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当反派,挺好>第四十七章 一念之差

河边的大火燃尽了野草的献祭,也慢慢收了势头,只剩呛人的浓烟冲天而起。正是在浓烟之中,团苏慢慢的爬起身来。

胡乱抹了抹脸上的尘土,瞧了瞧四下无人,提起衣裙,拔腿就跑。

要不是公子提前一步,划破自己的手,让血染红了她的衣服,做出假象,又点着了身边的荒草堆,让火苗和烟尘阻了来路,模糊了视线,只怕刚才那个坏人一眼就识破了自己。她方才就躺在那儿,躺在烟和火之中,一丁点也不敢动,就算半边的脸被烤的生疼,她也不能动丝毫。

因为,死人是不会动的,她方才就是个死人。

越跑越快,团苏喉咙干的生疼,但也不敢歇气儿,生怕自己晚一刻就会害了公子。方才公子在她耳边小声交代,等他引那些人离开后,自己便回王府求救。

“小娃娃,何必跑那么快,那人想杀你,你还救他做甚?”

团苏停了脚步,后背一凉。转头,只见身后一片空旷,唯有满目烧焦的痕迹,却不见一个人影。摇了摇头,团苏权当自己听错了风声,继续向前跑去。

突然,腿上一痛,团苏低头一看,竟看到一枚金锭,躺在地上。

“小娃娃,这么好的机会,还不快些拿了钱,找个地方过安生日子。老头子我看的清楚,要是真有必要,那人必将刀尖刺穿你的脖子,这样冷心冷性的人,救他做何?”

这话如同毒蛇,勾起团苏的回忆。不知怎的,方才林子朝手持匕首的样子,重新出现在眼前,令她下意识捂住脖子,满身惧怕。

怨和怕,慢慢捆住了人心。

公子说过,在他身边会危险,会没命。公子的话,从不作假。第一次见面,他便要杀了自己,之后更要毒哑她,直到现在自己身上还带着公子下的毒。即便方才做戏,她也拿不准,公子会不会当真要了她性命。她害怕,她怕那枚匕首会真的落下来,刺穿喉咙。

地上的东西逐渐放大,周遭的一切风、树、烟、火渐渐消失。团苏动摇着,那是金子,是比宫中的姐姐们攒上一辈子的钱都多。

若说今天以前,她满脑子只想着服侍别人,那在今天,她知道了,外面的世界原来可以这般热闹有趣。

公子曾经说过,只要自己不把秘密说出去,她便可以离开,过自己想要的生活。那现在可不可以拿着这枚金锭离开呢?她保证不会泄露秘密,她真的保证!

“小娃娃,路给你指明了,随你怎么选,老头子我先走一步。”

来人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可团苏此时也不会细想那人的身份,她慢慢弯了腰,将金子捏在手里……

树林的另一边。

林子朝的突然倒地,让在场之人慌了神。林大易藏身,若在此时有人想杀人灭口,是再好不过的时机。

三人迅速上前,将地上的林子朝围了起来,彼此背对,戒备地警惕着越发昏暗的四周。

半盏茶不到,四周未有异动,三人回头,互相交换眼神。多年默契,让彼此心思互通。立即有一人后退查看倒在地上林子朝,留两人继续警戒,以防不测。

收刀入鞘,那人蹲在地上,用手探了探林子朝的鼻息,绵长有余,还有救!

最后一道落日的余晖沉入了地下,天上只剩如血的晚霞铺散开来。

那人挪开林子朝捂着脖子的手,细细查看,只见脖子上虽有血迹,但却不见一丝伤口。正要说话之时,怀中之人突然睁开双眼,一双眼睛冷的瘆人。

接着一道冷光晃眼,他便觉有什么东西从自己的喉咙里喷涌而出,伸手一摸,这东西滚烫而又粘稠。而林子朝被腥红的血溅了一身,红霞映衬之下,模糊而又骇人。

他想出声,可涌出嘴边的,却是一股股的热流,如此多,如此急,呛的他的声音连不成字句,出口的只是急促的单字。当他捂着脖子直直倒地的那一刹那,他才明白,原来那些血是从他身体里流出去的,原来被人割喉是这样一种滋味。

一旁的黑衣人察觉不对劲,连忙扭头一看,只见自家兄弟已经倒在了地上,而林子朝手中握着把沾血的匕首,冲着他们诡异的笑着。

一人怒极,两步冲了上去,揪住林子朝的衣领,踢飞手中的匕首,将他扔在一旁,紧紧抱着已经没了生气的尸体。

而另一人见此情景,抓着林子朝的手翻看一瞧,只见手上一条狰狞的血口子,而脖子上却没有一点伤痕,这才明白,脖子上的血原来是手上的伤。他假意受伤,让他们以为有人来袭击,分了心思,然后用身上偷偷藏的另一把匕首杀了四儿。

好小子,敢玩自己!

那人心中怒火烧的急了眼,抬脚便向林子朝的肚子上踹去,一脚又一脚。林子朝无处可躲,生生受着,五脏六腑如同被撕裂一般,口吐鲜血。

“三儿,住手。大哥说过要留活口。”

“二哥,他杀了四弟!”

“那也不行。杀了他,我们怎么交差。”

交差?怎么,难道这些人不是刺杀公主,而是冲他来的?

林子朝脑筋转得飞快,没有放过二人话中的深意,同时也看的清楚,这二人此时恨不得把自己生生撕成碎片。但多年训练让他们还是克制了这份冲动,保持了冷静。

只不过,他要的可不是这样。

吐了嘴里的污血,林子朝捂着腹部,呵呵冷笑,“听到没有,我能杀了你的兄弟,但你却不能杀我。我的命,比你们的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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