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那些熟面孔,是在进入机场二十分钟后。
冤家路窄!唐千鹤第一反应。
……人赃并获。垂眼看着脚边挨挨挤挤的枪械,黑发少女眼角微抽。
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唐千鹤并没发现北归脸上奇异的笑意。他注视前方高矮白黄各不同的一群人,波点帽下的双眼里闪烁的神色暧昧不清,比兴奋内敛,比怀念深沉,暗色的火焰动。
他听到女生在他耳边小小声地,仿佛怕被谁听到似的:“北归,快转弯!”
转弯?那不是少了许多乐趣?
他也偏过头,轻声问了句废话:“你得罪他们了?”
少女苦着脸点头。“所以快转弯……他们快发现我们了!”
话音未落,一百米外,身着黑色风衣的黑发青年忽然转过脸来——
机场上的轿车不止他们这辆,然而那道视线,却无视中间来往的车辆,直直射过来……
“我觉得,他们已经发现了。”北归小声说,面上的担忧掩去眼里的笑意,“怎么办,要跑吗?”
唐千鹤的纠结都快从毛孔里冒出来了,一脸沉痛:“我们跑不过……看到那个小个子了吗?当时我好好地开车,结果他用一粒石头磕碎了我整只后视镜,从几百米之外,当时我的车才开40迈,车的动能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啊。”
她摸摸脸颊上的创可贴,心有余悸:“那些碎玻璃再往右一点我就彻底破相了。”
北归眨了眨眼,左脚向下一踩,保时捷停下来。
“这么说是他们单方面恐吓了你?”他伸手解开她的安全扣,“那你为什么看起来有点……唔,心虚?”
唐千鹤干笑两声。“……因为,这些枪都是他们的……”
哦,这个我早就猜到了。望着脸上惶恐地写着“怎么办怎么办人赃并获我会被弄死吗”的少女,北归有些好笑。
就是因为在酒店大厅里看到你和他们在一起,才会起了戏弄你的心思呢。
正准备说些让眼前的人更纠结的话,衣袋中的手机却忽然震动,北归眼底微微一动,掏出手机,打开短信收件箱。
“你的手机还能收到短信?”唐千鹤发现他的动作,惊喜地问了一句。
“不是,闹钟响了。”他神情自若地扯谎,然后在对方失望的目光里,飞速回复了三个字,发送。
【信息发送成功】
北归将手机丢回衣袋,看了唐千鹤一眼。
偶尔装装废材还挺有趣的,不过游戏就到此为止吧。
强盗们已经近在眼前。
这是一个露天广场(起飞场),远离候机大厅,少有人至,外围又有钢化玻璃或钢栅栏镇守,可以说是整个机场里最安全的地方,因此有不少幸存者聚集于此。
怎么说呢,这样大规模的人群无序聚集,就像将血肉铺陈在烈日下吸引苍蝇一样,□□裸地挑衅游荡者的食欲。
唐千鹤打开车门,耳膜直面外界空气的一瞬,似乎触到细细的嘶吼。
她没有多想,心神凝聚在三米之外。
和以往一样,他永远是那群不良分子里最招人目光的一个。体格修长,肩线流畅,对亚洲人来说白皙得过分的肤色,炎日下仿佛泛着幽蓝的黑发,幽深得仿佛能吸入一切的瞳仁。
大学里闲来无事,有那么一阵,唐千鹤以摘抄美文为乐,彼时口中默诵,字字誊写,不可谓不专注,然而直至一本厚厚的a8本满载,背下的雅句也不过寥寥数句。
不过,总有一些时刻,替她佐证终究没在图书馆里虚度半个仲夏。
比如现在,凝视那双眼睛,《金锁记》里的一段话蓦地从记忆深处徐徐浮起——
【他把那交叉着的十指往下移了一移,两只拇指按在嘴唇上,两只食指缓缓抚摸着鼻梁,露出一双水汪汪的眼睛来。那眼睛却是水仙花缸底的黑石子,上面汪着水,下面冷冷的没有表情。】
她还记得那时是夏季,中央空调的冷气宛如自深海涌上来的寒流,她抄完停笔,摸着胳膊,自言自语:“不是好男人呀,笨蛋。”
笨蛋。
唐千鹤慢慢合上车门,挺直了脊梁。
她与他相视而立,对方彬彬有礼,道一句:“唐小姐,又见面了。”
唐千鹤扯起唇角:“好巧。你们也来搭飞机?”
本杰明忽然叫了一声,隔着玻璃望着保时捷里满满的“赃物”,声音满是对幼猫敢从猎豹爪下挠走食物的佩服:“喂,真是她把东西搬走了。——哇,那个是我最喜欢的!竟然丢在那种地方!好浪费……”
无人响应。
本杰明后知后觉地发现,除了站在唐千鹤身前的首领,其他人的视线都集中在……
从刚开始就很安静的东方少年身上。
瞅瞅笑容灿烂却让人没来由不舒服的陌生少年,再瞄瞄面色各异的同伴,本杰明伸出一根食指在两方之间来回晃动,大胆揣测小心求证:“熟人?”
大武第一个秀他的大嗓门,对着黄发少年瞪圆了眼:“!你小子原来还活着?”
听这口气,不似仇家,倒像旧友。本杰明心里嘀咕,可另外两人的表情怎么这么古怪呢?
注意到这边的诡异气氛的不止本一个,从微妙心绪中回过神的唐千鹤也望过来。
北归的神情……很难描述。
他还在笑,周身气质却与之前截然不同。恍如他身上有一层什么明亮的东西,在她刚刚与黑发青年对峙的时候悄然剥落,露出底下真实的暗影斑驳。
刚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