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孙乾给每一个县尉颁布的守城方略也全都相同,大体有两点。
一、守城为上,或者说,只能守城。
任何一个县尉,不管在任何的情况下,都坚决不能开城主动与敌军交战。
若是县尉违反他这个临时太守颁布的军令的话,无论是县长,还是县丞都有权利就地解除该县尉手中的兵权。
原本,孙乾分配给沿长江段的各县县尉战兵就不多,若是有人敢轻易领兵出城的话,那就跟送死没有什么差别。
而孙乾从孟博郡那里临时借调来的侯平,也并没有把他安排沿长江各县,或者舒县之内只给了他一千兵马,让其在舒县以西,寻阳县以北,自己找寻驻扎的地点,一则,在那里防止周瑜军在拿下寻阳县之后,会突然直接向南北,直击庐江郡的腹地,亦或者转向向西,攻击汝南郡沿江地区的属县。
而周瑜军若是在夺取寻阳县之后,按照孙乾的估计继续进军夺取庐江郡的话,侯平就可以伺机在其身后,或者重新夺回寻阳县,或者黏在周瑜军的身后,就那样吊着。
在益州的时候,孙乾就听说过金珏发明的这种新式战法,而曾经作为金珏身边亲卫的金侯,自然也学过,甚至是已经学会了那种新战法的几成功力也说不定,那么,侯平未必就做不到。
更何况,孙乾只给了侯平一千人,即便是全部损失了,不会给庐江郡防御大局造成什么影响。
关键还是要看孙乾自己这一边。
也因此,孙乾将侯平单独分出去,还有另外一层考虑,若是周瑜不按照常理出牌,渡江夺取寻阳县之后,他直接率领主力部队,径直来进攻舒县的话,那么,侯平就变成了真正能够左右庐江郡防御战的胜负的关键。
若是真得出现这种极度恶劣的情况的话,孙乾到时候,会再多分给侯平两千五百名战兵,而他自己手中掌握战兵总人数,会一下子从最初的六千,直接削减到三千五百名战兵。
‘战兵’,却是金珏新发明的名词之一。
这个新名词,是以军队中士兵的能力来进行区分的。
在金珏军中,士兵除了按照使用的武器来划分之外,比如弓兵,步兵或者骑兵之类的,而金珏又新发明了另外一种新的区分方式,大体上,共有四种大的类别。
第一、‘新兵’。
新应募入伍的士兵,不管你能再如何的大,在入伍的第一年也都会被称之为‘新兵’。
金珏军中的士兵,除了会按时得到官府分发的粮饷之外,每个月还会得到一定数量的军饷,军饷是用铜钱计算的,不过,新兵除了粮饷之外,并不会得到军饷,因为,新兵应募的时候,官府会发放给他们的家人一定数量的田地作为军饷。
若不是遇到情况极度紧急的时刻,按照规定,新兵是不能参加任何的战事的,其中也包括守城战。
第二、‘辅兵’。
在金珏军中,入伍时间超过一年,但是,士兵个体的武艺或者相关技术不过关的话,就会被列入到辅兵的范畴,比方说,负责押运粮草的士兵,负责守卫城池的士兵,等等这些,全都被列入到了辅兵的范畴。
辅兵当中,押运粮草的辅兵的粮饷和军饷,相对而言,是最高的,而守城的士兵,却是最低的,这是因为,负责押运粮草的士兵,一旦出了城,在野外的时候,除了要小心敌军可能发动的进攻,还要小心蛇虫鼠蚁、各种各样猛兽的袭击。
在古代,每年死在这些野生动物或者昆虫之吻的人并不是一个小数字,而且,这种伤势往往比士兵在战场上所受到伤势更加难以治愈。
第三,‘战兵’。
‘战兵’,顾名思义,就是主战部队的士兵,只要统兵的将领尽心尽力,除了一些特别蠢笨的士兵之外,经过一年的训练,大部分士兵还都是能够通过都试最终的评测的。
金珏在其治下不但恢复了各郡都尉之职,而且,还顺带着恢复了被东汉开国皇帝光武帝刘秀连同郡都尉一同废除的都试。
东汉时期,武备松弛,除了皇帝昏庸和各州郡县的政务被地方世家或者豪强所把持这两个主要因素之外,再有就是汉光武帝刘秀正式平定天下之后,就立即下令,省却了郡都尉,同时,也废除了都试。
所谓‘都试’,即大试。
在西汉时期,各郡中每年都要举行一次的军事演习。
汉代军事制度中规定,平民之中年满二十三岁的男子﹐要在郡中服役一年,充当材官﹑骑士﹐受射御﹑骑驰﹑战阵等方面的训练﹐都试即是对他们作战能力的一种考核和检验。汉制每年八月或九月举行都试以讲武﹐由郡守主持﹐都尉及各县的令﹑长﹑丞﹑尉也都要参加。
当然,都试演习的内容也会因地而异﹐并不是全都完全相同的。在设楼船的郡﹐演习行船水战﹔北边等郡则以骑兵巡行障塞。
都试时陈设斧钺旗鼓,仪式非常隆重。
汉代军事制度规定,凡应当受试者﹐如不到试所﹐就将被除名。
而且,‘都试’并不只限于郡中﹐在汉昭帝时期,大将军霍光就曾经在京城长安城阅试羽林军﹐这也称为都试。
当然,‘都试’的作用并不全都是好的,也有一定的坏处。
就比如,西汉时期,各地通过都试以加强地方武备﹐但是,因为郡守在军事上权限过大﹐也会给集权制带来不利的因素。
新朝王莽时期,东郡太守翟义﹐利用都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