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四人坐上经过精心伪装的马车,在楚雄等少数几个随从的护卫下,悄悄的离开了执政王府,很快就混入车水马龙的大街。
“爹爹,我要吃那个。”性子最为跳脱的灵哥儿,指着街旁的冰糖葫芦,抱住李中易的胳膊,一个劲的摇晃着。
“二弟,爹爹带我们出来,是要办正事的,你不许胡闹。”狗娃李继易颇有作大哥的风范,当着李中易的面,直接了当的教训兴哥儿。
“我就要吃那个嘛,就要吃那个嘛!”灵哥儿显然没把狗娃这个大哥放在眼里,摇晃着李中易的胳膊,死活不肯松手。
灵哥儿很晚才从外面接进府内,费媚娘又约束甚紧,不许他到外面闯祸。很自然的,灵哥儿和狗娃之间的感情,也就不如一直和狗娃朝夕相处的兴哥儿。
“二弟……”狗娃李继易拖长了声调,加重语气警告灵哥儿,不许他在李中易的面前造次。
李中易没看两个闹别扭的儿子,故意用眼神的余光,观察一直没吱声的兴哥儿,想看看他会不会替狗娃帮腔?
谁曾想,兴哥儿一本正经的端坐如佛,只当完全没有看见大哥和二哥之间的冷战。
李中易暗暗点头,每逢大事有静气,一直是他的座右铭,没料到,却被兴哥儿学了个七成。
亲兄弟,明算帐!
手心手背,固然都是肉,十指终究有长短!
哪怕是同父同母的亲骨肉兄弟,父母也会有偏疼,兄弟之间也难免与矛盾。
折赛花教养的很不错,对于兴哥儿不参与兄弟之间的冷战,李中易深感满意!
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兴哥儿的个性,实在是太闷了。哪怕是独自和李中易相处,兴哥儿也像是锯嘴葫芦一般,甚少说话。
眼前三个亲儿子的生母,都不是省油的灯!
兴哥儿的生母折赛花,是西北军阀折家的嫡亲孙女;唐蜀衣和李中易共过患难,又长期掌管着老李家的家务事;费媚娘就更不必提了,她以前那可是响当当的蜀国贵妃娘娘。
至于,老四丽哥儿,虽然尚年幼,其生母叶晓兰,也是出身于幽州名门叶家,文化底蕴异常之深厚。
李中易的四个儿子各有特点,而且,背后也都有生母,或是娘家人撑腰。
狗娃最年长,他出生的时候,正是李中易最艰难的岁月,成天担心柴荣会突然下毒手。
也正因为如此,狗娃最能体谅李中易创业立基的千难万险,对李中易也最是崇拜,言听计从几乎到了盲从的地步。
灵哥儿,由于生母费媚娘的身份极为特殊,一直没办法公然立足于人前。不管是李中易,还是费媚娘都有深深的愧疚心理,性子略微跳脱一些,也就顺理成章了。
李中易故意装没听见的,灵哥儿却不依不饶的爬上了他的大腿,揽住他的脖子,肆无忌惮的撒起了娇。
“爹爹,我要吃嘛,要吃嘛!”灵哥儿忽然冲李中易挤了挤眼,轻声细气的说,“狗娃老是和我过不去,必须要整一整他。”
李中易哑然失笑,仔细一想,还真是那么回事。狗娃李继易仗着长兄,确实有些少年老成的样子,一言以蔽之,特别喜欢管闲事,纠正弟弟们的不当言行。
唐蜀衣一直掌管着家务,这管家之人,必须拥有说一不二的权威,否则,就没办法管事了。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狗娃耳濡目染之下,难免受了生母的影响。
“好吧,好吧,大家一起下车,一起去吃冰糖葫芦。”李中易很享受儿子的撒娇,父爱泛滥之下,也就松了口。
“爹爹,咱们不能乱吃外面的脏东西。”一直没啃声的兴哥儿,突然开口提出了反对的意见。
李中易暗暗苦笑不已,他是学医的出身,讲卫生爱干净,饭前便后必洗手的洁癖,已经深入骨髓,再难改变。
也正以为李中易的身教和言传,老李家的后宅之中,人人爱干净,他的儿子们更是勤洗手,勤换衣服。
“老三,你只记住了我的上半句话,却忘了下半句吧?”李中易慈爱的摸了摸兴哥儿的小脑袋,笑眯眯的教导他,“你听好了,离开了剂量谈毒害,都是耍流氓,偶尔吃一吃无妨的。”
在这个想毒死人,只能用砒霜的时代,李中易还真不担心有人下毒,害他们父子。
砒霜的特点,十分鲜明,只能混入浓墨一般的药汁之中,才有可能害人。否则,不须是医者,一般的老百姓也可一眼看穿。
冰糖葫芦,其实是李中易率先发明的。黄景胜管理下的逍遥津集市里,天南地北的土特产,几乎应有尽有。
只是,南方来的蔗糖,因为熬糖的工艺,严重落后的问题,大多泛黄泛红。
李中易不怎么喜欢甜食,口味偏辣偏咸,却惟独喜欢吃冰糖葫芦。
既然有了蔗糖,李中易便采取了多层丝绸和麻布,反复蒸馏过滤的方法,得到了冰糖。
用熬好的冰糖,裹在山楂之上,这便是经典小吃冰糖葫芦了!
物以稀为贵!
此前的冰糖,只存在于少数权贵之家,李中易也没有料到,在大街上练地摊的小贩,居然也整出了冰糖葫芦。
由此可见,只要商业氛围适合自由竞争,民间的商人们自然会想尽办法赚钱。
李中易领着儿子们下了车,早就听见车内说话的楚雄,紧张的不行,万一天底下最尊贵的四个人,吃坏了肚子,或是吃出了毛病,他楚雄就算是有八百颗脑袋,也完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