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珏已经将后世西方首创的那种三权分立制度,很好地在他控制的每个郡和几乎每一个县里推广了开来,以往,每个郡或者每个县里几乎一家独大,郡太守、县长或者县令一言堂的现象已经被遏制了下来。
被赋予了能够与郡太守。县长或者县令分庭抗礼权利的郡都尉、郡丞,县尉或者县丞们,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以往只能作为辅佐官的他们,第一次掌握了实权,自然不会再让人压在自己的头上。
当然,金珏也同样也没有超前太多,像唐朝或者宋朝那样,直接连功曹这样真正的辅佐官一并交由中央政府来直接下达人士任命,依然还是交由郡一级,或者县一级的主官来在地方上征辟。
不过,这一次,在征辟郡一级或者县一级辅佐官的时候,也同样不再是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一家独大,按照辅佐官分工的不同,郡或者县的三主官都有公开征辟或者推举辅佐官人选的权利。
当然,在推举辅佐官的时候,负责掌管民生的辅佐官人选,依然还是以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的态度为主,而军事方面,比如贼掾史等,则归郡都尉或者县尉征辟,依次类推,这就避免了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依靠大量征辟属于他的辅佐官,来达到架空另外两个主官,独掌一郡或者一县权利的目的。
其实,三权分立不仅没有减慢郡一级或者县一级政务的处理速度,搜集上来的情报显示,自从开始执行三权分立制度开始,绝大部分郡县官府在处理政务的时候,其速度反而是大大加快了。
具体的原因有三
第一,与唐朝或者宋朝不同,两汉时期,郡或者县一级官府所掌控的疆域非常大。
中原地区还好一些,除了河南尹、汝南郡和南阳籍之外,其他各州辖下的各郡县,其疆域面积比后面的几个朝代的州县一级官府的疆域顶多就大上个两三倍而已,可是,到了南方,也就是益州、扬州或者荆州,这三个刺史部,一些郡下面的县疆域已经不是百里之地,许多都能够达到中原各州郡一级所统管的疆域了。
比起后面几个朝代的县一级官府所控制的区域,大上个十倍,甚至是以上都不足为奇。
第二,权责明晰。
金珏在治下各郡县实施的三权分立,虽然将权利从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手中一分为三,交托给了其他两个郡一级或者县一级的主官,具体到单个事例,按照金珏划分的权责,谁的事情就交给谁去办理,三个人完成以往只能由一个人完成的工作,遇到公务繁忙的时候,就不需要再等主官按照公务的轻重缓急来处理了。
尤其是在农忙,也就是春耕、夏收或者秋收的时候,无论是郡太守,郡都尉,县令,县长,或者县尉,这两类官员,都要将他们的工作重点全心全意地铺在农业方面,丝毫不得倦怠。
可若是在其间发生了案子,若是放在以往的话,只要不是大量人命案子,无论是郡都尉,还是县令或者县长,都会选择暂时将之搁置起来,等到空闲的时候,再去处理,这就会大大破坏破案的实效。
可是,现在却不同了,有郡丞或者县丞在,他们就可以在农闲时节,处理那些并不重要的案子,甚至是单独鼓励的人命案子,以减少案子的羁押。
第三,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情。
东汉时期的郡太守、县令或者县长一级的官员,因为大多数都是儒生的关系,都必须做到允文允武,尤其是那些在边境上当官的人,就更是如此。
但是,要让所有官员都能够对政事、军事和依照汉律处理案件,有这种可能性吗?
兼通三者者古往今来不是没有,但那都是人杰一级的人才,纵贯古今也屈指可数。
可是,有了金珏颁布的三权分立制度之后,这种情况便大为改善了。
因此,金珏治下,唯有杜畿这个儒生敢跟他对着干,没有在汉中郡完全推行金珏颁布的所有新法,但是,也仅仅只是在政务方面,尤其是在邓芝再次被派遣回汉中郡之后,根据金珏的命令,军事和法律方面的政务,杜畿这个太守已经完全插不上手了。
邓芝在处理郡内发生的案件,小的案件,他自己就会处理,若是遇到了人命案子,他也会将韦端和荀悦两位德高望重的人硬拉上,陪着他一起审案子,也因此,杜畿也就成了金珏之下各郡之中,唯一一个没有审案权的郡太守。
邓芝之所以选择韦端和荀悦,是因为,金珏的两位伯父——第五巡和韦端,第五巡已经年过七十了,在汉中郡平日里,也就有精神跟着先来孔融,以及后来的郑玄、左慈等人谈文论道,有资格的郑玄、华佗或者左慈也是基于与第五巡完全同样的道理。
同时,左慈和华佗也根本就不愿意参与到日常的政务当中。
因为金珏在治下大力推广医学的关系,现如今,左慈、华佗和后来已经逐渐开始软化自己态度的张羡一起,开始著述医学方面的书籍,并继续研究益州境内发现的病例。
至于孔融,他被金珏和蔡文姬强行留在了汉中郡,走又走不了,于是,他便有心参与政务,可是,对于此事,金珏早有安排,若是孔融能说动杜畿,他参与到民生相关的政务当中,那就随他,可若是孔融想要参与到军务或者法务方面的政务的话,无论是李封还是邓芝就不会惯着他。
因此,邓芝将韦端和荀悦拉过来,也有替他做挡箭牌的意图