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文豪的悠闲人生>第379章 咔咔咔

“所以扫地僧说:

“施主宅心仁善,以天下苍生为念,不肯以私仇而伤害宋辽军民,如此大仁大义,当真是菩萨心肠。”

“唯大英雄真本色,萧施主当之无愧。”

但又不止如此,为国为民,也要为爱人。

《天龙》中的女人,都是向来痴。

而男人,唯独乔风向来痴。

小说中第十九章这样写道:虽千万人吾往矣。

为了替阿朱治伤,乔风独自前去聚贤庄,与中原英雄断交厮杀,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男人,谁不想嫁?

雁门关外,双眸灿灿如星。

阿朱,以后我们就在塞外草原上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从此无牵无挂。

为报父仇,却亲手打死自己最爱的人。

塞上牛羊空许约,从此天地之间就只剩他一个人了。

纵使阿紫爱他惜他,但她也不是阿朱了。

他还是记得“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一个阿朱”。

故事的最后,乔风立于雁门关外,逼迫耶律洪基退兵,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宋辽数十年的和平。

我想,在他跌落雁门山崖时,他应该是笑了吧。

阿朱,塞上牛羊空许约,那我就死了去陪你。

敝屣荣华,浮云生死,此身何惧。教单于折箭,六军辟易,奋英雄怒。

唯大英雄之本色,唯乔风也。”

“6666……”

“确实是一本看着很有感触的书籍,这本书人物极多,情节变化极其巨大的一部大书,洋洋百余万言。

表示出版后看了很多遍了。得出来一点结论。

“倘若以一句话来显出《天龙》的题旨,则必是:凡人物莫不有关,凡事体自成因果。

《天龙》一书正是一部爱情的‘忏悔录’,话说回来,我怎么觉得作者挺会写爱情这玩意儿啊?”

当然,这一点在书中几个反派女性角色身上尤其得到更加独特和深刻的体现。

接下来我就详细展开赘述一下三个深入我心的角色。

马夫人康敏。

这个女人可谓是阴险毒辣到了极点,也是变态到了极点,这些从她的孩童时代就已经充分地体现了出来。

我至今还记得她和段正淳在房中亲密之时和他说的故事:“小时候家里穷,过年没有新衣裳穿,而隔壁的小姐姐却穿了一件特别漂亮的新棉袄,我看着好生羡慕啊……晚上,趁着夜色我潜入了小姐姐的家,用剪刀把那件花棉袄剪了个粉碎,再也没办法修补好。哈哈……”

说到这里,她得意而开心地笑了,说自己从来没有那么痛快过,简直比自己穿了新衣服要痛快百倍。看到这里,我清楚地记得看到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感到背脊发凉,浑身一阵战栗,止不住地冒冷汗。

此时沉醉于温柔乡的段正淳并没有感受到危险的气息,还软言相哄,可是康敏后来的话语和行为让段正淳不得不彻底而痛苦地清醒了过来:“你现在,就是那件花棉袄。得不到,我就毁了它!我得不到的东西,别人也休想得到!”

说着就从他身上狠狠地咬下了一块肉!

我相信几乎所有的读者看到这里都会一致认为马夫人已经变态了。

这个女人该是有多邪恶!

她甚至能像毒蛇一样在将猎物一击致命之前把自己的邪恶掩饰得天衣无缝。

她很坏,骨子里坏得很真,但表面上却隐藏得极深,一点也不显得扭捏造作。

例如面对段正淳,她一开始并没有像其他情人(如修罗刀秦红棉和俏药叉甘宝宝)一样一哭二闹三上吊,而是一直十分体贴乖巧听话懂事,因而段正淳也更乐于亲近她;同样对待萧峰她也没有当面撕破脸皮蛮不讲理,而是暗地里布下陷阱置萧峰于水深火热之中。

当你将这种坏剖开表层抽丝剥茧以后,其实追溯到的根源就是她对自己空有美貌却无法掌握命运的深切自卑和无力心理,只不过她以一种歇斯底里的方式表现了出来,而这种方式势必无法得到常人的认同。

马夫人剪掉的不仅仅是一件小棉袄,更是她所觊觎却苦苦无法得到的别人的一份满足与幸福感;她从段正淳身上咬下来的也不仅仅是一块肉,更是她由于得不到心爱之人而产生的浓浓的恨意。

她从来都是这样,因爱生恨!

如火焰般炽热而又充满危险气息能够烧毁一切的爱情,不带任何商量和回旋的余地,不管对方接不接受,她要给,对方就必须无条件地臣服和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段正淳是如此,白世镜不例外,萧峰更是亦然。

最后的结局无非是不仅毁了周围的所有人,更毁了她自己。

爱上这样的女人和被这样的女人爱上,又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马夫人小康的姿色必然也是有的,这一点在小说里写得极好:承恩不在貌。

“说话腻中带涩,软绵绵的,说不尽的缠绵婉转,令人神为之夺,魂为之销。”

连乔风那样不近女色坐怀不乱的奇男子,隔窗窥听她与段正淳说话,“脸上却也不由自主地红了”。

乔帮主此时心中的评语是:“真想不到世上竟有如此媚艳入骨的女子……柔到了极点,腻到了极处,又是另一种fēng_liú。”

也因此马夫人染上了一种浸入骨髓的心理疾病:自恋症。

她如水仙花神般沉迷于自身的美貌,且偏执地认为全世界的男人都应该死心塌地爱着她。

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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