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玄幻奇幻>莲与魂>第二十七章 融入龙组
一点点讽刺,但是目光里同样带着一丝羡慕和敬佩。越来越少人拿他的跳级生身份,还有那俗气的发型来调侃了。

当大部分人还处于贪图安逸和寻求那不成熟的恋爱的幸福的时候,凌朗觉得自己很忙,没有时间顾及这些。他偶尔也会给彭雪晴,成春丽她们写信,但是彭雪晴说要来看他的时候,他又拒绝了,可能是逃避什么,又或者两个人相隔太远,注定没有结果。但是他心底里知道,自己再想做个普通人,也只能成为了特殊的存在,不过是人群中的一个异类。

凌朗加入了学生会,虽然凌朗开始没打算,但是陈老要求他最好能将来加入,说对他的履历有帮助。但是校运会什么的,严组却亲自下令让他尽量不要参加。足球篮球这样的团体项目还行,个人性质的就算了,尤其是田径类的。

因为这个命令,凌朗问过许旭东原因。

许旭东说团队活动,能增加他的团队意识,个人项目太突出的话,却会引起过多的注意,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还笑着跟说他,小打小闹可以,但不适宜太出名。

面对抽屉里越来越多的异性书信,有本班级的,有别的班级的,有学姐,也有学妹的,但凌朗几乎都不会拆开来看,只是也不会随手就扔了。女同学们都说他是个“书呆子”,但是大多男同学们都说他够“义气”。

暑期的时候,学院的守门工作已经安排了别的人手,凌朗决定去外面去打暑期工。钱很重要,接触社会,锻炼自己也很重要,龙组也没有说什么,毕竟凌朗决定不好好呆在家里,而留在潘州,平日去龙组也更近些,方便许多。

学生会的身份证明,还有老师的推荐书,起了不少的作用,凌朗很快就在一个酒吧里找到了当一份服务生的工作。

学生放暑假寒假,在各行各业来说,都算得上是个旺季。六百块钱的工资,还有客人的小费,可能还会有一点奖金,凌朗觉得很满意,毕竟是靠他自己的能力,找到的第一份的工作。所以他很珍惜,表现得很勤奋,

凌朗在龙组接触过不同的人,接人待物也很老到,凡是一些累活,也很愿意多干,老板对他也是很满意,做了不到两个星期,就给了他一百块钱,说让他去买套衣服,再换个好一点的发型,还说这是任务,必须完成。

勤奋刻苦,又不搬弄是非的人,基本上没人会不喜欢的,店里的同事知道他还是个暑期工,倒是没有很什么排斥,都挺乐意帮助他的。

酒吧一般两点半左右就打烊了,但这一天晚上,虽然客人一直不算多,但有一桌客知道人凌晨三点多才走。因为是熟客,老板也不好说什么,只得留下了包括他自己在内的三个人,热情地接待着。

客人走后,关了门,这个时候路上已经基本没有车了,也喝了点酒的老板主动提出要送两个员工回去,同事住得近,就先送同事。然后再送凌朗回学校。

这一天是阳历八月八日,农历七月十四,南方传统上又称为“鬼节”。相传,每年从七月一日起阎王就下令大开地狱之门,让那些终年受苦受难禁锢在地狱的冤魂厉鬼走出地狱,获得短期的游荡,享受人间血食,所以人们称七月为鬼月,这个月南方的人们认为是不吉的月份,既不嫁娶,也不搬家。人们在这天晚上除拜祭自己的祖先外,还准备一些菜肴、酒、饭、金银衣纸之类到路口去祭祀鬼魂。真正的华夏民俗里,阴历七月十五才是鬼节,但是七月十四鬼是最凶的,因为七月十五到了晚上鬼门就要慢慢关闭,鬼就要沉溺下来。所以十四、十五这两天,这边的人们都极少出夜门。

当然,作为慧眼已开的地魂者,凌朗进了七月以来,就已经感到了天地间魂能波动,万鬼夜行。但对于他来讲,对这些幽魂,早已经算得上很了解了,虽然说不上司空见惯,但也习以为常,也没怎么当回事。

酒吧老板是一个没到三十岁的青年人,有空喜欢到处玩,姓张,潘州本地人,有车有房。父亲是当地一个小官员,他的酒吧谈不上生意很红火,也一直不错,对员工也没有很苛刻,

张老板有一点小肚腩,眼眶也有点浮肿,可能喝酒抽烟熬夜太多,身体一般般,皮肤带着不是很健康的苍白。

凌朗本来不想让他送,但是实在找不到车,加上三更半夜的,路上基本看不到几辆车,车开得虽然很快,但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也就没有开口拒绝。

但现实,再一次告诉他,侥幸心理是多么的不可取。凌朗坐在副驾驶室上,他一直不喜欢坐车的前面,但是想着陪陪老板能唠嗑几句,让他能保持清醒,还可以提醒老板注意看路况,最后还是选择了副驾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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