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久久鬼鬼祟祟地走进病房,发现只有顾潇潇一个人,她激动得几乎跳起来,她说,“美人儿,我真的没想到还会再见到你!”
顾潇潇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善良的女孩,她握住宋久久的手,说,“我也是,他没有为难你吧?”
宋久久摇了摇头,说,“虽然,他威胁我,说要将医院拆了,但,到最后也没行动。”
顾潇潇自然清楚他没有‘拆’医院的原因,这男人本就是说一不二的人,他没有将气撒在医院的头上,也仅是因为,他很快便将她抓了回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遭殃的就不只是这所医院。
“你不是逃跑了么?怎么又回来了,还生病了,我都担心死了。”宋久久问。
顾潇潇无奈一笑,将那天发生的事情,通通为宋久久讲了一遍。
宋久久听得心惊肉跳,说,“我的天哪,虽然我承认,这叶先生确实很英俊潇洒,但是,居然这样对你,真的太可恶了!”
“谁说不是呢,”顾潇潇说,实践告诉她,轻易逃出他的手掌心还需要一个长远的计划。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宋久久问道。
顾潇潇摇了摇头,说,“暂时委曲求全吧?但,我想,一切总会好起来的。”她安慰宋久久,同时给自己增加信心。
“其实,我想不通,叶先生为什么会囚禁你呢?”宋久久好奇,“他应该喜欢你吧?但,既然喜欢你,为什么还要折磨你呢?”
“他怎么会喜欢我?”顾潇潇自嘲,哪里会有人拿着把刀子架在别人脖子上,强制性的喜欢人家呢?
“他只是为了报仇罢了,”顾潇潇说,“那已经是上一代人的恩怨了。”
“你们的世界可真是复杂,”宋久久说,她总感觉与他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自己太过平凡,弱小。“不过啊,如果你有什么是需要我帮助的,尽管说,虽然我也就是个小人物,但,一定会尽全力的。”
听了宋久久的话,顾潇潇很感动,她说,“谢谢你,久久。我相信,我总有一天会逃出来,开始新的生活。”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她要好好吃饭,锻炼身体,学习知识,讨好恶魔,最后,抓住时机,永远的逃离他。
顾潇潇知道的,既然她在他的魔爪下,经历过被人鞭打,被迫毁容,逃跑被抓,高烧一周,苟延残喘这样久,她都还好好的活着,并且越挫越勇,她便不会轻易被打败。冬天来了,春天自然不会太远。
在医院的日子,宋久久为她打点滴,带她出去散步,讲笑话,她可以吃一大碗的米饭,即使医院的饭菜真的很难吃。
她的面色逐渐红润起来,她没照过镜子,是宋久久告诉她的。
宋久久噘着嘴说,我真希望,这辈子都不要再在医院见到你了。
顾潇潇笑眯眯地说,我也是。医院消毒水的气味,她真是闻够了。不过啊,相比于那个牢笼,还是医院更好些。
那段时间,叶霜珏偶尔会来,但次数并不多,大部分是被宋久久拦住了,她插着腰,站在他跟前,气势汹汹地说,潇潇需要好好休息,不能老是被打扰。
叶霜珏不想与她一个小护士一般见识,有时直接打道回府,若是特别想见她,便将宋久久往边上一拨,便径直走进病房。
袁秋生也会来探望她,他总是带一大堆吃的,花束或者杂七杂八的营养品,病房的桌子已经放不下了,但他还是乐此不疲。
顾潇潇喜欢与他说话,他讲话时,语调不会有太大起伏,就算是给她将跌宕起伏的故事,声音也极温柔好听,顾潇潇闭上眼睛,就仿佛在听收音机里的电台主持人一样。四个字来形容他,就是‘如沐春风。’
这些天来,她的身体已经渐好,在医院已半月有余,再往后拖太久也不符合常理,叶霜珏已经旁敲侧击要求她回家了,她的回答也总是含含糊糊。
这天,顾潇潇穿着病号服去医院的食堂吃饭,她沉思着什么,没有发现不远处早就有个身宽体胖,面腻滴油的男人死死盯着她。
待缓慢走路的她眼前出现一双大码的黑色皮鞋,她才抬起了头。
这一抬头,她的瞳孔缩了缩,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
男人肥胖的脸上堆出淫笑,他张开那张黑厚的嘴唇,露出一口黄牙,说,“顾小姐~这么多天,你跑去哪里了,真是让我一通好找呀!怎么?拿了别人的钱,就跑了?哪有这种道理?!”
此人正是油腻的好色商人费印东。
“钱不是我拿的,你不要找我,”顾潇潇咽了口唾沫,脑海里迅速策划着逃跑的路线,“要找就去找叶霜珏。”
“我当然要去找他,”费印东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说,“但是,在这之前,我可要收拾收拾你这不听话的小花猫呢!”
顾潇潇清楚地知道,她无法说服这个精虫上脑的变态,她转过身,撒腿便跑。
医院面积很大,此刻,她正在大院儿里,不得不跑到医院大厅,去找保安或者前台。
费印东拖着一大肚子的油水,自然跑不过身材纤瘦的顾潇潇,没两步,他就已经气喘吁吁,他气急败坏地指挥不远处的两个保镖,说,“你们,赶紧去把她给我抓过来!”
保镖本来正在悠闲地抽烟,听了他的话,马上锁定目标。
顾潇潇看到情况不妙,便加快了脚上的速度,只是,她跑的太过匆忙,被绊了一跤,结结实实地摔倒在地。
也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