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轰死野狗佣兵头领,萧红军立即朝前狠狠冲了一步,抱住对方失去脑袋,只剩下肩膀顶着小半截脖子的身躯,将其当成自己最好的人肉盾牌。
“嗤嗤嗤……”
从佣兵首领脖子里喷出的鲜血发出嗤嗤的声音,不断的朝萧红军的身上扑来,短短的时间将其赤着的上半身染成红色,粘稠无比,滚烫无比。
可鲜血刺激不仅没有让萧红军感到任何不适,反而彻彻底底找回了当年的感觉。滚烫的敌人之血就像是烈火,顷刻间点燃他沉寂多年未得释放的滚滚烈油。
“轰!”
萧红军清晰的感受到一团火焰从胸口爆发,继而窜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尽情的燃烧,尽情的释放。那种感觉就像当年一个人跟越南一群特工死掐一样,不断的前进,不断的需要用杀戮来填充自己的力量。
“轰!”
萧红军单手端着霰弹枪,照着前面的佣兵又是一枪过去。
近距离下,霰弹枪的子弹硬生生把佣兵轰成了马蜂窝。不仅轰杀了一个,而且轰伤了好几个。
他用的是霰弹枪,并且是近距离之下威力最为强悍的霰弹枪。但凡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枪根本就是近战之王。它的每一颗弹头都蕴含着数十颗弹丸,以意大利的spas霰弹枪为例,在距枪口40米处,其精度可以保证一平米内散布48颗弹子,而此时弹子的存速仍有300米每秒。可见其威力之大。
简单来说,霰弹枪最大的杀伤力就是在近距离之下通过无数弹丸分布射伤达到作战需求。
“轰!”
“轰!”
“轰!”
“……”
萧红军单手持枪,不断的轰杀面前的雇佣兵。在如此短暂的距离之下,他根本不需要瞄准。只需要不断扣动扳机,就可以达到杀伤需求。
“哒哒哒……”
“砰!砰!……”
“噗!噗!噗!……”
佣兵立刻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向他进行射击。可惜所有的弹头完全落在成为萧红军盾牌的尸体之上,发出弹头入肉的噗噗声。
“轰!”
最后一刻子弹射出去,密集的弹丸进入空气之后呈现散布状,劈头盖脸的射向野狗佣兵。
与此同时,萧红军松手扔掉霰弹枪,猛地将身前的尸体朝前面扔去,双手闪电一般掏出手枪。双手双枪,站在原地举枪速射。
“啪啪啪……”
密集的射击声再度响起,侥幸未被霰弹枪击伤的佣兵顷刻间被精准的双枪速射击中,惨嚎着躺倒在地上。
所有人都被挑翻了,萧红军深深吸了一口充满血腥的空气,一步一步朝躺倒在地上的佣兵尸体走去。
“呃……杂碎!!!……”
还有活的,受了重伤侥幸活下来的。
萧红军走到其面前,举起手枪对准他的脑袋,扣动扳机。
“啪!”
“噗!”
鲜血迸溅,活人变成死人。
“呼……”杀完最后一个佣兵,萧红军长长吐出一口浊气,重重坐在地上捡起自己的霰弹枪。
他的胸口起伏很急促,证明他所耗费的力量很大。
“老了,终究是老了。”萧红军一边填装霰弹枪子弹,一边自语道:“如果是从前,根本不需要拔手枪,也不需要弄一个死人挡在前面,呵呵呵……”
是啊,老了,确实老了。哪怕他一口气干掉了十几个雇佣兵,也无法阻挡自己的老去。他很怀念自己年强时的样子,那个时候别说这样十几个雇佣兵了,就算再来一百个,他照样能杀的一干二净。
血腥的一幕发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没有任何人前来维持秩序,也没有任何人敢上来过问一句。就算是那些雇佣兵看到这里发生的事,也会选择绕路而行。
毕竟是惹麻烦的事,佣兵与佣兵的死人恩怨无处不在,只要不是自己的事,所有人都会选择避开与无视。
抓装完子弹,萧红军慢慢的站起来,随便扯掉一名佣兵身上的衣服擦擦满是鲜血的胸膛,扛着枪继续朝前走。
东非大草原,都宝宝在东非大草原之上。
可走着走着,萧红军的速度变慢了,眼睛开始半眯起来,死死盯着朝自己走来的两个人。
一个是瘸子,走起路来很平稳。之所以对方是瘸子,那是因为萧红军能一眼看出对方装着假肢,完全依靠假肢在前行。
跟瘸子并肩走在一起的是一个满脸儒雅气息,却随时随地透着一抹高手风范的人。
两个人都上了年纪,几乎都要到了萧红军这个岁数。
萧红军慢慢的朝前走,一直走到两个人的面前,笔挺的站在那里盯着两个人看。
“我是史郡王,他是岳子龙。”装着假肢的瘸子冲萧红军笑道。
来的正是史郡王与岳子龙,萧援朝死了,邢峥嵘死了,他们怎么可能不来到非洲?
“我知道你们。”萧红军点点头道:“小五的老板,小五的师傅。”
萧红军知道这两个人,并且非常清楚两个人为自己儿子做出的一切。虽然从未谋面,但是他很感谢,只是这种场合之下,或者他们这种人的思维之下,根本不需要说任何感谢的话。
“萧老哥,独行侠的滋味怎么样?”岳子龙微笑着对萧红军说道:“要不我们老哥俩跟着你?然后咱们老哥仨一起有个照应?”
萧红军的目光在两个人脸上扫了一番,突然冒出一句话:“能喝酒不?”
“哈哈哈哈……”史郡王大笑,冲萧红军道:“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