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星期三,林风还在睡觉的时候,吴迪夸张地一大早就在门口鬼哭狼嚎般地叫嚣着,喊着林风来给他开门,门找开后,林风揉了揉严重睡眠不足的眼睛,“怎么来得这么早,你昨天不是打电话说七点钟来吗?为什么现在才五点钟,你就来了,今天又不是你结婚,你这么兴奋干什么?”被吵醒了美梦的林风,说话的语气听起来明显不爽。
吴迪看着林风的两个熊猫眼,调侃地说,“看样子,你昨天晚上睡得不太平啊,又不是你要出嫁,用得着睡不着吗?你看我,多明智,昨天晚上八点钟就睡觉了,知道今天要耗尽体力去做这么重大的事情,唉,疯子,有的时候,我发现你在某些方面并不如我也,”吴迪数落着林风。
蓬头乱发的林风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把吴迪放了进来,然后对着吴迪说,“我还要去睡一下,因为现在实在是太早了,才五点钟,真不知道你这么早跑过来做什么,你自己请便啊,”一脸朦胧的眼睛,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今天吴迪看上去显得格外的帅,穿着一套黑色伴郎服。
吴迪看上去明显不想这么轻易放过林风,他把林风拉住,指着自己身上的衣服,“哎,别急着走啊,给点意见先好不好,好歹兄弟一场,连看都不看一下我,真是太不够意思了,更何况,我对自己的衣着没有信心,帮我评价一把啦,也让我今天能成功勾搭上几个美女好不好,求你了,就当做善事了,”吴迪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林风。
林风这才注意到吴迪今天穿着伴郎服直接过来了。他把吴迪从头到脚扫了一眼,“还行,不过,袜子最好换掉。因为你一身黑。再配上白袜子,有些不伦不类的感觉。”
得到林风指点的吴迪连忙点着头。“还有呢?”
林风用手指着吴迪已经歪到一边的小领结,“这个领结重新戴过,歪的已经不成样子了,如果弄不好的话。 最好换一条领带,总之,今天这个形象确实不错,我给你九十分,再加上你那个超级天才的口才,满分,一百分了。”说完,准备开溜掉再去睡一会儿。
林风昨天晚上,想着今天自己唯一的哥哥就要结婚了,心里激动万分。久久难以入睡,直到天快蒙蒙亮的时候,眼睛才合上了一会儿,但没有想到的是,吴迪今天竟然这么积极,天刚亮就跑了过来,打断了自己的美梦。
吴迪对着客厅的镜子整理完自己脖子上的小领结后,问林风,“这样子可以了吗?”但身后没有任何声音再传过来,吴迪回过头一看,林风已经不知所踪,想必是回房间睡觉去了。
吴迪没有骗林风,他昨天晚上就是八点钟上的床,在床上躺了一会儿之后,直接进入了梦乡,因为这件事情,他的心理没有任何负担,所以,他入睡的特别快,今天早上也醒的特别早,这不,一大早,就直接杀过来了。
吴迪摇头晃脑地说,“唉,这个疯子,就是心理压力太大,如果像我一样,没心没肺,倒头就睡,那不就可以起得来吗?唉,这过也难怪,从哥要结婚了,换成是谁,心里都会不好受,换成是我的话,我肯定会大哭一场,好在疯子的心理足够强大。”
说完这些后,吴迪找来了一本书,坐在沙发上翻看着,自从进了麻省后,林风经常去泡实验室,所以,吴迪一有空就去图书馆,久而久之,也爱上了看书。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到了早上七点钟的时候,睡在床上被闹钟叫醒的林峰醒来,去客厅倒水喝,却被一个坐在沙发的背影吓到,“小迪,你怎么会在这里,不是,我的意思是你来的这么早做什么?”林峰从开始被吓了一跳的心脏慢慢恢复到平静。
吴迪抬起埋在书里的头,对着林峰咧着嘴巴一笑,“大哥,早,我五点钟就过来了,我这个人,醒了就睡不着了,反正在家里也没事,就早点过来了,是疯子给我开的门,开完门后,他又睡觉去了,所以,我就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书了,怎么样,没有吓到你吧?”
林峰摇了摇头,“难得你这么积极,咦,今天穿得很帅嘛,怎么样,今天做好心理准备了吗?”
吴迪睁大的眼睛,“什么心理准备,不就是站在大哥你的身边不就行了吗?所谓伴郎,不就是陪伴在新郎身边的人吗?我只不过是一个陪衬品,今天的主角是大哥,我只能算是一片小绿叶。”
林峰笑了起来,“伴郎有好多事情的,帮新郎挡酒,帮新郎挡住一切突发事件,还有其他一些事情,”
吴迪再次说,“挡酒这种事情我可做不来,不过,我可以帮大哥挡这没有问题,但我先申明,就算我帮大哥挡住,我也不能帮大哥喝掉它,因为我一喝高度酒,就会醉,这一点,疯子是知道的。”
林峰看着吴迪,“逗你玩的,还当真了,小迪,你能来当我的伴郎,我真的很开心,我结婚后,风就交给你了,虽然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照顾到,直到他遇见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但是我担心,我结婚后,他有些话不会再对我说了,因为我能够感觉到,不是说他不想对我说,而是他怕说出来,会影响到我的心情,而我的心情,直接关系到爱丽丝的心情,这个孩子,从小心思就很细腻,唉,所以,小迪,以后风的事情,还要多拜托你,毕竟你们的感情很好,风有很多话没有对我说过,而对你不会隐瞒,我就这一点请求,你能答应吗?”
吴迪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就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