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文豪的悠闲人生>第356章 ,
,来的是那个小道士吧。

在龙虎山看望过黄蛮儿,徐风年不幸被赵黄巢设计,先是梦中斩天龙杀大蟒,后又安排袁庭山铲处其党羽。

祸端,就这样蔓延到了徐脂虎身上,剑棠溪出仕兵部侍郎,卢家无人可守,江南多士子,谁又挡得了袁庭山手中的大刀。

应是天意如此,武当上一步入天象的小道士在这日正好开了天门,骑着黄鹤,携上五百年前仙人吕洞玄的佩剑远赴江南,救了自己喜欢了七百年的人儿于水火之中,事后更是传音千年,凋了龙虎山九朵气运连,蹋了好一个半边天。

“昔人已乘黄鹤去,五百年后驾鹤归,”她自知时日不多,便索性与那小道士过起了神仙眷侣般的日子,羡煞旁人。

在旧西蜀,他带她看了天下最壮观的竹海,在旧西楚,去看了看西楚壁遗址,再往南,去了座尼姑奄,求的却是下下签,再然后,她说要去皇城,便去了。

刚到天子脚下,点了一个素菜,要了一壶酒,龙椅上的那位立刻就坐不安稳了,敢问世间有几个陆地神仙,龙虎山兴许有一二个,轩辕敬城算半个,反正皇城是没有。

近千精锐羽林军出动,剑拔驽张,功勋武将领头,数十位王朝内大炼气高手压境,看似浓重的戒备,却只为二人做了出行的仗队。

那一日,天下皆知武当洪洗象与徐府大小姐结了一段好生好缘,论惊艳程度,甚至比王初冬的《头场雪》还要来的盛大。

武当小莲花峰,他终于鼓起胆子,轻轻报住了她,道,“如果我说让你等我三百年,你愿意吗?”

怀中女子当然是愿意,他等她了七百年,换她等他三百年又有何妨。

继李淳罡之后又一次剑开天门,他立下誓言,愿为天地正道再修三百年,只求天地开一线,让徐脂虎飞升。

黄鹤齐鸣,有一红衣骑鹤入天门。兵解他下坠的一剑绚烂无双,他和上了他的眼睛,有一虹在剑落后,在他头顶冒出,横跨大小莲花峰,此生无憾。

再修三百年,便是千年,只求天庭再见。

千年修行,只求再见。”

“啦啦啦,我怎么感觉就看评论都能把书看完了!”

“厉害厉害╭(╯e╰)╮”

“同是九年义务教育,为什么你们都这么优秀?”

“嘿嘿,说句实话,这本书从初见的惊艳到往后的娓娓道来,这个漫长的故事就像一颗颗圆润的珠玉慢慢落下,又结开一株株的花。

故事很长,延展开来也说不完,只能一个个从已经结束的故事说起,再谈谈故事中的人物。

尽管作者的文有掉书袋之嫌,但故事的宏大与人物的描绘却也是网文的巅峰了。

潇潇三年行,浩浩六千里。

六千里的嬉笑怒骂,一匹老马,一个老头,一个落魄公子,三年游历,没有血火交织的厮杀,没有权谋纵横的暗战,这个江湖,是另一个江湖。

在这个江湖里,凤年和老黄,还有路上遇见的世间平凡的个体的代表——木剑温华,李东西,笨南北,小山贼们,还有一个形形色色的笔墨不多的人物,在故事的演绎中将不同的人性展现的缤纷多彩。

——老黄

他就像他成天牵着的那匹老马,不爱浮华,一生锋芒内敛不谙世事,兢兢业业的做着自认为该做的事。

他去了两次武帝城,第一次是想告诉天下他师父的名字,第二次则是想让师父不后悔收自己为徒,顺带连性命也留在了那里。

在后面王仙芝说过,在武帝城,他一般不会对挑战的人下狠手,他只杀一心求死的人,可见,在将世子殿下送到回了王府,他也完成了自己对身边人的使命,下一步就是要完成心中一直无法忘记的执念,纵然是搭上性命。

他平生最爱的就是喝上一口黄酒,在临死前也只是任酒肆小二宰了一笔,花光盘缠也只是喝到了半碗黄酒,笑起来露出缺了的门牙,喝口酒都能从门牙中漏出来……→_→

——木剑温华。

在一篇书评中有人称他为现代“屌丝”的集大成者,没有丝毫风骨,不拘小节。

然而我却不认同这个看法。

在文中温华是唯一超出了黄龙士算计的人之一,他虽然没有侠气,却有侠骨,没有在江湖打出盛名,却为了一个几年前在路上认识的兄弟硬生生的结束了自己的江湖之旅。

这是生性凉薄的谋士和大多数世家子弟所不能明白的小人物,可正是这样的小人物,成就了这个长长的故事的精神。

温华是一个有梦想的人,没有钱买剑便带把木剑行走江湖,一生都想着行侠仗义快意恩仇,却早早归于平淡。

这是侠骨,也是小人物的傲骨。

——李东西、笨南北。

这个小姑娘和小和尚笨南北也是故事中两种精神的传承。

小姑娘东西一直住在寺庙里,没有见过什么世面,也正是这种原因对于任何事情都没什么畏惧,在北凉王府也悠然自在,第一次涂胭脂也是胡乱涂了半斤,可也是这种朴素纯真给她增色不少。

小和尚一直喜欢东西,成天念叨着等修成了佛陀就烧成舍利子给东西买胭脂。

在原文中有一句话说的贴切“你是我的禅,秀色可餐”。

在那一日,小和尚要外出北莽辩论(吵架),东西梦见小和尚化身佛陀,全身流着金色血液坐在北凉门前立地成佛。

她哭着醒来,不让小和尚去北莽。

李东西修的是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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