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方便现在露面而尾随过来的李孝利对内田有纪说道,“要说霹雳舞的话,我还真想不出有谁会比振武哥强了。”
“孝利见过振武跳霹雳舞?”在韩国,霹雳舞的表演空间其实更少。
“嗯,我刚认识他的那个招生会他就跳过霹雳舞,说实在话,那是让我对当艺人感兴趣的原因之一。”
“哦,那样的话我可真是很期待了。”对于霹雳这种高技巧型舞蹈,运动员型体魄的内田有纪是很感兴趣的。
在酒吧这种地方,顾客上去表演都是匿名的,之前在外面拥有什么样的名气在这里都不再重要,完全就是看表演者的实力。虽然没有在人前表演过,但是詹姆斯自己练习的舞蹈录像他看了很多遍,在看那些录像的时候并感觉不到只有表演者自己才能感受到的不协调感,觉得还蛮不错呢。可现在,他们两个一起表演的时候,就不一样了。
音乐是一支大家都熟悉的摇滚音乐,king一上场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这种优势并非基于他过硬的身体素质,在优美程度上下什么功夫,个人表演的话他倒不介意表现这方面,但是竞赛之中突出那些就有点儿欺负人了。
作为摇滚发源地的美国,是崇尚自由的国度,在这样地方产生的音乐、舞蹈也是十分自由开放的。摇滚并没有固定的表演模式,同样一支曲子,可以有非常多不同的演绎方法,詹姆斯选择的是大多数人使用的舞步,而本来可以选择自己舞步的king,也选择了同样的跳法。只不过,king跳出的舞蹈无论在跟舞曲的配合上,还是在细微动作的衔接上,都比詹姆斯明显地强了不止一筹。
詹姆斯的表演虽然也达到了专业水准,但与之相比明显不是一个级数,观众的视线很快就都转移到king的身上去了。
(mj给予詹姆斯高度评价是基于对特lún_gōng司的妥协,不过他用词很巧妙,虽说抬高了詹姆斯的身份,但也隐晦地说出他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