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处的乡村虽然宁静,可无论是阮弗还是玉无玦,都不是具有隐士情怀的人,自那一夜无端发烧发热之后,后边,玉无玦倒是真的渐渐好了,沈老爹虽然没有任何名气,但是阮弗却不得不说,在医术用药上,沈老爹绝对是阮弗与玉无玦见过的许多大夫中排在前列的了,就连玉无玦几个月前受的伤,也被调理得差不多了。
几日之后,告别了这对淳朴的夫妇,阮弗与玉无玦最终还是踏上了那条秘密的商道,虽然有过了心里建设,但是真的走在这条道上的时候,阮弗还是感觉到了有些吃力,不过,虽然没有习武,却也懂得用巧劲,加上这么多年,足迹可谓遍布天下,自然与一般的闺阁女子不一样,这条崎岖的商道,也并没有真的难到她,越往北走,崎岖之象便也渐渐减轻了,中途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日将近日落时分,阮弗与玉无玦终于走出了萧玉山的支脉,越过大山,便直接进入了草原的地界之中,大山之外,已经有人为他们准备好了两匹马匹和所需的衣物。
彼时已经是日落西山的时候,四周茫茫一片,是山原与草原过度的地方,两人自然不能在此处停留,只能骑马往草原上去,但是,草原之人逐水草而居,真正想要在这广袤无垠甚至一不小心就可能迷路的草原上找到汪古部落的所在,倘若是没有真正熟悉草原或者熟悉在草原上寻找草原人的人,的确是很困难。
与玉无玦简单商量了一番,两人决定先往草原而去,此时正是六月时节,这等时节正是草原上水草丰美的时候,要寻找部落,这个特征,就是一个很有用的线索。
当即做好了决定便也不在多说,两人齐齐翻身上马,只是,阮弗才刚刚在马背上坐好,便见玉无玦那边马鞍的袋子之中,窜出了一团柔软的雪白,直扑阮弗而来。
阮弗小小惊讶了一阵,一把抱住自己怀中而来的小东西,笑道,“胖胖,怎么在这里?”
玉无玦眯眼看了一眼蹿往阮弗怀中的小东西,道,“大概是趁人收拾的时候,偷偷跑进来的。”
胖胖听到主人略带危险的话,不由得偷偷看了一眼玉无玦,却往阮弗的怀中,缩了缩,阮弗觉得好笑,“看起来胖胖很怕王爷。”
玉无玦轻哼了一声,不置可否,怀中的胖胖只蹭了蹭阮弗,无辜的眼睛眨呀眨,一脸的认同。
阮弗又是欢快地笑了一声,玉无玦伸手,一把抓起胖胖的耳朵,将这忘恩负义的小东西从阮弗的怀中拎了出来,立即惹来胖胖委屈的呜叫。
“嗯?”玉无玦眯眼,原本还前爪扑腾的小东西,即刻焉了下来。
阮弗眼唇轻笑了一声,“这百年的灵狐,果然是通人性的,竟然如此臣服王爷,看来王爷很有……诀窍。”
玉无玦淡淡看了一眼阮弗,“胖胖,似乎也很喜欢阮大小姐。”
阮弗一愣,抿唇不语。
玉无玦继续道,“这灵狐原本是一对的,据说一对灵狐,即便不在一处,也是心灵相通,”
“是么,还有这等奇事,我倒是没有听闻过。”阮弗扯唇道。
原本对话应当是在这个时候就已经结束了,毕竟马蹄已经前行,不过玉无玦却突然状似无意地道,“另一只灵狐,多年前,被南华一女子捡了回去,可惜了。”
阮弗呼吸一滞,不明白玉无玦是怀疑了什么,还是真的只是这么一个感叹而已,只道,“的确是可惜了,原本应当是一对的。”
“是啊……原本应该是一对的,可惜,它已经葬身在火海之中。”玉无玦声音平淡,似乎没有任何情绪,就如同这草原之上,最后的落日一般,再也不带温度。
阮弗却是心中一紧。
因为她知道,南华前皇后孟氏,十五岁时得一只灵狐,尤喜之,养在深宫为伴,最后却跟随孟氏一起葬身火海。
灵狐认人,从来都是有自己的喜好,就像胖胖喜欢玉无玦,其中只怕也是玉无玦对了它的胃口,那么,胖胖自打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表现出来的亲昵,或许,也因为那一只,早已葬身火海的灵狐带来的默契吧。
两人话到这儿,也不在多说了,阮弗表面依旧沉静,胖胖被玉无玦教训了之后,也不在往阮弗的怀中窜过来了,两匹马,在落日的余晖之中,在草原之上奔跑,往他们的目的地而去了。
在草原上休息了一夜之后,第二日,天光大亮,两人便继续出发了,汪古部落在草原的西部,与安夏较为接近,两人目前还是沿着河流往西部而去的,草原上一片广袤,高低不齐的青草,起伏不定的坡地,蓝天白云,澄澈的湖水,让阮弗与玉无玦心中都升起了一抹快意,昨夜找到地方休息的时候,草原上已经是夜幕了,自然来不及欣赏,今日这一趟行走,举目四望,四周皆是无垠。
今日,阮弗换上了一身鹅黄色,颜色明丽的草原女子的装扮,三千柔丝,也编成了草原女子时兴的编发,可她到底是中原女子,如此打扮,倒是比平日里的清绝,多了一些少女的明艳之感,便是玉无玦,虽然发饰未变,却也换上了一身苍蓝色的草原男子惯用穿的外袍,两人看起来容貌虽然不是草原人,但却也不会显得太过突兀。
虽然阮弗很想以男装出现,只是,奈何身高不足,而草原男子一般长得比较牛高马大,她的男子装扮,实在是没有办法胜任,不过这些并不是不能解决的问题,。
策马跑了一段路之后,阮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