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粉丝沫若】
“草,老三你收我当徒弟吧!”二当家一脸崇拜,那眼睛之中露出火辣辣的目光,让凌云突然有一种非你不嫁的感觉。
凌云一阵恶寒,把这种念头给抛出去,二当家就是一个活宝,这表情是装出来的,这个凌云用屁股都能想得出来。
“好吧!如果以后的饭钱……”凌云眉梢飞舞,同时伸出右手在那里搓了搓。
“你死了算了!我还是自学成才吧。”
二当家的直接甩头而去,同时把衣服扔给了凌云,心里想着这小子太黑了。
坐在电脑跟前,一想起刚刚二当家的那副模样,凌云就忍不住想笑,其实来到大学最大的收获就是两个兄弟,老大张铁还有二当家刘成,平常看起来嘻嘻哈哈没心没肺的模样,不过如果是到了正事上他们绝不含糊绝对不会让自己人吃亏,这就是兄弟。
轻轻打开电脑,登进了站。
这几天在一些报纸上,凌云已经看到了关于那本息,要知道当齐宝刚要拍新的电视剧这个新闻出去之后,比任何宣传都要有力,再加上站有意的宣传,这本络上很快就成为热谈。
速传播,很快就诞生了一大批的书迷,他们都是发自心底的喜欢这本欢容,喜欢字,也喜欢上了描写的那个小城市。当然这些凌云现在还并不知道,他只是登上网络,想去看看现在的情景究竟怎么样,不是常说一个作者要想写出好的去看读者留言,从而不断的完善。
对于凌云来说他当然没有必要再去完善这本书,因为它已经结束了,一切的终结。
再度回忆起那段感情,凌云发现现在他的心已经没有一点波动了,曾经以为永远不会忘记的事情,渐渐已经从他的生命中离去,结束了何必去强求,美好的明天还紧紧握在自己的手中,这些足够了。
凌云想去看看那些留言,只是想去了解一下这本书究竟怎么样了,仅此而已。
刚刚点击进入这本书,凌云一愣,心里顿时躁动不已,简直比刚才的路上遇到埋伏还要激动。什么东西让一向淡定无比的隔壁老三这幅模样,顺着他的目光只见整整五万条的留言,而且每条留言后面都跟了一串的回复。
不过书评区并不凌乱,原因很简单,罗建国这次是亲自上传并管理这本书。
由于凌云这小子自从把书上传之后,从来没有在书评区里出现过的缘故,所以很多的书迷,对这个作者也十分感兴趣。
看到一个帖子被高高的置顶,《我心中的红颜》,凌云挑了挑眉,点击跳了进去。
楼主,沫若。
嗯啊,首先我要声明我是一个女孩,所以我心中的凌云也许跟你们心中的不一样,如果不同观点的毋喷。
其实我以前并不知道这个网站,是因为这本书才来的,这本书我确实很喜欢。
红颜是一个男的这一点应该毋庸置疑,我想能够写出这样水平文章的家伙,应该是一个带着眼镜,有着白皙的皮肤,长得柔弱漂亮,是一个招蜂引蝶的家伙,不过他的内心里又是一个专一的人,这些事我看书所得出来的。
写了这么多其实我是想说,红颜我想调戏你,想包养你,想压倒你,不知道可不可以。
一楼:呜呜,楼主知己啊!跟我想的一样,我也想蹂躏他。
二楼:你的想象很黄很暴力,我很佩服,如果红颜看到了不知道他会作何想法。
三楼:楼主如果红颜,反过来蹂躏你,那你准备咋办,我可告诉你说不定他可是一个人面兽心的家伙。
四楼:……
五楼:好强悍的。
六十六楼:美女你绝对是一个gl,绝对是,我敢肯定,要不你发照片出来。
六十七楼:同意楼上的观点。
六十八楼:此楼大火,留言。
六百楼:哥来晚了,竟然没有插到前排,悲剧。
长长的回复,几乎说不清楚,凌云越看的差点把舌头给吐出来,这都是些什么人啊!难道我就长得这么柔弱,这个时候凌云觉得以前他有些小看女生这个群体了,其实当女孩疯起来比什么东西都可怕,比如穆青烟跟这个叫沫若的女孩,她们之间有的一拼。
然后掀开衣袖,沉默了一下,又拿出了镜子,细细观察。
不过凌云很快就泄气了,除了没有戴眼镜之外,几乎跟着个说的一样。原来怎么说也是古铜色的皮肤,阳光男孩,现在会有越来越白的趋势,这让凌云十分郁闷,不过很快也就恢复过来,怎么说这也是资本不是,说不定以后还真能找个人包养,连奋斗都省了,他猥琐的想到。
退了出来,扫了扫那多的不可胜数的留言,凌云觉得有必要在书评区里留下几句话,要不然岂不是太对不起这么多热心的书迷。
略微思索了一下,登上了作者专区,然后用了本尊号打开了留言的那个栏。
趴在电脑跟前琢磨了半天,凌云愣是没有想出该留些什么,难不成在这里面留下一些夸耀自己书的话,“靠,这绝对不成,这个有点太无耻了。”凌云摸了摸鼻子,自言自语的说道。
凌云一直以来都以正人君子自居,自卖自夸这种行为,他不屑为之,当然这只是他自己认为。
又愣了半个小时,在书评区,贴吧里转了转,充分的感受到了现在这本书的火热程度,凌云终于决定下手了。
“说实在的,这么长时间第一次进到书评区里来看看。这本书写的怎么样大家都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