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辰八点钟时分,活动小组在校门口集合。
昨晚修炼,持续到下半夜三点多,凌朗七点没到就起来了。在食堂喝了碗稀饭,吃了两个包子,松松筋骨,来到集合点,凌朗以为自己来得够早的了,一看,已经来了不少人。
睡不到四个小时,但凌朗觉得自己并不困,自从那天见识了许多,在以往绝对想象不到的奇异事物之后,加上近些时日魂体的越发凝实。他觉得自己。不但身体素质上变得越来越好,连心性和眼界都变得坚韧和开阔了许多。亡父带来的伤痛是巨大的,昨日音容尚在,如今物是人非。但是莫名的,从离开家,到了学校,他的心情就急速的好转了,或者可能是注意力转移了。
家里的亲朋好友,已经商量过了,会出钱资助直到他大学毕业为止。但是,三妹凌珊最多只能只能送读完初中毕业。三妹自己也已经想辍学出来帮补家庭了,毕竟父亲治病的时候还欠了人不少钱,银行也贷了款,虽然都酌情减轻了不少的利息,但是总之一家子,日子是不会好到那里去的了。
大姐和母亲却死也不肯让三妹辍学,说只要读得下去,考得上,再苦再累,也会供几个孩子读书。母亲也准备出外打工了。家里的卖李子的钱,只能够菜米油盐,却不够还债,孩子们的平日开销,更是一分多的,都挤不出来的。
凌朗也有过辍学的念头,毕竟自己是家里最大的男丁了。但是他最终没有说出口,因为他深深得懂得,这个家如果还有着点希望在维系的话,母亲和大姐都咬牙坚持着的原因,恐怕就是盼他能尽快的出人头地,光耀门楣了。甚至那些隔壁邻居,亲朋好友,都是这么看的吧。
所以凌朗只有把辍学的念头埋在心里,揣着无比的亏欠和内疚,逼着自己坚强,逼着自己尽快成长起来。
晨曦中,校园别样的安宁。人们都在轻轻的来往走着,小声地说这话。凌朗正想着心事,突然听到有人叫他。
“凌朗,凌社长,凌大才子,凌……”一把银铃般的声音在面前响起。
“额,喔,是你们哪,怎么啦。”凌朗回过神来,映入眼睑的是一对绝色双娇——圆脸的扎着两小辫,穿着牛仔裤,衬衫下摆打了个结的是副社长高红。另外一个女生长得清丽秀雅,双眼黑白分明,看不到一丝的杂质,犹如辰星般闪亮。挺秀的瑶鼻下是一张含笑的樱桃小嘴,脸颊出还有两个小酒窝。最漂亮的是那一双纤手,皓肤如玉,手指修长干净,在晨晖下,淡青色的纤细血管都能看到,像是透明的。她是凌朗的同班,也是班里的班花,甚至有人说这彭雪晴就是县一高的校花。
高红性格爽朗,声音清脆,还是校播音室的播音员。一手好文采,也是此中翘楚。彭雪晴则背了个画板,凌朗有时候想,那么一双修长的手,更应该去弹古筝或者弹钢琴。
“你在发什么呆呀,人都到齐了。准备出发吧,凌社长,要不你来带队。”高红说话向来直来直往的。有时候让人难免尴尬。
而彭雪晴则是笑笑不说话,但是目光也看着凌朗这边。
“还是你们来吧,我对县城路线不熟,活动也出席得少,大伙儿都还没认得很全呢。”但是凌朗也没觉得什么难堪不难堪的,仙灵都见过了,这样的“小场面”还不至于让他手足无措。
“你自己也知道呀,还好意思说呢。”高红皱皱鼻子,哼了一声,不满道。
“高红,你这张嘴,你就放过凌朗吧。”彭雪晴觉得高红有点不依不饶的,就过来打了个圆场。
“哼,就你护着你们班的大才子,哼。”高红看来怨念不少,但闺蜜发话,自然也就顺了台阶下。
“侯英杰,你过来,先帮我们照张合体照先。”高红转过身,对着那个一直跟着她们后面,一个瘦高瘦高的男生说道。
侯英杰和高红是同班同学,还是邻村的,小学就是同学。他属于家庭殷实的那种学生,爸爸是村里的村干部,哥哥有个砖厂,还不小。所以有同学说他手上的单反相机就得花上万元,比县一高学校平时用来教学,还有拍各种重要场景照用的那部都好。有时候,校里来了上面的领导巡查,校方还得向他借来用。他人长得也俊,浓眉大眼的,发型也比一般男生的马桶盖和寸头,那时髦好看得多了,加上还是校篮球队的,平时很受女生们的关注和欢迎,就是学习一般般,但是这个一般,自然是相对于凌大才子这样的跨校学霸来说的。
侯英杰有点喜欢高红,这是大家都看得出来的,两个人平时也很亲密,出双入对什么的,当然在学校也没有太过界的行为举止。
侯英杰原以为自己也是喜欢高红的,起码在认识彭雪晴之前,和高红相处得很开心,高红的性格其实很适合做女朋友(自然高中拍拖太早,不提倡),能说会唱,能写能跳。但是后来在文学社里遇到了彭雪晴,他觉得彭雪晴那样的,才应该是他真正喜欢的类型,为此他还加入了绘画兴趣班。
高红和彭雪晴是好闺蜜,虽然不是同班同学,但是一有空,就腻在一起,然后侯英杰就成了她们的小跟班。开始同学间还风言风语的八卦,时间久了,大家也就见怪不怪。
高三的师兄师姐们,因为都已经进入高考倒计时,学业繁重。所以基本现在文学社,学生会还有其它社团核心,都是高二,高一的学生,高二的自然最多。所以在场的十几个人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