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大叔说让他帮忙带东西去那个世界,普罗米一愣。他的脑子迅速地反应了一下,莫非大叔已经看出来他是穿梭者来了?
应该不太可能,这段时间,普罗米既没有带盐过来,也没有做其他比较特殊的事情。大叔第一次见到普罗米的时候,也只是好像闻到了盐,并没有实际见到。所以,他很可能是在诓一下自己的。
普罗米笑了笑,装作完全不知情的样子说到:“大叔,我不太明白你说什么啊。你要是说带去三十五街或是什么其他的地方,我都可以帮忙的。你说什么那个世界,我就不太懂了。”
大叔又走近一步,挨着普罗米,低声地对他说到:“你把这些黄金纽扣带回家,晚上睡觉的时候拿着,这样就可以了。到时候,我再去找你要。”
普罗米摇了摇头,说到:“我不明白,这么做有什么意思啊。这些黄金纽扣,在我们咩城市随便什么超市都有卖的,也不算什么值钱的东西。你给我拿着,我第二天也不一定记得会还给你啊。”
听到普罗米这么说,大叔不相信似的看着他,又问:“这些黄金纽扣不值钱吗?”
普罗米说:“我没记错的话,这些黄金纽扣也就十几块钱一盒子吧。”
大叔点了点头说到:“没错,促销的话还会更便宜。”
接着,他又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到:“唉,可惜啊。年轻的时候没有珍惜,现在老了,越来越不中用了。我原本以为,新一代的年轻人已经长成了。没想到……”
大叔在感叹,普罗米在旁边只是静静地听着,不敢随意的插话问他,担心泄露什么东西。大叔又转头问到:“我记得你不是在医院做医生的吗?怎么现在又来打篮球了?”
普罗米点了点头说到:“是啊。不过也只是兼职打篮球,医生也还在做的。”
“哦,没想到你的身体素质变得这么好了。那我可能认错人了。”大叔说着,又继续往前走了,没有再和普罗米说什么。
回来的路上,普罗米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这件事情。
他仔细地回忆了一下,才想起来,在有盐世界,王经理过来找他的那天,他送王经理到酒店外面的时候,有个清洁工一直在盯着自己,也是有着一撮八字胡。
那个清洁工当时戴着帽子,罗思修也没有留意。现在看来,那个清洁工很可能就是这个大叔。
普罗米又想,穿梭的人,在两个世界有着几乎相同的外貌,又有着一贯的记忆。而那个大叔,很早之前就见过自己,所以对自己是有印象的。那天在酒店见过自己之后,他可能就怀疑自己是穿梭者了。
但既然他自己也是穿梭者,为什么不自己带黄金纽扣过去,反而还要找普罗米来帮忙呢?
这说明,这个大叔有穿梭能力,或者至少以前有穿梭能力,但现在已经不能带东西来回穿梭了。可见,明穿梭的能力也是会退化的。所以汤总才会问他,要多长时间才能拿到那些黄金纽扣的。
不过,在两个世界面貌相同的人,也不一定是穿梭者。所以,罗思修在有盐世界,遇到了和无病世界跟他要粉色补剂的女孩长相几乎一模一样的飞洲公主。但那个公主显然是不认识罗思修的。
这样看来,那个大叔在两个世界都见到了普罗米,但是普罗米矢口否认,他就没有办法确认普罗米到底是不是穿梭者了。
至于,那个大叔又说,什么他以为新一代的年轻人已经长成了,这个就不太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本来,按照普罗米的性格,他是很愿意与人为善的。但是在这个异世界,有太多他不能理解或无从知晓的规则了。普罗米不得不处处小心。
况且,对于穿梭这样凭空得来的能力,普罗米也不是特别有把握。所以,无论做什么,普罗米都是很小心谨慎的。特别是看到汤总在这个世界变成了乞丐,又已经失忆,他即使想做什么,也很难帮助到汤总了。
想到那个大叔说的那番话,普罗米也想着,要提前预备。万一自己哪一天不能穿梭了,或者虽然可以穿梭,但失去了携带物资的异能力,那岂不是过得比他们还惨。不过,好在他现在也并不十分依赖穿梭的异能力。
普罗米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地就已经到家了。他又给普罗月打了电话,约她去看演唱会。
“哇,太好了。终于有机会可以去现场看一下别人是怎么样唱歌的了。是谁的演唱会啊,老哥?”普罗月问到。
“听说是一个叫做平克弗洛依德的乐队吧。可能是摇滚风格的。”普罗米说到。
“啊……摇滚音乐啊,好像对我学习声乐帮助也不太大啊,他们唱起来撕心裂肺的,我也学不来。”普罗月说。
“怎么会啊,不同风格的音乐,也是有其借鉴价值的。你说的那种是水喉唱法,一般声乐是用不到的。但他们这支乐队不是那种黑金属风格的。”普罗米说。
“嗯,老哥说的也是。再说了,反正都是免费的,不管什么风格的,我都肯定要去听一下的啦。”普罗月说。
这时候,老妈也听说了。看到普罗米在球队兼职打球,又有一些福利,她也挺开心的。她也跟普罗米说,带普罗月出去见识一下也好。
隔天,普罗米带着普罗米去了球场看演唱会,来看这个乐队的人还挺多的。平克弗洛伊德果然是一支摇滚风格的乐队。他们有一首歌曲叫做《钞票》,歌词很有意思。
钞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