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巷子,血迹早已擦去。几个老人聚在一起,感叹现在孩子打起架来真狠,又说要向街道办反应,增加这条街的巡逻力度。
回家后直接进入书房,习惯性抽出那本《花与城》,作者习城,省作协副主席,不仅文章好,也是著名的文学商人,创办一家出版社,旗下有好几本著名期刊,是成都文艺界核心人物,也是政界要人。
丛诗薇自然不会在意这些,之所以喜欢他,崇敬他,全是凭了书中带灵魂的文字。从高中到大学再到现在,整整十年,初心不变,一颗少女的心从火热赤诚,变作如今深埋在心中,一个人的回忆。
她是北京人,一年前,某本科院校中文系毕业。应家人要求,参加本地教师在编考试,成为一所高中语文老师。
但她诗人的梦,作家的梦一直难断。抵不住内心煎熬,最终下定决心,于二个月前辞掉工作,孤身来到成都。本来想进入习城出版社工作,只可惜他们一直没有招聘,只好等,等下半年,等明年。
为了养活自己,暂时在一家民宿客栈做服务生,除了旅游旺季,比如海棠花季,或者国家法定假期,一般很闲,得以腾出许多时间写作,又可以接触五湖四海形形色色的人,交许多同道朋友,距离省出版城也近,区区两站路而已,走路不需二十分钟。这种日子比起那种朝九晚五的固定生活而言,简直不要好太多。
习城肖像印在书封背面,最新版本已经改成烫金印,五官因此显得凹凸有致,棱角分明,仿佛嘴角浅挂的笑容都鲜活起来,全部烙印入心。
丛诗薇以指腹摩挲,一滴泪落下来,砸出一个晶莹的坑。
她听见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一下子,把所有的感情与思绪暂搁一旁,惊慌代替伤心。头脑里瞬间闪过一些乱七八糟的可怕情形,就怪想象力过于丰富。
自觉身娇体弱,若是坏人,绝对对付不了,只能走为上策。将小贼反锁在屋里,出去后报警抓人。想妥对策,便把鞋脱了,以免打草惊蛇。
她趴在窗子眼上,果真看见一个男人提着帆布箱进来,进入主卧。她身上文人气质太重,永远不会拿着刀和人家拼命,甚至大声说话,自然就不会冒冒失失跑出去,来什么先发制人。想要拍下证据,只是手机坏掉了。这种情况有点糟糕,连第一时间报警或通知家人朋友也不可能,继续留在屋内,实在危险。
蹑手蹑脚,刚走到客厅,听见背后脚步声,呼吸遽然卡在嗓子眼儿上,呆呆站着不动。她是在温室里长大的乖乖女,从未涉身危险,不过心理素质很强,又看了许多杂七杂八的刑侦新闻和小说,认为若是和犯罪嫌疑人照了脸,不仅是破财的事更会招来杀身之祸。所以不敢回头,更不会回头。
尽量语气柔缓,不去惹怒对方,要他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不必客气。对于一个有英雄情结的女孩来讲,的确怂的可以,也很特别,好听一点,叫怂得清新脱俗。她自己觉得这是一种明智之举,至少昨夜勇斗歹徒证明她不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能屈能伸而已。
小贼笑出声了。
丛诗薇认为他现在放松了警惕,想要夺门而出。不料那人料事在先,一个箭步拦在门口,她冲上去,正好扑在他胸口。
她长这么大,没谈过恋爱,也没有和哪个异性这么近距离接触,身体敏感至极,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又和那人视线相触,大吃一惊。
“是你?”
正是昨晚那个少年。皮肤很白,五官完美,几乎挑不出一丝毛病。看上去稍显稚嫩,应该超不过二十,头发细碎,耳钉闪耀,嘴角轻轻挑起一个弧度。一副迷死人不偿命的样子。
丛诗薇怕是过了那个年纪,除了俗气还是俗气,心中吐槽这是一个自以为很帅很酷的校园杀马特。
大概昨天被夜风吹抽脑门子,才会觉得此小混混身上自有一股摄魂风神。
夜色撩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笑嘻嘻开口先说:“你知道吗?你的特长是发呆。”
被揶揄了,脸腾地血红,抽身出来,退后一大步。
“你学倾城之恋中范柳原的口气,不过东施效颦,没有意思。”有点嗔怪。又觉得他不会知道那是什么人,不必多说。
“哦,我若学他,那你是白流苏吗?”她不答他。
如此尴尬地沉默了两分钟,忽然想起这小子是个入室盗贼,警惕心立马提起来。
“你,你到我家做什么?”
“你胆子很小嘛,明明以为你是个女汉子。”
她想到自己好歹算他救命恩人来着,初映象也很不错,勉强放下戒备,问他到底有何贵干。
“我打算住在这里。”一语惊人。丛诗薇吓了一跳,要他赶紧离开,否则报警。
少年满不在乎。
她手机坏了,报不了警,进屋拿了租房合同出来,义正言辞。
“你看看,这屋子不是从房产经纪那里租的,是直接从业主苏文静女士手上整租,文静姐人好,与我关系不错,说这里空置久了,反正没人住,让我搬进来,象征性地每月收一千块钱,期限一年,期间不得转租,怎会让你住进来。”
少年看她解释得蛮认真,脸蛋涨得通红,笑出声,又开玩笑说她善长红脸。丛诗薇气急败坏。
“你是学‘范柳原体’学上瘾了,逗我玩呢。”
声称要下楼打给文静姐。少年拿出手机说:“不必麻烦,我帮你打。”
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