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怎么知道?”
付约翰问完就知道答案了:是莹莹,莹莹全都记起来了。
“因为你的女儿付莹莹记得整个过程,她甚至还记得凶手杀完人还进卫生间去洗了手,当时并没有打开卫生间的灯。这是一个喜欢干净,甚至可以说有点洁癖,对死者环境都非常熟悉的人,而这一次是模仿犯罪,付先生,你说凶手该指向谁?”
“莹莹当时只有五岁,还受了那么大的惊吓,她的话不能证明任何问题。就算你们警察局屈打成招,到了法庭也会给我公道。”
付约翰很得意地笑了:“安警官,我是英国人,持有英国护照,我可以要求在英租界的法庭审理案子,按照欧美法系,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你讲的这个故事,和所谓的证人证言,没有一分钱价值。”付约翰说着站起身,很绅士地问,“那么现在我可以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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