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士沙场醉卧,
漫天烽火连营,
太平江南梦里情。
望乡归心切,
边关战事急,
断我无名骨,
葬沙连城壁,
挥斥fēng_liú终化土。
昔日气吞万里,
今朝血染江山,
子孙未失英雄气。
金戈如涛,
铁马如怒,
岂曰雄豪惧胡虏?
英魂尚在,
剑指西庭,
泣血奔途杀前路!
一首《远征》,在每个人心中奏响。
他们是大唐的魂,每个战士的身上,都背负了太多的责任和期望。他们相信,所有唐人的目光现在都在注视着西方,注视着这里。
身为这场战争的主角,他们不仅背要顶着无穷无尽的压力,还要承受难以言表的痛苦。
这份痛苦很大程度来源于.,因为人数上的劣势,战士们只能一个人当两人用,与疲惫和伤病做斗争。而更大程度上,却是来源于精神层面的。
这些人当中大部分除了汴京保卫战,再没经历过任何战争,根本没有体会过战争的可怕。可现如今,他们每天都要在血与火中淬炼,伴随着喊杀与死亡在噩梦中惊醒,不知道哪一天自己也会走上袍泽的老路,被黄土所掩埋。
但他们必须撑下去,为了所爱之人还有爱自己的人,这一仗不能输!
“铛!”
代天涯飞身而起,整个人仿佛在空中慢放一样。他的动作舒展而飘逸,宛如从天而降的战神,狠狠砍向克多尔的头颅!
千钧一发之际,克多尔把刀格挡于额顶,硬是在长剑及身的一刻,挡下了这势如千钧的一击。
难以抗拒的大力,让克多尔健硕的身子退后一步。仅仅一步,却令后者的脸上凶相毕露。
能让匈奴第一勇士后退的人,他是第一个!
克多尔眼中闪出兴奋地光芒,令人恶心的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这一剑有点样子。嘿嘿,长生天最眷顾的勇士最喜欢杀强者。因为这样……才能证明我更强!”
代天涯根本听不懂他的话,也不需要懂。
“在漠北,杀了我兄弟却不付出代价的绝无仅有,他们只有一种下场。”
代天涯收刀,再横劈!
“死!”
迅若闪电,快如雷霆!
克多尔毫不避让,在匈奴人的字典里,前方才是勇者的路。胡刀破风,再度和代天涯的剑碰撞到了一起。
“铛!”
一串火花激荡,犹如二人想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决心。
克多尔天生神力,据说当年远行时在河边饮水,不慎被一只鳄鱼偷袭。而他非但毫发未损,竟是掰开鳄鱼强有力的颚,生生将那条健壮的鳄鱼撕成了两半。
方才代天涯占了先机,倒并未感觉到什么。此时以硬碰硬,顿时感觉一股磅礴之力传来,虎口之处一阵剧痛,险些把持不住长剑。
克多尔眼里闪过些许敬佩,道:“能挡我克多尔全力一刀而不死,你也算是个人物。长生天的勇士给你个机会自报家门——说出你的名字!”
代天涯勉强化解着那强劲的力道,脸上带着一丝不屈,道:“力气大,未必就是最后的赢家。”
语毕,他一改硬碰硬的打法,犹如一条灵巧的鱼,围绕着克多尔笨拙的身躯开始游走缠斗。
克多尔神力无穷,但脚步并不灵活——更何况,他也没见过这种卑鄙的打法。匈奴人一向直来直去,你可以要他们的命,却无法让他们妥协。
“无耻的唐狗!如果你还是个男人,就和我堂堂正正打一场!”
克多尔很愤怒,用匈奴语哇哇大叫起来。他明明知道对手打不过自己,却连对方的影子都摸不到,这让他尤其憋屈。
就好像狮子面对一只老鼠,哪怕有再大的优势,却也无法一脚将它踩死。
感觉到胸口一座火山即将喷发,克多尔知道自己不能再忍下去了。他的脚步迟缓了下来,故意将右胸暴露在了代天涯眼前。
一直在寻找机会的代天涯怎会错过?眼看对方露出空门,几乎出于本能便一剑刺了过去!
“嗤!”
长剑入肉,鲜血激涌。可关键时刻,克多尔避过了要害,任由长剑刺穿了自己的肩胛。可他的脸上没有丝毫痛楚,反而带着一脸狞笑。
“小老鼠,终于抓到你了……”
代天涯面色一变,便看到覆着浓密黑毛的一只铁拳由远及近,重重轰在了自己小腹之上!
“噗!”
代天涯猛喷一口热血,在身体即将飞离之际,却断然拔出剑来,又在克多尔胸口补了一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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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河的水越来越红,就像一条被染色的缎带。然而这种颜色不会让人感觉到惊艳,而是难以言表的凄美。
战争还在继续。
两军厮杀间,人命仿佛只是一串数字。在这种环境下,打出了火气的战士也会忘了危险,忘了生死,而是全心全意追求胜利。
只有胜利,他们才能活下去!
黑与红的交织,铁与血的挽歌。到处都是嘶喊,到处都在拼杀。曾经寂寞的黄土地,刹那间变成了坟场。
匈奴人的确是最善战的民族,经历过几轮箭雨,又是在逆境中抢滩,所面对的困难不言而喻。但他们硬是凭借凶悍的作风,在大唐军人的重重围堵之下,在河岸站住了脚跟!
但是,他们为此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
大唐军人已经杀红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