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歌手。很难驾驭好这首歌。
而今天,雪莉尔.史密斯却把这首歌完成得近乎完美。
如果叶落不是让楚沫儿私下唱过一个版本,那么雪莉尔的这个版本,就是完美的。
这种完美,被演播厅的掌声无限放大,演出结束。雪莉尔看着全体起立鼓掌的观众们,情绪终于绷不住了。泪水从眼眶中跌落。
观众们也有不少暗自垂泪,这首歌整个舞台效果。非常震撼和感人,睡美人雪莉尔.史密斯,是真正的用生命在演唱。
今天的演出进行到现在,总共出现了七首新歌,每一首歌的制作水准、演唱水准、舞台设计效果,都令人迷醉。
很快,今天的最后一首歌即将上演。
这首歌,并不算一首新歌,之前叶落用过。
不过作为一首经典的摇滚歌曲,美国这边的观众却不熟悉。
而叶落选这首歌的原因,是因为这首歌放在《》后面,有呼应的感觉。
《》演唱的心态,其实是迷惑并且不满的,在世俗中迷失了自我,每天在扮演另一个其实并不是自己的角色。
那么亨利.,就是对这种迷惑的解答——勇敢地做自己。
这首歌就是《it’ylife》。
叶落曾经在原创好歌曲中用过这首歌,但也只是用一下而已,事后没有出专辑,而且中国的综艺节目,美国人也不会去看。…
这么好的一首英文摇滚歌,却没有在欧美音乐圈中流传,这是对歌曲的浪费和亵渎,叶落自然会去补救。
而且作为一个音乐拯救者,也没规定每首歌都必须是新歌。
这首歌原本叶落打算留给罗布,让他来美国发展的时候,作为成名曲。
结果罗布家事缠身,最近忙着买尿不湿和婴儿床,伺候张佳琪。赴美那是明后年的事情,叶落索性就把这首歌给了亨利.迪恩,反正好歌有得是。
亨利的那种金刚砂嗓音,还有那种混不吝的混蛋气质,跟这首歌是无缝对接的,即插即用。
的时候,亨利脱掉了之前的白色礼服,穿上皮背心,露出了两膀子花绣纹身,头上再裹一个花头巾。
这个摇滚老炮在舞台上,把电吉他操练起来,身后是同样跟打了鸡血一样摇滚的乐队,就这个架势,三维布景根本用不上。
重金属摇滚的现场演出,不需要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乐队往上一站,乐器挥舞起来,然后灯光一打,烟火喷起来,这就能自成一派。简单粗暴,透着一股子原始的野味儿,但是管用,所有观众跟着h就完了。
毫无疑问,这首歌的第二场演出,比起第一场有过之而无不及。
叶落当时白嫩文静的个曲,多少还是有些违和的。
看着亨利.迪恩在舞台上的表现,叶落觉得这首歌天生就是给他唱的。
这首歌结束,全场都跟疯了一样。
看着观众的表现,叶落心里也是松了一口气。
这就是他在音乐拯救上的第一份答卷,看来效果还行。
当然,未来还有两份答卷等他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