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小道姑也是会生气的。
陆小凤本来是很高兴的。
八月十五的时候,他没有吃到月饼,但是却参加了朋友的及笄宴。不仅仅是及笄,而且还是定下婚约。订婚的两个人都是他的朋友,这种提前喝喜酒的感觉,让陆小凤觉得很是新鲜,也很是欢喜。
可是当君瑄的及笄宴结束之后,当他听见了江湖中的传闻了之后,陆小凤真是觉得自己整个人都不太好了。凌云观中无人提及,等陆小凤下了山之后,方才听到了那句传遍了江湖的“月圆之夜,紫禁之巅。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之前金九龄说叶孤城约战西门吹雪的时候,陆小凤只当他是为了诓自己离开。而叶孤城又刚有了未婚之妻,陆小凤是无论如何也不相信他会做出这样的决定的。可是,事实如此,陆小凤连劝慰自己不相信的理由都没有了。
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叶孤城亦然。这两人都是绝世的剑客,若是相逢,又岂能两全?特别是陆小凤真正见识过叶孤城的剑之后,他已经确定,这两个人若是交手,西门吹雪的胜算不足三成。
而西门吹雪若是败了,便是死。
陆小凤又怎么忍心看着自己的朋友去送死?然而他无法阻止这一战。正因为西门吹雪是他的朋友,所以他更不能阻止。
八月十五一过,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不见了踪影。陆小凤没有办法,只得决定先到盛京——终归九月十五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会出现在太和殿上的。
他抵达盛京的时候,已经是八月的末尾。
他的心头积压了许多事,可是就是心中有太多的事情,他总是要吃饭的。离开京城许久,陆小凤却仿若从未离开过一般。他驾轻就熟的找到了一处豆汁摊子上,要了三大碗热气腾腾的豆汁,又叫了一盘夹了猪头肉的火烧。
日头还没有升起,八月的盛京总有一种灰蒙蒙的色调。透过熬煮着豆汁的大锅上冒出的水汽,陆小凤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身影。
那是个看起来面目有些狠戾的中年人,他奔过来的时候,陆小凤敏锐的闻到了他身上浓重的麝香与酒气。
高大魁梧,干练残酷,这样的中年人整个盛京本也不多,而陆小凤恰好认识一个——李燕北,这个男人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是京城中最有权势的几个人其中之一,而如今,经过十多年的吞并蚕食,他几乎将半个盛京掌握在手中。
李燕北是陆小凤的朋友,他们也有很多年未见了。
陆小凤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火烧,滚烫咸鲜的肉汁浸润了无味的火烧,油脂的香甜让人觉得格外满足。陆小凤三口两口的将手中的火烧吃了大半个,这才低声嘟囔道:“哎呀哎呀,我陆小凤的朋友那样多,为什么我遇见他们的时候,他们总有着这样那样的麻烦?”
虽然是嘟囔,但是李燕北已经将他的话听得真切。
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李燕北剧烈的喘息着,口中呵出一片白雾。他已经习惯每天清晨都在自己的地盘里疾步快走,但是显然,今天他不是在快走,而更像是……逃跑。
让李燕北在自己的地盘上逃跑,这简直是九五之尊才能够做到的事情。可是偏偏却有人做到了,不仅做到了,而且已经持续了有段时间了。
不过今天,李燕北遇见了陆小凤,所以他已经不必逃了。
他坐到了陆小凤旁边,也要了一碗豆汁,一饮而尽。李燕北并非生在盛京,但是他在盛京生活了快三十年,对京城中的所有事物都已经习惯了。唯有这豆汁,是他始终都无法适应的玩意。这一次他能一饮而尽,可见是渴极了。
“哎,李兄啊,你这是欠了哪个娘们的过夜费,让人追了两条街?”陆小凤目瞪口呆的看着李燕北大口灌着豆汁,连自己手中的猪头肉火烧有忘了。
李燕北已经喝了一大碗豆汁,毫无形象的用袖子抹了抹嘴,他冷笑道:“两条街?我被一小娘们儿追了整整二十条街!连着小半个月,天天如此!”
陆小凤更惊讶了,他下意识的问道:“那你不会改了你这早上遛弯儿的毛病?”不出门,总不至于再被人追着跑了吧?
李燕北的脸上终于浮现出了无计可施的窘迫,他喘了喘,苦笑道:“我若是不出来,他们那伙人便要掀我卧房的屋顶,不瞒你说,我的十二所别馆已经没有一所屋顶完好的了。”
李燕北没有说的是,若是他被掀开了屋顶还不出来,那他们就要从屋顶往屋里倒粪水。与其被那样恶心,还不如出来跑两圈呢。
闻言陆小凤却来了兴致,他摸了摸自己的两撇小胡子,饶有兴趣的问道:“那她追你就跑?”
“不跑怎么办?等着被她刺个透心凉么?”
话音未落,李燕北就如同被烫了屁股一样一跃而起,使了一个鹞子翻身,有些狼狈的往后退了三五步。还未等他站定,他只觉一股寒凉顺着脊背爬起,一点寒芒就这样直直向他刺来。
李燕北并不担心那一点寒芒会要了自己的性命,所以他只是直直往前跑去,却没有费心闪躲。这样的寒芒已经如影随形的追在他身后小半个月了,最初的时候,他还以为是自己的死对头派来暗杀他的。可是日子长了,他也琢磨出了一点味儿来——对方并不想杀他,只是想看他变得狼狈,他每天早上被追逐的长度是和他的狼狈程度是成反比的。
在江湖之中,杀人不过头点地,这样耍弄人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