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为重要的是,这些证明了这个窃贼并没有说谎,庞劲东也没有看错人。因此当庞劲东放下最后一张票据的时候,心头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还好,我没有看错你!”庞劲东将票据还给窃贼,淡淡的说了这么一句。
窃贼脸一红,吭哧着说:“做人要讲义气,你信任我,我也应该信任你……”
“所以,你今天回来?”
窃贼点点头:“对!”
“你回来也好,可以解答我的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
庞劲东直接就问:“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走上今天这条路?”
听到庞劲东的话,窃贼沉思了许久,终于说出了自己的事。
这个贼本名叫凌越,来自落后贫困的农村地区,当地民风尚武。
如同其他许多乡亲一样,他自幼就开始习武。
其他人习武仅仅是为了强身健体、防身自卫,但凌越却有所不同,在武学当中找到了自我。
俗话说“拳怕少壮”,这就是说,无论技巧怎样高超,体能在武技当中的重要性还是非常大的,年轻且身体强壮的人始终占有优势。
凌越先天有些不足,身材瘦削矮小,在体能上是很难占有上风了。
虽然不能说但凡是这样的人,都无法成就武学之大器,但诸如李小龙这样的人,仍然是万中无一的。
所以他剑走偏锋,专门练习轻功纵跃之技,为他日后当贼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提升自己,凌越到处拜访名师,而且不耻下问,向不如自己的人学习一两招胜于自己的技巧,有时为了这一两招,甚至用去一两年的时间。
凌越就这样度过了自己的青少年时代,但是纵然有着高强的武功,却也不能当饭吃。
于是在长大成人之后,他就像自己的乡亲们一样,开始务农种地了。
然而凌越有自己的一番雄心,不愿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度过一生,当了两年农民之后,收拾了一下行李,跑到大城市来打工了。
不过到了b市之后,凌越不得不悲哀的发现,自己在拳来脚去之间花费了太多时间,结果没有可以安身立命的一技之长,根本无法在这样的大都市里谋生,而他所学的那些功夫又根本派不上用场。
凌越在心灰意冷之余,本想灰溜溜的回家乡去安心做一个农民,但是在他目睹了一些事情之后,想法再一次的改变了。
大都市中心的繁华与家乡的落寞,官员们的强横与平民的怯弱,富人的奢华与穷人的潦倒,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种朴素的阶级情感在凌越的心中油然而生。
凌越没有什么文化,获取知识最大的一个途径,是讲述各种传奇演义的评书。
在听评书的过程当中,他完成了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建立。
正是基于这种阶级情感,和对评书中古之豪侠的敬慕,凌越决定铤而走险,以自己之力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状,于是走上了现在这条道路。
没有文化不代表凌越很傻,何况他还很有做贼的天分,无师自通,不学自会。
而且在动手以前,他做足了准备功课。
为了了解有钱人家里的样子,凌越跑遍了b市的豪华楼盘,研究房屋的各种布局,细细的参观那些样板间。
目高于顶的售楼员们,并不愿意搭理这个一见就可知是穷小子的家伙,凌越为此尝尽了白眼和冷漠。
不过时间一长,他倒也摸索出了一套打交道的方法,很快就掌握到了所需的资料。
凌越接下来开始选择下手的目标,由于对达官显贵们不了解,因此他便挑选那些近期在媒体上频频曝光的。
至于这些人的家庭住址及其他一些情况,凌越则通过络上的人肉搜索得到。
由于当下社会的仇富仇官心理十分强,因此凌越只要在上说这些人干了什么坏事,马上就很多人慷慨的提供了帮助。
十分遗憾,或者也可以说幸运的是,警方没有注意到出现在络上的这条线索。
听到这里,庞劲东疑惑的问:“你的同伙呢?”
“我没有同伙!”凌越狡黠的一笑,告诉庞劲东:“我每次下手的时候,都会多带上一双鞋,故意留下一些脚印,让条子误以为两个人。这样一来,我一个单独在外的盲流,目标就小了很多。”
“原来是这样!”庞劲东点点头。
“因为我看哥们你是个办事敞亮的人,所以才告诉你这些…….”
庞劲东打断了凌越的话:“如果你想要感谢我,就答应我一件事情!”
“尽管说吧!”凌越根本不问是什么事,一拍胸脯便答应了下来,可见他本人就是那种所谓“办事敞亮的人”。
庞劲东提醒道:“你偷了公安部副部长的家!”
或许是因为坚信自己在替天行道,因此听到“偷”这个词的时候,凌越的脸色变得很不自然,有一些窘迫:“没错!”
“你胆子够大的!”庞劲东叹了一口气,告诉凌越:“不过我不是要和你讨论这件事,也不想知道你到底偷走了什么,只希望你把在那里得到的所有东西都交给我!”
“没问题!”满口答应下来之后,凌越才想起追问:“你要那些东西干嘛?是想要搞倒那个姓金的部长吗?”
“不是!”庞劲东听到这句话就知道,凌越从金啸家里搞到的东西,也有见不得光的。庞劲东摇了摇头,坦率的告诉凌越:“金副部长的女儿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希望他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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