帐,再向前走几百步,就可以见到那梦中的人儿。
匈奴与大汉国有着完全不同的习俗,在匈奴,弟弟继承哥哥的女人,儿子娶父亲的妻子,这是稀松平常的事情,也是传统。
但是………………………………
阿布拉却依然吃不准,他把握不住心上人的想法,阕氏是大汉国皇帝的亲姐姐,是中原的公主,自十一岁起就被阕氏照顾的他很了解阕氏。
那是一个温柔善良的女子,即使被屈辱性地嫁到这对她来说完全陌生的土地。她也依然坚持着心中的执着。
阿布拉表面上大字不识一个,但是,他的亲信都知道,那不过是伪装而已。实际上自十一岁起,阕氏就教了阿布拉很多,也传授了他很多,包括中原灿烂地文化知识,阕氏最喜欢的《离骚》……还有那被阿布拉视为制胜法宝的《孙子兵法》。
可以说。阿布拉是一个矛盾的共同体,一方面,漠南人的思维,使他严重排斥一切非匈奴文化。一切可能破坏匈奴人生活习惯地外来文化和奢侈的贵族享受。
在另一方面,受到阕氏的影响,他对中原的文化如痴如醉,他欣赏屈原地才华,对孙子有着极高的崇敬,他甚至认为孙子应该是所有武将的共同老师,全匈奴的贵族青年都应该手捧《孙子兵法》日日研习。
他喜欢阕氏。想要拥有阕氏,这在他的亲信中早已不是秘密。
阿布拉自信自己的骑兵有足够的实力,为他争取到应该属于他地东西,而且他也相信,自己才是这世界真正的战神,那大单于的宝座,本来就应该是他的!
在王庭的外围,七千名绝对忠诚于他的匈奴勇士,正在哪里待命。尽管目前王庭的守卫力量足足有三万骑兵,但是在漠南勇士面前,三万只会玩女人,享乐,虐待奴隶的骑兵与绵羊没有区别。
只要他一声令下,他的军队就会杀将进来,将这里,这长生天地圣地,变为人间地狱,用鲜血重新塑造一个新的匈奴秩序!恢复冒顿大单于时期匈奴人的勇猛。坚毅,刻苦,耐劳。
这一切的一切,都只等一个人的答复,等那个,只有她才有资格成为阿布拉阕氏的女子一句答复,假如她说“我愿意!”
那么今天晚上就将注定是一个流血的夜晚,漠南骑兵将用最迅猛的速度,将这里的一切正在亵渎着长生天,亵渎着匈奴人传统的堕落者清除。
但是………………………………
阿布拉却吃不准,阕氏前年刚生下儿子于单,那是军臣地儿子,不是他阿布拉的,阿布拉很难相信阕氏那么温柔的一个女人会放弃儿子,会为他放弃儿子……
踌躇着穿上准备好的丝绸衣服,柔软,舒适而又清凉,束好腰带,阿布拉拉开大帐,在外面他的亲信士兵已经十分干净的处理掉了这个区域的王庭警戒卫兵。
地上连一滴鲜血,半丝打斗的痕迹也没有看到,阿布拉很满意也很讽刺的笑了笑,他满意他的亲卫的身手,同时也为冒顿大单于感到悲哀。
当年仅仅以五千人就横扫大半个草原的王庭精锐卫兵,竟然已经腐化至斯!
难怪即使是伊稚邪那样的人也可在半年内连连以弱势兵力,击败王庭的骑兵,这种情况看在阿布拉眼中,更坚定了他要找回匈奴传统,重新洗涤目前匈奴人腐化的贵族体系的信念。
粗糙的大手摸了摸身上披着丝绸袍子,不知道为什么,阿布拉竟然有种再也舍不得脱下它的想法。
犹豫了一阵,阿布拉最终没有脱下这件丝绸袍子,因为一会他就要去见阕氏,他要说服她,他要告诉她,自己才是这草原唯一爱她,尊重她,愿意为她牺牲一切的人,真正的匈奴单于!
他会摘下草原上最美丽的鲜花戴在她美丽的头发上,亲吻她全身的每一个地方,骄傲的带领着漠南的勇士,征服草原上的一切部落。
他会驱赶奴隶,为她建造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宫殿,为她在圣山上建造一个永久的石像,以此证明他的爱。
甚至他会为她不惜破坏传统和理想,从中原请来她故乡的工匠,乐师,在这王庭中日日与她演奏,与她讲述故乡的故事,故乡的笑话。
而他则永远守护在她的身边,用身体为她遮挡一切风雨,用剑为她获取一切她想要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