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段兄弟,真是好久不见啊!你可是想霎为兄了”。
段夜一上二楼,就看见麦哲伦在那里来回踱步,不出意外,段夜知道他这是在等自己。奇怪的是麦哲伦看到段夜坐着轮椅的反应,就和肖点点一样,先是怔了一下之后,便打起了哈哈,就好像没有看到段夜受了伤似的。
“嘿…你们两个真的…心就那么大么?兄弟我都坐轮椅了,也没人关心我,问一下。亏你们还跟我称兄道弟的,也太不够意思了”。
段夜这句话只是句调侃,他当然不会愚蠢到认为麦哲伦他们不关心自己。而且他也已经猜到了麦哲伦的理由,并很快得到了证实。
“以兄弟你的医术,还有治不好的病吗”?
自从段夜治好了他们几个,麦哲伦就把段夜当成了神医,他身上的毒现在已经凝练到了丹田,不会外散。皮肤上落下的伤疤,涂了段夜的伤药又泡着药浴,已经好的七七八八。
所以现在就算段夜说他没办法治好自己的腿伤,估计麦哲伦和肖点点都不会相信。
“您老哥倒是对我有信心,要知道这腿伤…如果给我老娘知道了,非得哭天喊地的请药师不可,她可从来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有那么大的本事”。
“那你的伤…”。
肖点点见段夜又在开玩笑,根本没有把腿伤当成一回事,就知道他肯定有办法治好自己,只是她的心里还不够踏实,才会多嘴问了一句。
“我的伤…需要养。没什么大碍,更何况我这把轮椅实在是太舒服了,舒服的我都不想离开他了,我想自己可以坐的更久一些”。
段夜说话往往都有深意,麦哲伦知道已经有人盯上了段夜,“过钢易折”的道理…看来段夜也懂,有时候示弱也是一种自保。虽说有些赶巧,却不妨碍段夜顺势而为的计策。
“话又说回来,麦大哥…我觉得你这人有些不够意思啊”。
“啊?我怎么了我”?
段夜忽然将矛头指向了自己,麦哲伦的笑容忽然僵在了那里。段夜这样说自己,显然令他有些意外和猝不及防。
于情于理段夜都对自己有恩,麦哲伦试问也没有做过一件对段夜不利的事情,可怎么在他嘴里自己就不够意思了?
“你说呢?好酒好菜都准备好了…为何还要站在走廊里攀谈,这不是故意馋弟弟我嘛”!
“嗨!我说是什么事呢!你小子是属狗的吧!鼻子怎么那么灵”。
麦哲伦释怀一笑,立刻与段夜打趣讲到。还真别说,他猜的一点也没错,不管前世还是现在,段夜的属相偏偏都是狗。
“从小我就纳闷,自己的鼻子为何会如此灵敏。今天要不是麦大哥提醒,我还真没注意到是因为属相的问题”。
“你真属狗呀”!肖点点跟着起哄道。
“怎么?你歧视属狗的人吗”?
三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着话,一边欢声笑语的往房间里走去。
麦哲伦的房间,放了一张摆满酒菜的桌子,每个座位面前还摆着一双白瓷碗筷,看上去很丰富。
桌子旁边站了一个长相富态,低眉顺目的美妇人,段夜见了他也得叫声“嫂子”。不为别的,就因为她是麦哲伦名门正娶的老婆。
“嫂子”。
“啊!段兄弟…你的腿”。
麦哲伦的妻子叫做代梅,是个普通的农妇,并非武林中人。
那一日段夜从城西监狱出来,处理完手头的事情以后,便把麦哲伦的家小接进了段府住了一段时间,而且他还给麦哲伦的儿子小麦找了家江水城最好的私塾读书。
至于功夫,小麦的老子也会,他也没有必要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九黎国的武者还是很注重传承的,他能取代别人当师傅,却取代不了麦哲伦父亲的身份,有些事做了就行,其实不需要太满。
代梅进了段府以后,住下的日子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多天。这些日子段夜基本每天都会去看她们母子,她之所以感激段夜,是因为段夜给了他们一家重逢的机会。
看到段夜坐上了轮椅,代梅就像一个热心的邻家大姐一样,又是心疼又是焦急。
“大嫂不必惊慌,我这腿用不了多久便可痊愈”。
看到代梅眉眼含泪,段夜赶紧解释到。他知道妇人善良,见不得自己受伤,说这话完全是为了给她宽心。
“真的…”?代梅半信半疑道。
“行了,大家都入席吧!就凭段兄弟的医术还有什么治不好的病,你也真是…妇人之见,妇人之见”。
麦哲伦这是在说自己的老婆目光短浅,明知道段夜的本事,却还是这副模样。不过这正是他选择代梅的原因,她就像是一朵朴实无华的菊花,能够让麦哲伦生出家的温暖。
“大哥哪里的话,我觉得嫂嫂这样就挺好,这年头真性情的人可不怎好找,你就偷着乐吧”。
“就是!就是”!
肖点点跟着起哄道,难得一次能见到麦哲伦窘迫的一面,她不趁机补刀,也就不叫肖点点了。
“段兄弟,你先尝尝哥哥的酒怎么样”。
“这是…最神仙吧”!
即便酒坛还未开封,段夜刚才已经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味道。凡是美酒,他只要喝上一口便能记住那个味道。
“你不是吧!连最神仙都喝过,这东西可是贡酒啊,就连皇宫里也没有多少…”。
麦哲伦一开始还想卖个关子,谁知道段夜却一口道出了“最神仙”的名字。
“哈哈…小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