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奥森拼命地挣扎,试图甩开他的手。但广富毕竟是靠力气吃饭的男人,路奥森如同被手铐一样被他铐住,完全失去自由的余地,路奥森怒视着广富厉道。
“我过分,路奥森,是我做得过分么。我告诉你,这个圈子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你这样不识括举是不可能呆下去的。你听我就有安心饭吃。不然,后果你可想而知。”
广富指着自己的鼻子,冷漠的目光如刀一样向路奥森的身上扫去。广富觉得自己真的很贱,贱得如脚底泥一般。想起小学、高中,没有人肯和他做朋友,广富便死缠烂打整天围着路奥森,就这样他们就做了朋友,中间的日子也吵吵闹闹,广富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会带他来砸自己的饭碗。
路奥森也觉得自己这冲动的臭脾气会使自己吃亏,他也知道刚到迷城还不够两天使与对自己有恩的人闹得天翻地覆,别人在背后会说闲话,说他没良心,难相处之类的。其实路奥森从小到大也不想和广富呕气,但每次广富都想破坏他一直坚持的原则,但在路奥森的心底还是把广富当朋友的。
路奥森他听了广富这番话,心情又气又可恨说:“广富你说这话也太不负责了吧,我知道你带我来我是欠了你一个人情,但你总不能这样侮辱人吧。”
广富听了也不断责备自己,都长得人模狗样了还添多了一张吐不出象牙的臭嘴,他不安地说:“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不到你是这种人,一旦受到了宠爱就不顾旁人的生死,自己任意妄为。我知道你这倔脾气总是会伤人,其实你也是无意的。我这个人虽然是爱钱多一点,但也不至于会害你。”
路奥森听了心里觉得挺惭愧的,其实也只不过是一首歌罢了,也用不着劳师动众地与广富扯破脸不认人,毕竟这个场是他带着自己闯进来的,不看僧面也得看佛面。路奥森勉强地笑着说:“好了,别生气了。我出去唱便是了,好朋友干嘛要闹成这样啊!”
广富听了觉得也是,堆积着笑容说:“不吵一下没有激情嘛。”
“廖广富,你笑够了没有。这里是干活的,不是在四楼以上的包房里任由你**。”
分区经理陈枫破门而入,毫不留情地接着骂:“干这点小事也干不了,真是养了个饭桶。路奥森,这里是请你吸引顾客的,不是来砸场的,你现在马上出去再唱十来八首,外面都乱成了一锅粥。去,还不出去。”
“你妈的,我是公关部的经理哪轮到你来管老子了。”广富骂道。
陈枫人如其名,他像狗一样疯颠,以千斤重的狗爪子划过广富的脸。
广富痛不可堪,有一种接近死亡的感觉。他捂着这张灼热的脸,早已撕破的脸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不听使唤地痛着,折磨着自己。那有力鲜艳的指痕像车轮缓缓辗转翻过脸上。
陈枫指着广富骂道:“哼,不仅骂我还要打呢?”
广富也不是刚来那个胆小怕事的广富了,他正准备扬起手狠狠地甩回陈枫一巴,却被陈枫用手抓住了。
陈枫瞟了广富一眼,冷冷地说:“敢打我,也不想想我是什么身份,你不想干了么?”
广富不知所措地放下手,站在了一边。
陈枫,是洪哥的干儿子,说白了是一个认贼作父的小白脸。他恃着洪哥这个名号便到处横行霸道,惹事生非。因而迷城的人都惧他三分,背后帮他取名为“陈疯”,像狗一样乱咬人的意思。
但也有人不怕他的,就在七年前公关部的鸭头冯则高受不了他以父之名到处嚣长,因而便暗地了打了他一顿。则高认为洪哥不会为一个挂名儿子翻脸了,毕竟自己每月为他进帐不少于一百万。谁知则高在次日与女客人缠绵的时候,洪哥破门而入当着女客人的面剪下了他的裆下之物,狠狠地扔向窗户说:“你这么勇,剪断了这里你还有力气打架么。”
从此迷城上下的工作人员对陈枫又厌又怕的,谁也不想和他扯上什么交集。
陈枫对着路奥森说:“你到底去不去。”
“我路奥森不想去的没有人可以逼我,包括你。”
路奥森看见他这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反感地说,他最厌倦别人命令自己去干什么。因为路奥森一看见别人居高临下的命令口吻便会使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路承彦那高傲的态度,路奥森觉得这是比苍蝇叮屎还要恶心的事。
“真的不去么?”
陈枫瞪着他威慑地说。“你是狗么,听不懂人话啊!那好,我最后说一次,我是绝对不会去的。”
路奥森忽然想起广富刚才受委屈的样子,心一下子便来火了。他怒视着陈枫说道。
“路奥森,不要任性了,你还是去吧。”
广富害怕陈枫会对路奥森下毒手,他赶紧劝说着路奥森,希望路奥森能听自己的话,给自己一点薄脸。但路奥森完全没有领会广富的意思,漠视着陈枫说:“合约清楚注明,我,路奥森一天是唱一首的。倘若你连这几只字也听不懂的话,请你回去读幼儿园。”
陈枫气得咬牙切齿的,狠狠地说:“敬酒不喝喝罚酒。”
说完正想扬手打路奥森的脸,但路奥森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机灵地躲过了。路奥森趁他不注意狠狠地替广富还了一巴给他,警告地说:“这是替广富还给你的,我告诉你不要随便在这里乱咬乱吠。”
“你敢打我,你知道我是谁么?”
陈枫捂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