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像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裹得人呼吸不畅。只是,就在人们以为自己快要窒息而亡的时候,却已经抵达了终点。
当然了,这番话并不是说陆逊在病床上躺到了老死的那天,而是说他终于躺满了一个月的时间,可以离开医院,返回学校了。
出院那天,恰好是星期五,如果当天返回学校,第二天又得回家。所以陆逊干脆就在家里面多待了两天,打算等星期天的时候再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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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文高中,在北桐市也算得上是中等偏上的高中了。当然了,是属于那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学校。而陆逊现在就读的班级,是高二(20)班。
陆逊他们学校将班级一共分为四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重点班、择优班、优优班和实验班。陆逊高一时候是重点班,高二后才升入了择优班。
看着那熟悉的校园,陆逊一时只觉热泪盈眶,他从来没有这么怀念过高中。
他还没有到校门口,就遥遥看见门口站着两名青年。
虽然距离还远,所以看不清楚那两人的容貌,但是陆逊还是迅速就确定,那两个人就是自己的死党,张欢和潘冬冬。
张欢的个头不高不低,1米74的高度,戴着一副非主流的黑框眼镜,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淡淡的笑容。他的长相只算是一般,但是他的笑容却非常有韵味,特别是他眯起眼睛来微笑的时候,总是有着一种看破红尘的沧桑感。只是这种淡淡含笑的神情,却总会让人感觉他有些阴沉和城府深,使得虽然他认识的人不少,但是关系很近的人,却是少之又少。
而作为张欢的死党陆逊,也曾经被他的朋友询问过,为什么要和张欢距离那么近,毕竟张欢给人的感觉城府太深,总觉得会在某些时候在背后捅人一刀。
对于这些询问,陆逊的回答很简单:“他城府深?好吧,就算他城府深,关我屁事?他的心机,又没有对我用过?”
除开此点外,他的电脑技术据说非常好,不过好到哪种程度就有待估量了,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识过他操作电脑的能力。
此时,他正拿着一部手机操作着,而陆逊只是随便一瞥,就看见他左右裤子口袋都是鼓鼓的,显然里面也各自装着一部手机。
张欢的电脑技术好不好,没有人知道,但是他对于手机的研究程度绝对超过了大部分的高中生,甚至一些手机市场的人都没有他厉害。
而站在张欢身旁的,就是潘冬冬。他长着一头杂乱的黑发,个头比张欢略矮一些,脸上长着几颗代表着青春期的青春痘。随便是谁,只要看了他一眼就能够明白,这个人绝对属于性子和善的好人。潘冬冬的好脾气是出了名的,至少陆逊就从来没见他生过气,最多就是小郁闷。
看见陆逊从出租车上下来,潘冬冬连忙扯了把张欢。一直低着头的张欢抬起头来,当他看见陆逊被五花大绑的腿时,淡漠的眼神微微锐利了一下。
“你没事吧?”方才走近,潘冬冬便担忧地问道。虽然说陆逊站在这里,肯定是没事儿了,但是他还是满眼担忧。
“没事儿!”陆逊一摸鼻子,得意道,“我没好过,他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个人被我开了瓢,一个被我捅了一刀,还有一个最惨,自己撞到栏杆上晕过去的。”
“你下手……”潘冬冬眼角微微抽了一下,感慨道,“够狠的!”
陆逊右手顺势一记勾拳,笑眯眯地说道:“谁叫他们是抢劫犯,说不定他们临走前还要把我身上的东西也打劫掉呢!太阳的,我mp4里可存着我的小说呢,要是被抢去了,我难道重写不成么?”
潘冬冬微微一愣,失笑道:“不会吧?难道你是因为你的小说可能会被抢,所以才会去反抗的哦?”对于自己被抢的经过,陆逊没有给张欢和潘冬冬说过,所以他们两人一直以为是有人要抢劫公交车,陆逊反抗才会被打进医院的。
张欢的眼神也是微微变化,脸庞上的笑容倒没有丝毫变化,只是眼眸底部泛起丝丝涟漪。
陆逊笑嘻嘻地说道:“貌似是这样的……”
碰人说人话,碰鬼说鬼话,陆逊和这两个死党混一起的时候,自然是满嘴巴胡话。
虽然知道陆逊八成是在扯淡,但是潘冬冬还是忍不住苦笑了起来。
“牛叉!”就在潘冬冬刚要说话的时候,张欢就微笑着总结道。
“没错!”潘冬冬连连点头。
陆逊微微一笑,他转头看了看教学楼间的花坛,道:“好了,我们先去寝室吧!”
在茅文高中,陆逊关系好的人不多,勉强有七八个,但是里面能够论到兄弟级别的,一共也就是三个人,除了张欢和潘冬冬外,还有一个就是谈震宇。
谈震宇是陆逊高一时的同班同学,当时两个人因为合作出黑板报而相互结识,随后就奠定了友谊。
谈震宇是北桐本地人,不是住校生,所以周日不用来学校,也就没有来校门口接陆逊。
一路闲聊着,陆逊和张欢、潘冬冬回到了寝室。
茅高的寝室是八人间,左右墙壁各四张床,上下层,陆逊和张欢是同间寝室,潘冬冬倒是住在另外一间,不是他们同寝室。
陆逊所住的寝室里,除了张欢外,还有六个人,他们分别叫诸伟青、张超斌、陈微欣、沈杰伦、沈彬杰、沈继。
北桐市姓沈的人非常之多,甚至当地还有一个说法,北桐是沈字半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