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俩人一惊一乍的招呼,立时成为了客栈内的焦点。
堂内众人无不闻声看来,再循着他们目光看到大门口,眼前顿时一亮,门槛儿上站着的少年,衣饰清简,肤色白皙,背着包袱显然一路风尘仆仆,却不掩唇红齿白的秀美,尤以一双眸子为甚,黑白分明的紧,在这昏昏然的夜幕初降之际,竟似比天上的星子还亮!
——好个偏偏少年郎!
少年郎正在头疼,毛小哥啊毛小哥,真没你这么拖后腿儿的。
毛小哥显然没发现她的郁闷,“楚小弟,快来快来,这都能碰上,真真是缘分了!”
对,孽缘,文初暗自嘀咕着,面儿上明朗朗的笑着,一张长方桌足以坐下六人,阿默阿言占了一边,毛小哥和杜大夫占了一边,公子独自坐在一头,她走过来环视一圈儿,坐在了公子的正对面,“真巧,杜大夫,好久不见了。”
“可不是么,无巧不成书。”杜仲捋着胡子呵呵笑,招呼小二再添副碗筷,“咱们从五原到云中,从云中又到太原,隔了三个郡,竟是走哪都能撞一块儿来。”
这么一说还真是,晋阳隶属太原郡,乃是南朝的军事重镇,有“东带名关”之称。这里商贾汇聚,骚客云集,一年到头南来北往的人流多不胜数,大大小小的客栈更是栉比鳞次,可她却偏偏走进了这一间。
文初不由失笑,“你们呢,怎么会单独来了晋阳?”
毛小哥咬了口馒头,呼噜不清地说:“都是随着怀瑾公子来的,将军怕路上不安全,让我带了几十个兄弟跟着。公子是来访友的,就晋阳那个大才子……”
“卢逊?”
“对,就是他!”
卢逊此人,在南朝可说如雷贯耳,他是当代大贤卢知涯的孙子,十五岁时,一首《砭政》名扬四海,一时在年轻一代的文人中独领风骚。可惜天不眷顾,他的文采有多佳,身体就有多差,如今年不过二十,终日离不得药罐子,被戏称为“病才子”。
文初却没想到,这病才子竟和怀瑾有交情,且这会儿就住在同一间客栈的楼上。怪不得这一行人里还有杜大夫呢,她暗自了然,心下盘算着找个机会分开才好,不说卢逊本身就是个麻烦,一路同行未免耽误时间,就说怀瑾此人……
她总觉得和这人搭伙上京,路上绝对安稳不了。
这么想着,就觉得两道目光定在她的身上,文初抬眸看去,正对着怀瑾似笑非笑的眸子,仿佛将她的想法完全看穿。她眉梢一挑,一点儿也不心虚地看回去,拿起个馒头悠悠然吃了起来。
正好小二送了热菜上桌,端端摆摆的手臂挡住了二人视线。
一大盘儿牛肉,两个清炒素菜,一个凉菜,一个汤,这样的伙食不算丰盛,可在风尘仆仆了一整日之后,绝对是让人熨帖不已的一顿。
毛小哥和阿默叽叽喳喳地聊着,杜大夫偶尔搭上两句,让饭桌上始终维系着一种热络的气氛。文初负责笑着听,至于阿言,这个素来沉默寡言的随侍,只埋头吃饭,隐形人一般让人极易忽略。
倒是公子,他的筷子只夹面前两盘儿素菜,竟也吃的津津有味,听着几人打趣的面容也毫无不耐之色,在等级森严的南朝,也算是贵族中的独一份儿了。文初看的有些意外,这个男人,在满堂聒噪之中,就如一道别致的风景,啧,就着下菜倒是不错。
一顿饭很快用毕。
阿默唤了一声,“添茶。”
小二一阵风般跑来,提着长嘴壶给众人添茶,热气腾腾的茶水如同一股溪流,哗啦啦的灌入杯中听的人昏昏欲睡。文初打了个哈欠,吃饱喝足后不免觉得懒洋洋。入了夜的晋阳依旧热闹,天色终于完全昏黑了下来,被一盏盏灯火所取代,街上的人流却有增无减,透过客栈的大门,外头行人来来去去,她的眼皮子也看的越来越重……
不对!
她猛地一个激灵。
牙齿在舌尖上狠狠一咬!
同一时间,长长的壶嘴霍然扬起,滚烫的开水天女洒花般迎面泼来!
哗啦——
公子一把掀起了长桌,半空中竖着打了个转,开水泼在桌面上,发出滋啦啦的腐蚀声响。这一切来的太快,四下里尖叫连连,无辜的食客纷纷向外闪避,奔跑中桌椅翻滚,一时乱作一团。
有人不明就里破口大骂,也有人察觉不妙疯狂尖叫,这些声音鼓噪着文初的耳膜,让她重若千斤的脑袋更加头痛欲裂……
就见夜色里寒光连闪,数桌食客腾身跃起!
“三皇子,纳命来!”
------题外话------
亲爱的们,我家被小偷踩点儿了,家门口画了些奇怪的记号,晚上十点多送外卖的小姑娘发现的。打了110,没人管,让我找派出所,又查了附近派出所的电话,反正来来去去,总算有个民警来给看了看,的确是小偷踩点儿,检查了一下门窗,说注意安全,又走了。
于是我吓的背着手提来了朋友家……
所以今天只有一千五,非常抱歉,实在是被吓到了。
明天我多更,群么么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