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老话叫作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虽说我现在并不知道切诺夫斯基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是,凭直觉告诉我,这个鸿门宴绝非什么好事……
俄罗斯人是个好战又好酒的民族,几乎男女老少都嗜酒如命。但是,俄罗斯人的酒仪不错,一般都习惯一个人喝闷酒,不需要人陪,只是偶尔与来人碰两杯以示欢迎或接纳之意而已。
俄罗斯人一般喜欢喝俄产的伏特加白酒或法国的威士忌之类的洋酒,一天三顿不缺。
夸张一点地说俄罗斯人从早喝到晚也不为过,好像在俄罗斯那里就是生活在一个醉生梦死的国度。
所以,但凡是俄罗斯人几乎无一例外的特别好酒,而且喜欢喝高度的白酒,比如伏特加。
伏特加是以谷物或马铃薯为原料,经过蒸馏制成的一种纯净的高浓度的烈酒,是俄罗斯男人们的最爱。
据相关资料统计,俄罗斯人每人每年平均要喝掉大约六十多瓶伏特加酒,俄罗斯男人更是近似疯狂地爱着伏特加酒,把伏特加酒看成是自己的“第一妻子”。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几乎随时随地都能看到一群群酒气冲天的俄罗斯人,手中握着伏特加酒瓶在大街上、公园里摇摇晃晃昏天黑地地喝酒……
“勇敢的唐,来,咱们干了它!”切诺夫斯基礼貌地先给我斟了满满一杯伏特加,然后给自己斟上,左手高高地举起酒杯轻轻地给我碰杯,示意我清杯喝净。
“好的,老切,来……一起干!”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一仰脖子,汩汩地一饮而尽。
男人之间的攻击与挑衅,有时候并不需要充斥武力而发生头破血流的肢体冲突,俄罗斯人骨子眼里有一股强势硬朗的血性,习惯于用强硬的态度威风凛凛地解决事情的争端。
伏特加本身就是一种“杀伤力”极强的高浓度白酒,常人饮用它,无异于饮鸩止渴。没有超常的勇气和实力(酒量)去不自量力地触碰它,等同于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曾经有人说过,酒场如同战场,在某种特殊的场合,打酒仗,意味着是一场生死存亡的角逐。
我想起小时候,吃罢年夜饭,村里的一群小伙伴聚集在一起放零散的鞭炮。谁要是不怕炸着了手,敢于引爆那枚威力强大震耳欲聋号称“冲天炮”又叫作“打雷炮”的大鞭炮。即使炸伤了自己,小伙伴也会欢呼雀跃地推举他当之无愧地做孩子王,坐上“统帅”的第一把交椅,成为真正的“领袖”。
因为在男人的世界里,有时候大家都认为勇敢就代表英雄,代表强权。怯弱就是胆小鬼,必定为人所不齿。
面对切诺夫斯基的“挑战”,我不管他此时此刻出于什么动机,作为一个客居异国的中国退伍军人;不管后果多么严重多么危险,即便是赴汤蹈火,无论如何我都要“舍生忘死”地迎头而上,捍卫国家和中国男人的尊严。
“唐,我……我,我非常非常非常喜欢陈晓芹……”
“就……就……”
“就……就像她,非常非常喜欢你一样……”
唉!这是什么混账逻辑呀!
“你,你知道吗?唐?”切诺夫斯基的酒量显然不是我的对手,酒过三巡,这个战斗民族的年轻人已经风头殆尽“缴械投降”了,他喝得酩酊大醉地一头趴着桌子上,哼哼唧唧语无伦次地说着,丑态百出……
我虽说大脑还是比较清晰的,可是,这毕竟是六十多度高浓度的烈酒入肚啊!不一会,我也隐隐觉得有些醉意朦胧,飘飘欲仙的感觉。
酒后吐真言,我现在总算终于弄明白了为什么切诺夫斯基大半夜的要带我来这里酗酒了。
看着这个可笑可怜的异国“情敌”,我不禁觉得这件事从头至尾是多么的荒唐。天赐良机,我刚刚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接触陈晓芹的良机,计划总是没有变化快,突然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稀里糊涂地来了这么一个张狂的洋搅屎棍。着实让人始料不及,大倒胃口。
“明天是我的生日,国栋你多准备几个菜,小芹还有我表哥他们要过来给我过生日呢!”
“哦!,小琳你表哥也来俄罗斯了,咋没听你吱声呢?”
“来很长一段时间了,来卖参,还有经由俄罗斯走私一些奢侈品捎带回国卖个大价钱呢!”
“表哥保密工作做的严严实实,早就嘱咐我口风要紧,千万不要走漏风声哦!”
“意思是连你男人我都要保密,这个该死的表哥!”陈晓琳的男朋友曹国栋,不,现在应该说是他的男人,他的老公(毕竟他们现在已经私奔同居了,成了事实婚姻,是名副其实的夫妻关系了)正弯腰擦着皮鞋,闻听此言气不知道打从哪出,显然有点不高兴了。
曹国栋心里明白,就是因为自己出身贫寒,家里面一贫如洗,所以她和陈晓琳的恋爱关系从一开始就遭到金锁子还有他的爸妈包括陈晓芹等,几乎陈家所有的亲戚朋友的一致坚决的反对。造成自己至今远走他乡,流离失所,说实话,曹国栋从骨子眼里恨透了陈家这些趋炎附势欺穷媚富的无耻的势利之徒。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一切因为钱,又让他和陈晓琳半死不活的婚姻关系有了根本的转机。
说来话长,金锁子当年白手起家创业之初,手头极为紧张。对于动辄成百上千万的流动资金来说,尽管他搜罗各种渠道包括银行贷款社会上的高利贷,仍然朝不保夕,常常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