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我的契约老婆>第1006章 天边的草原
靠近我的牧场。

每一群狼都有一只头狼,所有草原上的狼群也都认一只狼王。草原上的狼都是灰色的,但狼王却都是浑身雪白,眼睛血红……要不能是狼王么?

惠美大为佩服,大海哥哥……大海你还英勇呀,你都敢跟狼王打架!于大海撸起袖子,给惠美展示自己胳膊上的伤痕,当然主要的目的是展示自己强壮的手臂。上面果然有一片斑斓的暗红色的伤痕,看起来的确是触目惊心。

但天知道这其实本根不是什么狼王咬的,要是被狼咬住了胳膊,那这条手臂就算是废了。狼的凶狠就在于只要咬住了血肉,就算死也不会松口的!而且狼的牙齿不但锋利,还有着极大的腐蚀性,被狼咬过的伤口,都基本很难愈合,只能断臂求生了。

于大海这片伤痕的由来他打死也不会跟惠美实说的,因为这不是狼咬的,而是马咬的。小时候他调皮,在草原上放羊时遇到一匹野马,不管三七二十一追上去就要骑人家。那时候他的本事已经很厉害了,野马尥蹶子也甩不掉他,但是他得意之际,忘了马是会咬人的……

惠美哪里知道这些啊,于大海说什么她都深信不疑。而于大海除了狼这件事吹的很夸张以外,其他说的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倒也没有编造什么谎话。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蓝天白云红彤彤的夕阳,漫山遍野的牛羊,炊烟渺渺的蒙古包,套马的汉子,还有热情的姑娘……

惠美双手托腮,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瞧着于大海,心驰神往:“大海,草原上那么美丽,可是你为什么要离开那里来到城市呢?我不喜欢城市,太噪杂了,我喜欢简单的生活,就好像呼伦贝尔大草原那样,每天唱着歌儿放羊,多好呀。”

于大海心说你光是看到了好的一面,没有看到苦的一面呢,放牧的生活单调乏味,而且还很累,就你这样娇滴滴的小姑娘,只怕一天都呆不了。夏天还好,冬天的蒙古包里都能冻死人!而且冬天也要放牧,那寒风如刀的感觉只怕惠美你这辈子都没有体会过哪。

还有你以为羊儿都是童话故事里那么乖巧的?妈的一个个皮着呢,要不然皮鞭子你以为都是干什么用的?你瞧着牧人们放羊容易,人家可是从小就干这个的,要是外行,别说放羊,你把它们从羊圈里赶出来都费劲!

还有收拾羊圈,那可是又累又脏的活儿,厚厚的羊粪冻的像是水泥块一般,要一点点敲起来再搬出去晾干,冬天就用它们来取暖。还有接羔的时候,连着一个礼拜都几乎不能睡一个囫囵觉,还有剪羊毛,打草,比农活也清闲不了多少……

更主要的是寂寞,于大海的养父是个喜欢喝酒的汉子,每到冬天较为清闲的时候就背着一条羊腿满草原的去晃悠了。这一去半个月回来都算是快的,有时候一个月都杳无音讯。蒙古人不但好客,还好酒,溜达出去无论遇到哪个包儿都一定会喝的烂醉如泥。

他背着的羊腿号称礼物,但是转一圈回来保证羊腿还在,不过当然不是他带走的那一只了。而是每到一处,人家收下他的羊腿后又会给他重新带上一只。所以这一圈酒喝下来,什么挑费都没有。这也是草原上的规矩,若是有人来到他们的包里,一样是这个待遇。

他当时还只有十二岁,一个半大孩子每天要照顾五百多只羊,十来头牛还有十来匹马,真是很不容易的。干活儿什么的倒算了,他都没问题,但是寂寞受不了啊。大雪封路的时候,整整三四个月都见不到一个人,若非亲身体验,那种滋味是绝不会想象的到的。

他为啥酒量这么大,就是那时候练出来的。一个人无聊就只能喝酒,出去放羊的时候腰里就带着两三斤酒,回来全部喝光,晚上睡觉前为了御寒也要喝个半斤八两,一来二去,他喝酒都快不知道醉了……

几乎所有的蒙古人都喜欢酒而且酒量甚豪,也大多都是因为这个缘故,而不是天生就喜欢喝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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