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成年人进屋的时候,双胞胎已经站在靠近房门的地方迎接了。

曹操和阿生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丁小舅给抱了个满怀。阿生都可以闻到中年大叔衣襟上的汗味。“你们命苦,还在吃奶的年纪就没了母亲。舅家远在豫州,照顾不到雒阳……不若你们随我回去吧……”

越说越不像话。

曹嵩和曹昆此起彼伏地咳嗽了半天,终于让丁小舅回过神来。他讪讪地放开两个奶娃娃。人家的父亲叔父都在,不可能跟他回老家的,若真让他们在丁家长大,对将来曹操继承家业也是不利的。

情绪稳定下来后,双方见了礼。

丁小舅名叫丁宜,他是小儿子,留在老家守业。上头还有个出仕的哥哥叫丁宫,是如今的交州刺史。交州,就是后世的两广、海南、云南以及缅甸的部分地区,在东汉年间大部分都是蛮荒之地。在大众看来交州刺史在诸刺史中算是吊车尾,但阿生的心头却是一片火热。越是南方越是物种丰富,光是水稻一年三熟这一条,对于战乱缺粮的北方来说就无比重要。而且,交州漫长的海岸线上分布着无数良港,一旦造船业这条分支被点亮了,丰富的物产就可以通过海运源源不断地北上。

趁着丁大舅还在交州任上,赶紧去南方圈地啊!

阿生的思路又飘远了,跪坐在席上发呆,连曹昆的介绍都没有仔细听。他似乎是曹腾哥哥家的孩子,曹嵩的堂哥,扮演的角色跟丁宜类似——不当官,留在老家守业。

“如意、如意?”

阿生从走神中被人叫醒:“啊?”

丁小舅眼泪掉得跟珠串似的:“怎么一副呆傻的模样?听说你母亲故去的时候你就守在旁边,难不成是被吓到了?”

阿生对这个泪腺发达的男子感到无语:“小舅放心,我不曾变傻。”

曹三岁大约也是同样的心情:“小舅放心,阿生和以前一样聪明。”

丁小舅被两个孩子噎了一下,也不见恼,面不改色地打哈哈:“啊,哈哈,啊,呵呵,你们吃的什么?也给我来一份,赶了许久的路,饿了饿了。”

这是哪里来的逗比?!

颜文在屋里服侍,安静得跟个机器人一样,然而效率极其高。五分钟后,屋子里就添了三张桌案。

“啪叽!啪叽!啪叽!”齐齐的三声筷子掉落的声音。

“这……这个是?”曹嵩声音都是抖的。

“蝗虫啊。”曹操说,面不改色地将一只虫子丢进嘴里。

阿生不说话,用行动支持哥哥,也将一只虫子丢进嘴里。

“快吐出来!”曹嵩也顾不上菜里有没有油,是荤油还是素油了,“这种东西怎么能吃?!这是天灾之虫,也不怕遭上天忌讳。”

“哈!忌讳!”曹操将嘴里的蝗虫咬得咯吱咯吱响,关于吃蝗虫一事他早就和妹妹商量好了说辞,“母亲因此而亡,非油烹而食,难消我心头之恨。上天若因此降罚于我,难道是要否认我的孝心吗?”

曹嵩沉默了,他用筷子夹起一只油炸蝗虫,挣扎了半天还是没能下口。终于,他将筷子一扔,叹息道:“我儿性情坚毅,远胜于我啊。”

曹昆也没吃,连连感慨双胞胎孝心可嘉。

只有丁宜,一口一只蝗虫嚼得飞快,囫囵吞枣仿佛猪八戒吃人参果。“小童吃得,我怎么就吃不得?”吃到一半他就捶桌痛哭,“可恨此虫,害我小妹。”哭完了吃,吃完了继续哭。最后,他将曹嵩和曹昆的份也一并端过来吃了个干净,三个盘子里连个蝗虫腿都没剩下。

阿生和曹操:……他不会是发现蝗虫好吃了吧?

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脱线的丁小舅也是个人才。

相比之下,曹昆就显得无趣多了。就阿生观测到的部分来说,他像个典型的出现在红色电影中的封建大家长,至少,是个重男轻女的大家长。在他们说话的半个小时内,曹昆三次试图让乳母把她抱出去,还是小哥哥曹操摆出一副“你赶妹妹走我就要闹了”的架势,他才勉为其难让阿生旁听大人们的餐后对话。

呸呸呸,虽然知道曹昆指挥不动自家的下人,但他的姿态依旧让阿生感觉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她第一次庆幸自己能够投胎成曹嵩的孩子。凡事都是要比较的,跟曹昆比起来,曹嵩简直是个非常开明也非常疼爱她的好爹了。

“既然丁氏会葬已闭,那明日便启程吧。她是横死的——即便是丁二郎在这里我也要说——横死者怨气重,不宜大办丧事。”曹昆的话还没说完,丁小舅脸色已经不好看了。

曹嵩连忙开口:“父亲也是这个意思。天气炎热,还是早日入土为安的好。”

盛夏停尸一个多月,尸身都烂了。如果不是曹家财大气粗,香料、双层棺椁、冰块、草木灰石灰泥一起上,放普通人家试试?不提有机物分解滋生的毒气和细菌,光臭味就能让人退避三舍。

阿生每天令人用酒和醋熏洗灵堂。虽然棺材厚实密封性好,还没有明显的异味飘出来,但作为一个对尸体腐败进程了如指掌的医生,她怎么能够放心?

尸体会烂的道理丁宜也懂。他拿袖口擦擦红肿的眼眶,算是默认了曹家的决定。“既然明日就要动身,那有些话现在就得讲了。”

曹嵩点头:“泰安请讲。”

“巨高可有续弦的人选?”

曹嵩陷入了沉默,被亡妻的哥哥问到再婚问题,怎么答都是错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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