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被沈毕之百般嫌弃,但是派出去的暗卫和锦衣卫还是不辱使命。
月初,当日相国寺行刺之人,除佘姬,皆已归案。一行人,浩浩荡荡地走在了返回京都的路上。
若是单打独斗,那几人声名在外,沈毕之下的人是有些不够看的。
可,人多大抵上就是有这样的好处。朝堂上的人可不会和你讲什么江湖道义,先围了再说。
双拳难敌四,便是一个人再厉害,可以以一对二,以一当十,难道还能以一抗百不成?
武功再高的人,也只是一个人,不是神,不可能杀光所有人,只能因疲惫被擒。
世事如此,常惹人唏嘘。
几个人被枷锁绑了,安置在一处,有专人看管,一个时辰一换岗。
因为得了千岁红的承诺,回京的路大部分选择了水路,有些绕远,但还算安全。
凤歌和凤笑兄弟一路上都很沉默,安安静静地缩在角落里,一模一样的清秀脸上是同样麻木的神情。
唐受了不轻的伤,又被挑断了筋脚筋,眼下只能苟延残喘,倒也没有惹出什么事端来。
至于金点,最麻烦的便是他了。一会说要方便,一会又说要睡觉,不是嚷着渴了,就是吵着饿了,实在没有一丝身为阶下囚的自觉,让人恨不得揪了他那满脸的络腮胡子。
水上行舟,除了水,空无一物。时间久了,难免生出不好的情绪,烦躁,焦虑,疲乏,甚至是厌世。
沈毕之执白瓷壶,倚在甲板上喝酒。
金点带着枷锁,被五花大绑扔在她的脚边。
微微仰头,琥珀色的琼浆飞流直下,在阳光下反射出好看的金光。
“哎!我说小子,把你那酒给俺也来上一口!”金点又开始吵吵嚷嚷了,大嗓门,加上十足的北方口音,实在很难让人将他与世代居于南方的百越人联系在一起。
他是个很高大的汉子,此刻散着头发,再加上满脸的络腮胡子,倒是看不清楚原本五官的轮廓了,也不知道到底长的如何。
沈毕之停下喝酒的动作,伸抹了一把嘴,就那么持酒壶望过去,“我有时候常常好奇,到底是经历过什么样的人生境遇,才能够在须臾十六载的光阴里让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
她一步一步地走向金点,嘴角含着的那一抹笑,要多无良,有多无良,“今儿个就你和我两个人在,不知道符鹰王子可愿为我答疑解惑?”
金点的背脊僵了一下,眼有精光从乱蓬蓬的头发和胡须之间射出来,锋芒如弯刀出鞘。不过,那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一瞬间之后,他又变回了那个萎靡在地的阶下囚大刀客金点。
“前些时日,我给圣上去信,言语之谈到了十六年前百越出使大凉的符鹰王子。圣上对其大加赞誉,夸其为百越的周青云!我年岁尚小,未赶得上那样的盛景,也未来得及瞻仰那样的英才。但是想来,符鹰王子能够同老师齐名,必然是胸自有万点沟壑的。一时好奇,便让下人查探了一番!”
沈毕之半蹲下身子,与他平视,然后笑道,“这一查探,倒是让我知道了不少有趣的事情。比如,符鹰王子与馨桃大长公主早有婚约;又比如,长公主就是在清华山出家为尼;再比如,你住的茅草屋就在清华山脚下……”
馨桃大长公主是贞元女帝的妹妹,出生至今一路顺遂,唯一坎坷的便是情路。
自幼许配的驸马,未等她成年,便已经战死沙场。
十六年前,符鹰王子来访,女帝欣赏其才华,有意拉拢,便下旨将自己这个寡居在家的妹妹许配于他。
成亲在即,符鹰王子却不辞而别,下落不明。
长公主知晓此事,当天夜里便骑马去追。
是否追到,史书未表,尚且不知。
只知道,馨桃大长公主后来在清华山下自己绞了头发,上山出家为尼了。
沈毕之把酒壶放在地上,不顾一身白衣,坐下来同他说话,“你说,这一切,是不是太过于巧合了?只可惜,我是不信这样的巧合的。所有的缘巧合,大抵上都不过是一个人的预谋已久,另一个人的假装糊涂罢了。”
金点依旧不言语,只低着头,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样。
“昨个儿,有消息传回来,不知道是谁把大刀客金点刺杀女帝的消息带进了清华山,馨桃大长公主已经投湖自尽了……”沈毕之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沉痛,但不是自家的事,如何感同身受,倒有些像是挑衅。
金点腾身而起,身上的铁链寸寸折断,他回身用力抽出琵琶骨上钉着的铁链,鲜血如注,点点血痕撒落江。
“啪啪啪”,沈毕之没有起身,还有闲情逸致鼓掌,“伤心的力量,果然足够强大!”她拿起酒壶喝了一口,撇了撇嘴,“看样子,这铁链还是细了些,西厂要用的应该再打粗一些。”
金点化掌为刀,飞扑过来,“沈!毕!之!你不得好死!”
显然,他是以为告诉馨桃大长公主真相的是沈毕之的人了!
知我者,久居我心;疑我者,爱咋咋地。
旁人的误解,沈毕之向来不屑一顾,不曾放在心上,自然也懒得去解释。
她轻飘飘地拍出一掌,正好挡住了金点这来势汹汹的一掌。
“我这个人什么都吃,就是吃不得半点亏!在一个坑里摔过一次,便总想着把坑填了,决计不会再摔第二次!”沈毕之站起身来,“况且,没有刀的金点,还是大刀客吗?”
金点可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