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泽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想到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情形,和文中的主人公遭遇的情况何等惊人的相似。在荒凉的冰原上,一人一狼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着牙坚持到了最后,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绝不轻言放弃!刘泽看着那垂垂老矣的病狼,或许它也曾领袖群狼纵横荒原叱咤风云过,但此时它失势了,被逐出了狼群,饥饿和病残时刻会夺去它的生命,以它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再猎取到活的猎物了,等待它的也许只有死亡,可是刘泽从他混浊的目光中看到了狼性的贪婪和求生的。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狼,更何况是人!
一瞬间,刘泽的心智坚定了许多,没有他,妻儿或许生活地将更为艰辛,但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倘若妻真知道他现在的处境,也一定会希望他活下去!
对!为了不让妻儿失望,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生命的每一次赋予都不是为了放弃,既然重生在了这个荒蛮的时代,那他就必须应当坚定地活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轻言放弃。
刘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沸腾,信心的火焰在燃烧,一只病狼而已,又有何惧怕!他摸摸口袋,除了那几十元的零钞之外,还有一把多功能的组合工具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看着相片上妻儿笑容的,他的眼睛不禁又模糊了。他咬牙坚定地拭去泪水,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这是他为妻儿留下的最后一滴泪,从此后他绝不会再落泪了!既然能穿越到这里,为何不能寻找到一条回家的路?不管这条路是千里万里,还是千年万年,只要心中有梦想,也许就有希望!不放弃!永不放弃!
刘泽收起相片,握着三寸长的工具刀,用这玩意来对付一头狼似乎有点不现实。但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从草丛中找到鸭蛋粗细的枯木棍,用工具刀削尖了,做了一根木刺,锋利的尖端足以刺穿那只病狼的咽喉。有了武器,刘泽的心情大定,自保是问题不大了。这时,他才想起背上背包来,经过这一番折腾,也不知道那台笔记本还能不能用。
他试着打开笔记本,启动电源,很快地液晶屏亮了,桌面上的图标显示了出来——居然完好无损!这台笔记本除了不能联网之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联网?太可笑了,这可至少在几千年前呀。刘泽好奇地点开笔记本的磁盘,记得那个中年男人说过磁盘里有重要的东西千万别删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整整一千g的硬盘空间几乎全满了,一整套罗万象,将现代的知识全数囊括进来,就连苍老师饭老师的教学片也充斥其中。
刘泽倒是有些纳闷了,这土豪在笔记本里装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倒底有什么用?苍老师的片子倒也可以理解,和小三上床是需要点参考资料的,但其他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的有毛用,难不成他还是个科学家不成?刘泽想了想,那男人的模样完全就是一雹户的土豪形象,与文质彬彬的科学家八杆子也打不着。不过人不可貌相,鬼才知道他装这套大百科有什么用——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刘泽拥有了这个本子,等同于开了金手指,天知道会给这个蒙昧的时代带来什么。虽然那个太阳能电池充一次电只能用三四个小时,但也足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研究这玩意的时候,刘泽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处在那个时代里,秦汉?唐宋?或者是三皇五帝的时代?想知道答案,只有唯一的途径——找到人!
刘泽扯下一截布条来,将还在流血的伤口裹好,妈蛋!也不知道这头狼也没有狂犬病,这时候可没狂犬疫苗注射,真要是感染了狂犬病,绝对是死路一条!刘泽只好在心中暗暗祈祷,老狼啊,你有啥病也不怕,千万别有狂犬病。
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了一条奇妙的景致: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驻着一根木棍,瘸着腿,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走在前面,身后十米开外是同样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头衰弱的老狼紧紧相随,人走狼走,人停狼停,恰如步点一致的舞蹈一般,在浅浅的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