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归将面具扯了下来,那一张山羊胡的脸不见了,取而代之是一个相貌异常的美男子,他那略显佝偻的身子,此时也魁梧起来。
夏云墨说道:“都是说胡不归是个疯疯癫癫,喜怒无常的疯子,疯子往往是最难请的动的,难道这位林仙子也用她白生生的身子,同你做了交易?”
胡不归哈哈大笑,说道:“是我自己早些年欠吕凤先的人情,今天是来还清的。”
然后,胡不归的脸又是一冷,连连抽了自己十几个耳光,一边抽,还一边喊着:“我是一个混蛋,竟然用这种卑鄙的手段来对付人,我是混蛋,我是混蛋。”
他下手很重,两边的脸很快就肿起来了。
夏云墨却笑道:“这江湖本来就是险恶的,只要能杀人,过程并不重要。”
胡不归停了下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你说的也不错,我先前偷袭你,虽然偷袭没有成功,却也还清了人情。”
夏云墨颔首:“所以你还是要出手,因为你是一个骄傲的人。“
胡不归又点了点头,他的手中出现了一把剑,一把竹剑。
他是个骄傲的人,自然就不能允猎物从自己从自己的手中跑掉。
据说,胡不归剑法,和他的人一样,疯疯癫癫的,有时候精妙绝伦,妙无可妙,有时候又糟的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下去。
所有百晓生做《兵器谱》排名的时候,才没有把他放进去。
胡不归一手持竹剑,另一只手负在身后,一阵风吹过,却将他衬托的有些出尘。
他又开口说道:“我心中有疑惑,不知碎公子能否给我解惑。“
夏云墨开口道:“请说。”
胡不归说道:“你是如何看穿我的隐藏的,虽然我疯疯癫癫,但对于装扮成另一个人,却还是有些心得。“
夏云墨微微一笑,轻轻弹了弹手中的短剑,顿时发出一阵嗡鸣之声。
他说道:“我也擅长易容,你的易容说不上完美,却也差不多了。可惜,有一个破绽,这个破绽让我怀疑你,所以有了准备。“
胡不归皱眉问道:“破绽?那里有破绽?“
夏云墨说道:“像这种小酒铺的老板,往往是很吝啬的,他们或许会为了店铺的安全,会给客人倒酒,但绝不会倒好酒,更加不会倒的满满一杯。”
胡不归露出思索之色,最后缓缓说道:“我自诩洞察人情世故,却果然只是一个疯子。“
他又连连抽了自己十来个巴掌,抽完之后,方才自言自语说道:“这些巴掌就是给你自己的教训,以后都不要再犯错了。“
这胡不归,果然是个疯子。
夏云墨一手持剑,笑着说道:“两位是一起来,还是分开来。我劝两位还是一起上,否则会死的很快来的。”
银戟温侯吕凤先和疯子胡不归互望一眼,同时出手。
他们虽然高傲,但却也听说过大欢喜女菩萨的名头。那菩萨都载在他手里了,他们这些走江湖的,自然就要小心一些。
吕凤先中指,食指,拇指,三根手指分开,同时向夏云墨按了过来。
这三根手指,就犹如三把神兵,犹如悬空之剑,随时可以割掉夏云墨的脑袋。
在夏云墨看来,吕凤先此人孤傲而自卑。
他在《兵器谱》中排名第五,这在别人眼中是莫大的荣耀,他看来却是一种侮辱,于是自毁银戟,另辟蹊径,以手为兵,练的可怕的绝技。
可是。
他若是真的高傲,只需凭借一杆银戟,便足以驰骋天下,称雄江湖。
可他不相信他的银戟,不相信他的武功,认为百晓生的排名时再正确不过。
一个顶尖的武者,若是连自己手里的兵器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可以相信的,他很可悲。
而当他放下了银戟那一刻,也放下了自己的骄傲,放下了自信。
如若不然,当被林仙儿蛊惑,遭遇上官金虹时,为何不战而退,他的信心已经没有了。
然而,就算如此,他的这三根手指,依旧可怕得很。算得上当世最可怕的兵器之一。
胡不归也划出了一剑,这个剑在空中荡起了一个圆圈。
看似很简单的一招,但却包含了三百六十一种变化,无论夏云墨用什么剑法,他的这三百六十一种变化都能应付过来。
胡不归的剑法,的却是精妙绝伦。他的武学修为,比起李寻欢来说,怕也是差不了多少。
若是李寻欢不用那一把“小李飞刀“,或许还比不得此人。
林仙儿站的远远的,这三个都是当世的决定高手,若是进入他们的战圈之中,纵横的剑气,很容易就将她撕裂成两半。
她的一双眼睛又大又亮,还很妩媚,此刻更是亮晶晶的闪着光。
嘴角上扬,她在笑,笑的很甜。
她喜欢看男人为她拼命,她也喜欢将那些不太听话的玩偶扯烂再丢弃掉。
一旦想到吕凤先的手指穿透夏云墨的心脏,亦或者是胡不归的竹剑刺进夏云墨的喉咙,她就更加开心,开心的就连身子都在颤抖。
无论是吕凤先,还是胡不归,武功都是天下第一流人物。
特别是胡不归此人,剑法果真是精妙无比,他的剑不似阿飞那样快,过于锋芒毕露。
他的剑法是精妙的,精妙绝伦,每剑都可以拆成无数的剑招。更可怕的是,此人所学渊博无比,武林各个派别的武功都有涉猎,还都修炼到了不俗的地步。
和这人战斗,就像是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