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东皇太二>第140章 鸡飞狗跳
关系。

至于骨书有没有钳制和操控曹尼玛的能力,至少曹尼玛现在没感觉到,冥冥中只有一种感应,那就是在特定时候,他需要尊重骨书的意愿,去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等同于他与混元魔功是各取所需。

咻!

虚惊一场,玄黄瓶照常赶路,日中天大松一口气,总算可以安安心心服药吞丹,运功疗伤了。

这家伙也真是悲剧,疗个伤而已,一而再再而三被打断,差点没折磨死。

一番瞎闹之后曹尼玛享尽好处,吞噬过来的法力几年都积累不了,使得他原本因救治炎泠而倒退的修为,现在又补了上去。

“咳咳,今日之事没齿难忘,两位赠送法力之大恩曹某将终身铭记,有机会给你们各自介绍三千佳丽!”曹尼玛道谢,抱拳一拜,懂得知恩图报此种传统美德。

“噗嗤!”日中天又一口逆血飚出,运功疗伤再一次功败垂成。

三千佳丽,他一把老骨头哪里啃得动,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可毕竟一两千岁了。

这老货失去的那条手臂已经长出,断臂重生这种本领大能以上普遍都会,不是什么高等秘术,可是他的内伤越半点好转没有,被曹尼玛刺激的死去活来。

“三千……”天长也是一屁股坐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蚯蚓,感叹这可真是个天文数字。

剧透一下:

曹尼玛前世的名字叫胡来,稍微改了一下,老读者可能不知道,以后他可能会用回这个名字,因为那场投胎是白衣女子的一个局。

另外,能看到这一章的也算接受这本书了,说一下码字心情,家人都认为我写小说很好玩,很轻松,在不务正业,在玩物丧志,没有人理解烧脑所带来的疲惫感,因为他们从不写东西,所以呢,我每天耳根子都不得清净。

我牺牲那么多时间来写这本书,有时候需要查资料,有时候明明心情差还要编笑话,可却得不到理解,这种累或许只有同道中人才能明白。

不说了,过几天要换工作去外地了,到时候有没有时间写还是个未知数,只能说天意弄人,现实不允许我做这种不赚钱的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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